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得公开学生考试名次,教育部的好意能起作用吗?
2021/4/16 18:16:25 思想潮

    

     作者 | 谷雨天思想潮专栏作家来源 | 思想潮

     在百度上随便一搜,有关教育部制定的“不准”,就会跳出来许多。其中最新的不准便是今年4月6日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便是“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

     教育部是为了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保护的规定而发布的这一禁令。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

    

     其中学校保护最为引人注目。因为未成年人每年除寒暑假外在学校里度过的时间往往大于在家庭里的时间。而且在监护权让渡与学校(教师)的大段时间里,孩子们总体上看是在并不轻松的课业学习和激烈竞争状态中度过的。家长和社会对于学校和老师的做法,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身心状态会格外关注。

     就学生的学业考试来说,的确有些教师会把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次当成刺激学生学习、鼓励激烈竞争,“奋斗拼搏”的法宝,客观上使学生心理压力陡增,有时甚至引发严重后果。

     学校保护,一是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的人身安全,二是要保护并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规定“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分数)”正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心理不因公布成绩而受到打击和伤害。

     但是,一纸规定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吗?

    

    


     管得太具体,弊兴许大于利

     中国的基础教育盘子何其大!每年光是从普通高中毕业的学生就达700万至1000万之众。这还没把各类职业高中、初中毕业就走入社会的学生计算在内。中小学校数量之巨更是不在话下。作为全国教育总管的教育部出台那么具体的各类“不准”,的确用心良苦。

     这些年,确实在有些地区的学校发生过因考试分数和排名带来的心理压力,加之教师在公布分数和排名过程中忽视了此举对学生造成心理创伤,引发严重后果的事件时有发生。教育部出台规定实属迫不得已。

    

     在我国各地,学校的地理位置、校长的学识、思想素养、文化素养、教育理念各异,师资学识专业水平、综合素养也差别不小,家长群体更是因受教育程度、经济状况、社会地位以及就读的学校而差异明显。这些差别的存在已是公认不争的事实。

     面对这么多错综复杂的差别,“一刀切”地对考试成绩公布与否排名与否作出“统一”“一律”的规定,是值得商榷的。

     实际上,各省市之前若干年里一直都三令五申不准公布学生考试分数,不准为学生排考试名次。在我的印象里,教育部做出这样的规定也不是从这届才开始的,以前教育部也做出过类似规定。效果并不明显,往往规定初出的一段时间或者一两年里,有些效果,时间稍长,其规定便成一纸空文。

     我这几天就此规定与一些学校的教师、校长和部分家长交换看法时,却发现赞成者和反对者以及无所谓者都有,不同类型的学校,各种意见所占比例也大相径庭。

     从了解的情况看,似乎越是“优质”的学校,就越是对公布成绩和排名持包容态度。不过必须说明:这类学校的教师在公布和排名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减轻学生心理压力方面要要显得老道些。

    

     我所工作的区域,不管是教育局还是学校都对公布学生分数和排名作出规定,甚至还是非常严厉的规定。可是,必须承认,效果并不明显。教师们、家长们也意见各异,支持的、反对的、无所谓的都有。

     有的学校甚至是绝大多数师生、家长都支持适当公布学生成绩,甚至公布名次。为什么一个为保护未成年人所作出的规定会遭遇这么多不同看法呢?

    

    


     事出有因论效果

     公布成绩如果被看作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么一整套考试录取评价机制就是那根稻草下面的巨石。

     从学校实际办学过程看,大一统的标准化考试及其升学录取模式是“因”,公布学生分数和排名是“果”。要解决问题应该着眼于“因”,着力于“因”。“因”之不存,“果”将焉乎?“因”至不去,“果”必存焉。

     基层教育管理部门这几年早已“成熟”到不谈分数谈效果了。比如:许多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在上级主管教育官员要求下,将全市或者全区义务教育质量进行排位,在校长大会上公布后一百位(市)或者后十位(区县)的学校。

     不谈分数,只谈排位。当然不针对学生,只针对校长。可是哪一位校长背后没有几十上百号教师和上千的学生!哪一位校长背后没有数千位翘首以盼的家长!

    

     教师也是一样,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正视分数“大于天”的现实,但现实就摆在那里。分数和名次不仅是学生的“命根子”,也是教师的命根子,教师荣辱奖惩与分数的关系紧密相连。在超级强大的以分数为核心的招考录取制度的“压迫”下,简单地谈“公布分数和名次”的对错,其实并无多大意义。

     这就叫压力,现实的沉重的压力。

    

    
公布分数和排名次是讲究逻辑顺序的


     如果市长不给局长排名次,局长就不会为校长排名次,而校长不给教师排名次,教师当然不会主动为学生排名次。如此看来,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次,只是这个复杂逻辑关系的结果而已。

     还不止这些。高悬在头顶上的评价“大棒”,一不小心就会敲掉校长这顶帽子。校长职位的自上而下的任命制,决定了校长们想方设法把学生考试分数搞上去,除了为学生,更是为了自己头上的帽子。没了帽子什么也干不成,要想干教育,先得保帽子。

     基于从教多年,搞教学研究多年,我自认为很了解教师们、校长们、家长们为什么总也摆脱不了分数和排名这个符咒;为什么一心为了保护学生的“规定不准”会引起这么多讨论和争论。

    

     许多班主任的确常常陷入公布与否、排名与否的苦恼之中。甚至在遇到某些“坎”的时候,不公布简直就是罪过。

     比如:学生中的评优活动不可能没有学习成绩一项,那么要公平透明,要学生民主投票,你说公布还是不公布,选谁不选谁,不就是公布和排名的结果吗?再比如:985、211高校自主招生,学生谁能入选,分数如何才能透明公开?

    

    


     避免负面效果也许才是“正道”

     在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条件下,校长们一方面为学生、为教师、为家长治校,另一方面也不得不为那个管住自己帽子的上级治校。各中原因并不复杂。办学权、管理权、评价权至少到目前为止依然是集于政府管理部门一身的。

     也正因于此,有关管理部门每换一届,必做出许多前些届做过的决定或者规定。前紧后松、前严后怠,一届又一届,一茬又一茬,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既然管理和评价体制还改不了,既然大一统的标准化考试和以分数为核心的招录制度依然是硬道理,那么与其简单做出一些这不准那不准的规定,不如强调如果因公布分数和排名引起学生权益受损必追责,或者搞一个追责细则,这样是否可以倒逼学校讲究公布分数的目的、方法,把公布分数或者排名做得人性一些,把后果想得透彻一些,把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千方百计地降到最低。

    

     当然,从教育的本质和目的看,最终做到淡化分数、淡化名次是再好不过的。可以肯定地说,作为直接从事治校的校长,直接面对学生的老师,作为学生父母的家长,从根本上看都是不愿意用分数、名次去逼和压迫自己的学生或者孩子的。

     可是做到这点需要条件,各方面的条件,因为学校总的来看不是问题的源头,而是问题的终端。

     所以,问题的根源未必在“下面”,但“棒子”总是惯性地打在“下面”。

     真要解决问题,恐怕还有待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能否真正深入了,如若实现,则“公布学生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等等,当不再是需要发文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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