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的署名问题
2018/4/12 8:00:00 陈安看世界

     在科研成果的署名问题上,已经出现了太多的争端与冲突,今后也还是会继续出现,所以,在这一问题上进行比较好的梳理还是有必要的。

     首先介绍一下署名唯一原则,那就是根据贡献,没有第二种原则可言。

     一般地,国际上比较认可的署名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这样,如果两个人在同一篇文章上贡献相当,则可以一个为第一作者,一个为通讯作者。

     不过,我们国内有国情,很多单位根本不认可通讯作者,只认第一作者,这会造成很大问题,一个直接的结果就是促使老师和学生争夺第一作者的署名权,最后,很可能师生一场,反而因此而成为仇家。

     如果一个人的贡献相对较大,则当然可以既是第一作者,又是通讯作者。不过,这样的情况在很多学科越来越少,毕竟,科研很难再是一个人的活动,而多数属于群体活动。

     如果多人在一个科研成果里的贡献很难区分,则也有解决方案,那就是在下面注明,从第一个作者到第N个作者大家的贡献是均等的。有很牛的学报上有这样的声明,不过显得有点可笑罢了——头5个作者对论文贡献完全一样,都是第一作者,这个未免也太巧了点吧。

     虽然我们前面说了唯一原则就是贡献,但是,大家对于科研成果贡献的多少却是可以争执的——你说你贡献大,我却觉得小,面对如此困境,如何解决?

     我想还是要看学科的不同,在数学学科中,往往想法是很重要的,在开始时有了一个好的想法,然后才能获得一个好的结果,那么,推导定理的人贡献大呢,还是想把问题和推导思想想清楚的人贡献大呢。我觉得,更应该是后者。

     据说,中国的数学家杨乐和张广厚先生就是一个长于提出问题和想法,另外一个则长于完成推导过程。

     在很多实验学科里,想法的重要性就比实现要小,每个人总可以有N多的想法,可是,这些想法能否可能获得验证,却并不容易,设计实验很复杂不说,要重复做,最后还要整理分析结果,去除噪声干扰,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实现者的贡献更大一些。

     对于我相对更加了解的管理学科,则是想法远远大于实现,除非你做管理做到了数学家的风格上去,核心是推导和定理证明。

     对于管理学科再多说几句。

     首先,管理科学(也包括管理学,管理工程等)要使用到各类其他学科的工具,但是很少对其他工具进行革命性的改造,这也是所有其他学科都有改行做管理科学的原因。而这样的使用多是应用这些工具以解决管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工具使用过程中的难度不大,可以忽略不计。

     那么管理中有那些问题呢?简单列举几个:有些属于过程控制中的难题,有的是工艺上的问题,有些则是思路上没有更加开阔没有展开,有些则是解决问题的路径不是最优的,产生了差池。

     这些问题,很多情况下在其他学科都是简单问题,我是说在假设条件比较完备的状态下,而在管理中所以成了难题,是因为存在一些没有想到的约束,和理想状态相比多了一些奇怪的环境条件约束。那么,解决这些问题就基本上可以认为是约束下的最优方案确定或选择问题。如果你对于约束条件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和对相关学科知识的积累,才会更有助于解决这类问题。

     于是,谁是想出来这个主意的人,谁就是主要贡献者,做成果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

     接下来讨论导师和学生的署名冲突问题。

     我听到过数学界的朋友向我这么向我抱怨:我还不如不招研究生呢,招了来,我还得给他们找些肯定可以做得出来的题目,其实,在给他们找问题的过程中,我已经可以把问题解决了,我这又何苦呢!

     而对于很多需要做实验的导师来说,则会是另外一个样子:我需要学生,我这里有很多实验方案想去一个一个地试,可是却人手不够,很得不离开中科院找个大学当老师去,那里学生资源太多了。

     我们管理科学的导师对于学生的感觉则介于这两类导师之间,对学生说需要也需要,因为很多设想可以让学生帮着实现,当没有学生时,也能过得去,并不就因此学问没法做下去了。

     那么,不同学科,如何解决导师和研究生的署名争端呢?

     当然,我已经说过了基本原则,那就是“比贡献”。

     不过,导师学生总还是都有贡献(本文不讨论完全不负责任的导师情况),但是贡献大小,肯定是导师觉得自己大,学生觉得自己为主。如果没有师生关系的这一层约束,两下子甚至都会吵起来。

     我的看法,当学生在开始起步跟了导师做文章的时候,如果题目是导师帮着选择确定的,而做下去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也是老师提示的,学生自己只做了搜集资料,整理分析,最后成文等过程,应该考虑首先让导师成为成果的第一作者。

     如果出现这个有趣的情况呢:学生发现老师提供的东西是错的,甚至有可能开始的问题都是不存在的,自己需要另辟蹊径单独再来做下去,那么此时学生就可以做第一作者,老师屈居第二或通讯作者。不管怎样,主体贡献完全是学生自己,导师仅仅有领进门的作用,再去争夺第一那就是不合适的。

     但是,如果学生只起到了搜集,整理,最后成文的作用,选题,思路,方法和分析都是老师提供的,那么导师当然也可以毫不客气地担任第一作者。

     关于此事,我在罗德海老师的博文后有留言,虞左俊老师不太同意,觉得学生做了note也很重要。

     我还特别举例来说明这个事情,例子是作家与秘书的关系。秘书一般除了纪录作家的口述之外,有时候会订正作家记错的内容,对文字或文章进行修饰,对一些时事和史实进行查证。那么,是否最后出来的小说,剧本,散文之类的东西,秘书可以参与署名呢?

     当然不会。

     可是,为什么我们常见研究生会署名呢,其实,这与研究生培养的导师有关系,作为一个合格的导师,他不应该只是让研究生起到秘书的作用,而要在文中留出可供研究生发挥作用的空间,也就是说,得让研究生对内容有所贡献,即便不是主要贡献,如果一个导师把研究生当作秘书来用,那是失败的导师。

     也所以,很多研究生可以因为起到的作用并非主体或主导作用而参与署名。

     什么时候研究生可以毫不客气地充任第一作者呢?

     如果题目是研究生自己在阅读文献的基础上想出来的,如果内容的组织,方法的选择,结果的分析都是研究生自己做的,而导师只是提供了科研条件和对于研究内容的咨询意见,则研究生可以当仁不让地充当第一作者的角色。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导师只是就自己所了解到的现象给出了一般性合理假设,而研究生在验证的过程中发现这一假设不完备,甚至不正确,推翻了开始的假设,并重新对结果进行了分析整理,和导师开始的思路已经大相径庭,尽管中间也经过了讨论商量,但是还是基本可以认为是另外一个独立的东西,此时可以学生做第一作者,导师充任通讯作者。

     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宜为通讯作者。否则,按照曹聪兄的说法,是学术乱伦。这么说也有道理,毕竟,导师一般情况下要从事该方向研究的可能性更大,而学生未来发展还未定呢,如果让他负担未来延续的责任?

     还有很多情况不同于以上,那么大家还是要根据贡献进行作者顺序排序,这个原则是不应该被背离的。

     署名问题代表这个科研成果的归属,究竟是谁的孩子,所以此事大到不可不察。

     当然,除了察之外,最好还是有宽容之心,你当了老大(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可是没到3个月呢,这论文就成了垃圾非但没用还妨碍大家看到更多好东西,这时候作者不作者的就没啥了。

     但是,有些好东西,大家都知道它在学术中的价值,给作者带来名或利,还是希望能够真正体现出自己贡献的。

     于是,总还是会争。

     如果争,怎么办。

     注意,我们不讨论本来对科研成果没有任何贡献却强制署名的情况,那个情况虽然广泛存在,但并不是正常现象。

     当大家都觉得贡献相当而犯争时的解决策略:

     1,你先当一次第一,我再当一次第一

     比如,开始比较初步的成果写成论文,可以先让一个人来作,延续延伸延长版本再换一个顺序。如果大家贡献相当,都想当第一,可是又不好意思在人家学报上声称俩人都是第一作者,自己都害臊,咋办?只有轮着来。

     这在大家还能继续合作下去的情况下可以实施。

     2,一个第一作者,一个通讯作者

     即便国内目前有些单位不认通讯作者,可是也只能采取这个方法,因为没有别的方法。至于谁当第一,那就剪子、包袱、锤您看行不?

     3,大家从同一个基础出发,各自独立去写一篇文章。

     如果争执不下,大家商量一下,以共同的基本思路为基础,大家各写各的文章,写完之后协调一下思路,别一稿两投,如果愿意挂对方为第二,也可以商量。

     4,打官司或一拍两散。

     这是最糟糕的解决策略。因为打公司也往往打不清楚,法官难断学术问题,那么最后还是一拍两散,也许大家此生再不和人合作写论文做科研了。

     5,找共同尊重的长辈调停

     或者就是找大家都能认可的长辈来调停冲突,但是一般情况下,结果往往是做“和事老”,大家各退一步,或各打五十大板。

     说一个和学术无关的有点启发性的例子,胡绳和胡乔木原来笔名都叫乔木,在延安因为这个原因打架,毛泽东同志调停,最后是双方都不再叫这个名字,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一般的调停都是这样。如果给了一方“公平”,另外一方拂袖而去的恶果那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陈安看世界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