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委员会罕见提“三次分配”,有何深意?
2021/8/18 19:14:48 思想潮

    

     来源 | 新华社、 中国证券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8月17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学习时报曾在2020年年初刊载的文章《第三次分配:内涵、特点及政策体系》中称,经济制度中的“分配”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创造的国民收入,按一定的方式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割,形成流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存量的财产分配格局。相对于市场根据要素贡献进行初次分配和政府体现国家意志进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

     较之于初次分配更关注效率、再分配以强制性来促进整体公平正义,第三次分配体现社会成员的更高精神追求,“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

    推荐阅读——厉以宁:通过三次分配解决收入分配难题来源:证券时报时间:2010年6月26日

    

    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厉以宁表示,多年以来,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是下降的,这就需要改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格局。可以从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三个环节着手解决。针对中国目前收入分配现状,厉以宁提出了收入不应只有市场、生产要素进行首次分配,而是要政府加强调节、引导慈善事业的三次分配理论。厉以宁表示,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一次分配”;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收入分配,被称为“第二次分配”;个人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的影响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出去,可称为“第三次分配”。厉以宁说,第一次分配中,可以通过三个途径来解决收入分配:第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因为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不提高,当然无法提高劳动收入水平问题,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就下降了。

     而且一旦最低工资标准有所提高,其他相应工种和等级的工资待遇就会提高。第二,农产品售后价格要逐步提高。在农村,种粮食是最不挣钱的,种粮食的人是很穷的,所以农产品售后价格需要逐步提高。第三,大力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农业产业化,让农民从延伸产业链条中得到更多实惠。

    厉以宁认为,第二次分配中,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第一,对贫困户和灾民的救济。政府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扶持力度,出台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的扶贫项目。第二,利用税收调节。个人所得税问题,不仅仅在于提高征税的起征点,更重要的是根据家庭的负担,根据家庭的收入来调节税收。单身的人与有家庭有孩子的人,他们的负担是不一样的。

     第三,现在是需要考虑到遗产税、赠与税这样一些问题的时候了,这是第二次分配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关于第三次分配,厉以宁表示,凡对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捐献,应该免税,让更多的人把自己的财产用于公益事业,这也是国外的一些经验。“从第三次分配着手,相信可以缩小现在的贫富差距”,厉以宁说。

    


    

    

    源网页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思想潮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