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放开后,此前违反疫情规定被判刑的人咋办?罗翔作出解释
2023/3/10 9:06:00 时尚阳光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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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已经持续了近3年时间,近期中国进一步开放了疫情政策,而众所周知,此前中国疫情管控相较严格,在疫情严重的时候,妨害传染病防治是有罪的。几个月前,就有两位司机因为该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而现在疫情开放了,那么包括这两个司机在内的违反疫情规定被判刑的人要咋办?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近日就此做出了相关解答。
既判力和溯及力
根据罗翔的解答可以知道,上述两名司机在庭审中当庭认罪认罚,大概率是没有上诉的,但如果他们上诉了,且二审也还没有审理终结,那么根据最新发布的相关《通知》,他们就应该被立即释放。然而一审判决已经生效,那么《通知》相关的除罪规定也就跟他们没有关系了,这也就意味着这二人仍旧是要在监狱服刑的。罗翔指出,在这些案件中涉及到了既判力和溯及力的关系问题。
关于二者关系,在世界范围内有3种做法,其一是认为既判力的效力高于溯及力,就是如果判决已经生效,那么新的有利规定也不能够溯及既往。其二是立场针锋相对,就是有利于当前行为人的法律的溯及力是高于裁决的既判力的。其三是采取折衷说,大致就如果在依判决后的法律已经不再具有刑事犯罪性质时,那么刑罚应该停止继续执行。而我国从判决稳定性的立场出发,一般都是采取第一种。
折衷立场有一定合理性
罗翔认为,折衷立场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因为刑法既要惩罚犯罪,但也要保障人权,此外,既然新法认定服刑人原本的社会以及人身危害性已经消除,那么对他们原本的惩罚依据也已经随之消失,更何况行刑本来也具有一定成本。不过刑法的修改也不是一朝一夕,而对于上述那两个司机,目前司法机关能够做的也只有帮助他们积极地寻求减刑以及假释的机会。
法律是刚性的,但也有着柔软的一面,在能够惩处罪犯的同时,也应该最大程度地慰藉被误伤的心灵,给人们带来对正义以及良善的盼望。随着《通知》的出炉,那些原本因为违反原先规定还处于羁押状态的将被释放,但已经认罪的,那就没办法了,不过能够适当争取减刑或者是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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