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是心理障碍?大学教材怎能如此不讲道理
2021/3/9 22:00:28 思想潮

作者 | 王子欣
来源 | 思想潮
这是一场战争,一个女生和社会的“同性恋”偏见之间的缠斗。
遗憾的是,女生西西暂时“输”了。

2021年2月24日,江苏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引起热议的“恐同”教材纠纷案作出了驳回原告西西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的判决。
此前,一审法院认为,“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教材中‘同性恋是心理障碍’的表述系学术观点、认识性分歧,不属于图书编校范围中的知识性差错。”
大学教材,居然出现“同性恋是心理障碍”的说法,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当时还是大一新生的西西(化名)得知,在暨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版)中,把同性恋归为“性心理障碍”,并把同性恋描述为“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这种表述引起了西西的不满,由此希望诉诸法律途径,从而解决教材问题。
2020年7月28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西西以“内容质量问题”起诉该教材的出版社,认为“该书直接将所有同性恋群体纳入性心理障碍等表述,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系明显错误。”此外,西西还请求法院判决出版社公开道歉,收回、改正、重印涉案教材。
但是,一审法院驳回了西西的诉求。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原告西西提供的多组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原告的主张与案涉图书中相关表述是认识性分歧,不属于图书编校文字差错中的知识性差错;此外,暨南大学出版社就案涉图书质量审查方面,需按照相关法律履行审查义务,但图书中涉及的学术观点、认识性分歧不属暨南大学出版社的审查责任范围,该出版社就案涉图书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

一审败诉后,西西并没有气馁,而是在11月16日又提出了上诉。可三个多月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西西又再次败诉。
而二审法院给出的理由与之前相似,仍旧认为西西的起诉内容不属于“知识性差错”,“不属于图书编校的范围”。
对于西西来说,从2016年至今,她一直在尝试推动教材“去污名”的种种行动,但换来的却是三次延期开庭,和两次败诉判决。她曾在给出版社的信中说道“无论教科书上的内容正误与否,都具有‘学术权威性’,而在衡量学术权威的天平上,‘教科书是错的’这句话分量是如此的轻。”言语之间,道尽了失望与心酸。

暨南大学出版社和广东省新闻出版总局,对西西的信则简单地表示,“编写内容符合国家与法律规定”。
事实上,在2001年的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同性恋已经被剔除精神病分类里了,认为同性恋是一种“性爱紊乱”的表述,真的合适吗?
面对两次败诉,西西其实早有心理准备。一开始,该案件在广东省的法院并不接受审理,西西只能去京东平台所在地宿迁,以“产品质量纠纷案”立案,但前提是必须论证该教材出版具有“知识性偏差”,但这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
尽管西西没有胜诉,但是在网络世界里,她得到了很多支持者。同性恋在中国仍然是一个敏感的议题,作为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却敢于质疑权威,西西的行动令人敬佩。
只是,这样的审判结果,真的不会让“西西们”寒心吗?如果越来越多的人,因为觉得“不会有结果”而放弃发声,那么我们未来的社会,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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