曾德雄:听广州交警细说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难处”
2022/11/2 越秀山边

越秀山边 ? 微记录
城市百态?人间喜剧
本文作者:曾德雄(广州市人大代表)
部分图片由作者提供
10月31日,我们应邀去了一次广州市交警指挥中心,与中心领导和有关负责人一起商讨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

这两年电动自行车成为热点话题,每年两会都有代表委员提出不少建议和提案,甚至有深耕别的领域的政协委员“跟风”,话题之热可见一斑。
这一次电动自行车引人关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广州市准备给电动自行车上牌,这又与多年前广州的“禁电”政策相抵牾,于是又引发一阵讨论。
国庆长假期间,“越秀山边”刊发电动自行车系列评论文章,引起了广州交警部门的关注,于是才有了这次的广州交警指挥中心之行。

指挥中心的领导说一直都有关注“越秀山边”,“评论很有针对性,很中肯”。
秩序设施大队负责人提出电动自行车要共同治理,网格化、常态化、专项整治、安全宣传、完善道路基础设施特别是非机动车道等。中心领导补充说一些重点路口,“有人守就可以,没人守就乱套”,“我们也很头疼。”据说目前机动车道国标是 3.5-3.75 米,而广州只有2.8米,“再划出一点来做非机动车道,做到机非隔离”。
有中心领导提到目前广州电动自行车的核心问题是“道路资源分配问题”,“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越来越多,这个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我们会从中立者的角度制定法律”,“尽量平衡、照顾各方利益。”“目前非机动车道的建设、管理严重滞后”,“一些地方甚至无路可走”。

图源:荔枝网(资料图)
现场放了一段金少洲的视频,电动自行车与汽车走在一条道上,险象环生。交警只能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在斑马线隔离区,达到一定数量以后阻拦汽车,让电动自行车通行,很辛苦,似乎不应该是长久之计,但当下也没更好的办法。
中心领导补充说现阶段全部放开“没基础”,“包括道路基础设施和管理思路”,“各方面都有欠缺”,“需要多部门协同跟进”,“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变,我们的管理思维也要跟上”。

图源:南沙资讯(资料图)
王则楚老先生没能参加,但发来了书面建议:
电动车不得进入小区,必须将电池取下,在小区门口的充电柜中充电和保管。不能拆下电池的,必须在设置在小区围墙外面的充电站充电和保管。
这些充电站可由街道建设,可以收取充电费和保管费,成为街道企业的收入。这样可以避免电动车在小区乱停乱放和充电引起火灾。事实上在人行道上我们许可停放自行车,当然也可以停放电动车和充电。

图源:粤万通(资料图)
孟浩委员建议要多听使用者的意见;李公明说要引导电动自行车离开人行道走非机动车道,“道路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宣传”,“向市民普及严管与放开的辩证关系”,“严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放开”,“可以考虑设一个公众监督咨询委员会,适时反馈问题”。

苏少鑫说应该多一些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更利于协同管理。
“电动自行车对目前的交通法规是颠覆性的”,“主要是方便,适合中国目前的社会发展水平”,“我是汽车车主,也是电动自行车车主,还是行人”,“这种现象很普遍”。使用中有几个具体问题:电动自行车无法加装儿童座椅,“只能上牌以后再加装”;购买时间久远遗失了发票如何上牌?无后视镜;过斑马线只能推行?每月曝光外卖平台,效果似乎不明显。

图源:网络(资料图)
中心领导补充说这个在操作上的确有实际困难,“管不了它”,“它的平台不在这里注册”,“可能需要多部门协同。”“平台对外卖小哥的考核很严”,“宁可被交警罚款,因为平台的处罚更严厉。”李公明苏少鑫都赞成在立法上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性使用与生活性使用区别对待。
徐嵩律师从法律专业角度发表了看法,首先是如何定性电动自行车,这个需要明确。再就是要平衡各方利益,还应考虑交警的执法风险和成本,以及能否在相关地方立法中明确平台对从业者遵守交通秩序的责任。

我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1.电动自行车的核心问题是“法不责众”,不是不想,是“责”不了:违章的人太多了,实际上这也是中国社会治理面临的最大难题;2.将生产性使用和生活性使用区分开来,分类施策;3.多部门加强协同协调;4.更好地发挥专业特长,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群策群力,一起做好这项工作,共同营造广州良好的交通社会秩序。

曾德雄广州市人大代表
他恪守着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职责,在他的言说和行动中,我们处处看到他对民意和合法性的张扬。
说出真实总是有意义的,反映民意更是一种责任。对现实的关怀和对理想的坚持,是他最真诚的心声。在众声喧哗的时代中,他以理性、克制和敢言的精神,让我们看到一位人大代表的坚守。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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