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作为管理目标时该当怎么设计:《峪中对》之一
2018/6/14 7:00:00 陈安看世界
辰经纶:管理机制设计的第一环节是目标的确定。今天我们先来讨论“公正”这一管理目标吧。
白困惑:公正廉明包青天,断而无私。大致就是说,包公执法光明正大,不徇私舞弊,这就是公正的基本内涵吧?
周机灵:亚里士多德说过,公正是赏罚公明者的美德。
辰经纶:说到公正,一般都与“公正廉洁”“清廉公正”,还有“赏罚分明”这些词联系在一起,在我国古代历史上,唐有狄公狄仁杰和徐有功,宋有包公包拯和寇准,明有海公海瑞和况钟,清有施公施世纶和于成龙,都被后世当作“公正的代言人”而称颂,这也形成了我们对公正的直观理解。也正因如此,在我们的认知里,法官是公正的守门人。
周机灵:对,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
冯热闹:司法公正的重要性自不必说……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周机灵:就我个人而言,司法公正似乎离得有一点远,但身边涉及公正本身的事却也不少见。
白困惑:公正的事?不少见吗?我们平常也会讨论发生在身边的各种事情,但“公正”这个词在我们的交流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不过“公平”倒是使用频率挺高的。
冯热闹:小白,孤陋寡闻了吧,是不是平常都聊娱乐八卦了。
白困惑:没有啊,别闹,我们正在开会讨论“公正”呢。
周机灵:前些年就有一事,在网上炒得特别热,是关于一学生考博落选的。
辰经纶:这事儿你们也知道啦,那就都说说吧,小周先讲讲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周机灵:事情是这样的,河海大学法学系的一个老师叫甘德怀,报考了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老师的博士生,当时北大法学院的博士生录取要参加统一考试。2011年3月,甘德怀参加了法学院法理学专业社会学方向的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第一。但是一个月后他的复试没有通过,他报考的导师朱苏力最后录取了初试成绩第二、第三名的两位学生,甘德怀最终没能考上。
冯热闹:考第一名都落选了,呃……有意思。这甘德怀肯定心有不满吧?
白困惑:这样的事情也不算稀有,我有个朋友公务员考试考了第一名,最后也是面试被刷了,关键还得看里面的具体门道。
周机灵:落选以后,甘德怀觉得不公,与北大校方和朱苏力交涉了两个多月,但还是没有得到他期望的结果。所以他就写了一篇《我的北大考博经历》文章,并且发到了“新语丝”网站上(以学术打假著称),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

白困惑:那他在文章里写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了吗?
周机灵:自然写了,他在那篇文章中提到,当时过初试线的考生只有他自己,排名第一,其他两位考生的成绩分别排名第二、第三。按照北大招生的规定,后两名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复试,但是法学院当时实行了“差额复试”,就让这两名考生也参加了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北京大学法学院设置的复试评议组是由三位老师组成,朱苏力、周旺生和强世功。面试时间大约是100分钟,巧合的是,强世功老师迟到了20分钟。
辰经纶:重点来了,大家认真听,深入思考,小周继续……
周机灵:甘德怀说他是第一个面试,这位强老师刚好没赶上。还有一点,在复试过程中,考生的复试情况都是由朱苏力做简要记录的。甘德怀写了《我的北大考博经历》之后,网上随即出现了很多相关文章指责北大“扭曲规则”“暗箱操作”,等等,这些指责引起了人们对事件的兴趣和对真相的追求。
白困惑:可是,这怎么就不公正了呢?
辰经纶:不明白?其实,这里面涉及好几个方面的问题值得商榷。首先,差额复试这样的制度是否公正?其次,强世功老师的缺席是否合规?最后,复试记录由朱苏力老师完成是否合理?我们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北大其他学院的复试运用哪种方式?
白困惑:据我所知,北大有其他的学院复试是实行等额复试,而不是差额复试。
辰经纶:是这样,而且法学院其他专业也是实行等额复试。我们这样想,假设法学院甘德怀报考的专业也是等额复试,那甘德怀作为唯一一个达到复试线资格的考生,被录的机会就是百分百了。
周机灵:的确。那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得不思考法学院为什么采用差额复试?甚至会怀疑是不是一开始就是为了把甘德怀刷下去?
辰经纶:小周反应挺快,具体背后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这也不是我们讨论的重点。但是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制度或者政策本身是有公正与非公正之分的,而且对结果有着极大的影响。
白困惑:我明白了。那强世功老师的缺席这一点呢?我知道这可能会影响面试成绩,但这怎么就体现不公正了呢?
辰经纶:面试有三个老师参与评议,这对所有同学都是一视同仁的。大家想想,如果按照正常流程执行,是不是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强世功老师的提问正好甘德怀同学回答得比较好,在这种情况下三位老师给的成绩是不是都会高一些呢,这样最后被录取的机会也会增大。
周机灵:但是由于强世功老师没按正常程序参与,这就成为甘德怀没被录取的另一影响因素。
辰经纶:正是这样。即使强世功老师参与了,我们假设的情况也不一定会发生,甚至可能甘德怀的成绩会更差,但“参与”至少保证了程序上的公正。
白困惑:哦哦,我明白了。
辰经纶:明白了就好。那你来分析分析第三个方面的问题?
白困惑:复试记录的作用是为了在最后评估时有一个较为公正的证据得以参考,按照规定,应由专门的秘书来完成。在“甘德怀事件”中,让作为评议老师之一的朱苏力老师完成,记录偏颇的可能性加大。这也属于程序不公正吧,没有按规定或大家信服的操作执行。
辰经纶:小白说到了一个关键点,“规定或大家信服”,这句话里面的含义大家可知道?
周机灵:一般来说,规定也都是按照大多数人普遍认同而制定的。
辰经纶:没错。公正,它是法律上的正确。而法律本身就是被最大数量最普遍的人所认同的道德与秩序。而道德与秩序上升为法律规则后,它的每个结果都要符合明确、公开的法律条规,同时又不能偏离原本道德与秩序的方向。

周机灵:可是在实践中,很多时候都不会上升到法律这个层面,包括“甘德怀事件”中等额复试还是差额复试究竟哪个更公正这一选择困境?
辰经纶:而在管理中,类似规则不公正的情况比比皆是,其他还涉及利益分配不公正、用人不公正等。我们提出的管理机制设计理论,追求的一个目标就是公正。“公正”作为机制设计理论的六个元目标之一,是因为有些机制的运行本身就以公正为目标。另外,一些机制体制的运行需要对参与者的自身特点、相关物及行为进行评判,做出各方均认为不偏不倚的决定,这也需要公正。当然公正作为管理机制的目标,既能够作为一种评价标准,也能反映管理机制中决策过程和价值分配的状态。但是,对于公正来说,无法通过定量的方法进行评价,只能通过参与者对管理机制的评价进行定性的评价,因此对于公正的评价往往也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判断一个管理机制是否公正,也会受到社会价值观念、文化背景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会随着时间、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也往往很难有完全统一的看法。
周机灵:老师,通过您的讲解,我从甘德怀考博这一简单的事件学到了像公正为什么作为机制设计中的六大目标之一的专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看待一个事件不能一直停留在表面,要由表及里,通过现象看本质。
辰经纶:很好,但是公正呢,在很多情况下执行起来很难。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哈佛大学的一堂公开课,名叫“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周机灵:我看过两集。
辰经纶:看过的重新看一遍,没看过的去看一下,这就算是今天给大家的思考题。相信通过我们今天的讨论,大家对公正有了一定的理解,那么看看对你们听到课程里举的那些残忍的“谋杀”情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怎么做才能保证公正?
冯热闹:“谋杀”?我已经迫不及待要去看了。
白困惑:好的,今天谢谢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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