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ether |“恐艾”,你阴了吗?
2021/8/26 9:04:41 性健康研究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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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消除对于HIV/AIDS的歧视
“恐艾”,你阴了吗?许丛| 哈医大性健康研究与教育中心硕士研究生(2020级) 有不少人在网络上看到了各类艾滋病相关的信息,就开始担心自己是不是有可能被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在KTV喝了一杯,可能会感染HIV?共享单车手把上的一滴不明红色液体,有患上艾滋病的风险?坐在公共座椅上,能感染HIV吗?凡此种种,社会公众对于艾滋病的惧怕理由,可谓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甚至荒谬可笑。针对这样的现象存在,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人们如此“恐艾”呢?
恐惧源于无知
没有保护措施的性行为传播、母婴垂直传播、血液传播,是仅有的艾滋病病毒传播的3种途径,除此之外,别无它途。事实上,这种病毒的传播条件要比其它大多数病毒严苛得多。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15年更新的评估结果显示,日常的社会交往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概率是很低的。艾滋病尽管尚不可治愈,但随着医学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艾滋病的治疗如同用胰岛素治疗糖尿病、用降压药控制高血压一样,其症状的变化可以得以有效控制而成为一种慢性病的存在。
可以说,患有艾滋病不再意味着“被宣判死刑”,只要坚持规范的抗病毒治疗,生命质量并不会受到影响。
被放大的恐惧
公众如此惧怕艾滋病,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有些社交媒体罔顾事实,无下限地放大与艾滋病相关的谣言,既未能做到最基本的公正客观,也没有发挥科普知识的作用。
不少媒体抓住同性恋、性、避孕套等大肆炒作,专门抓住一些离奇的情节和故事, 任意炒作, 甚至是恶意炒作, 以博取“流量”,也有媒体为了追求新闻效应,道听途说,捏造了部分新闻事实,虚构细节,并加以蛊惑言辞进行渲染。如“HIV感染,涂黑了我们的明天”,“性病和艾滋病长势骇人听闻”,“最可怕的,卖淫女对艾滋病的无知”,“艾滋病人手持针管扎伤行人”,“艾滋病人以感染他人为发泄手段”,“他们故意使用破损的安全套四处约炮”,“有人说他在共享单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了针头,针头内有艾滋病人的血液”…… 凡此种种的新闻难辨真假,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刷屏我们的社交网络,使得艾滋病的事实真相变成了“戏说”和“八卦新闻”,让艾滋病患者承受着沉重的污名,严重伤害了艾滋病防治工作本身和艾滋病患者的基本人权。
这些没有依据,且缺乏监管的失真信息扭曲了疾病的本来面目,既造成了人们心理上的恐惧,也加剧了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的歧视。长此以往,就会让更多的人们倾向于“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歧视是一种社会病毒
早期,AIDS在我国被译作“爱滋病”,暗示着这种病与混乱的性爱密不可分,也昭示了艾滋病从命名的那一刻起就背负着深深的歧视与误解。“你患病,因为你是性工作者”,“你患病,因为你滥交”,“你患病,因为你吸毒”,“你患病,因为你是同性恋”,“你患病,因为你……”,简而言之:你活该!
可以看到的是,在社会文化的影响下,艾滋病已被污名化,它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疾病了,它是死亡的信使,它象征着不洁,它被牢牢地钉在了“耻辱柱”上。这种荒诞的论调,完全是睁眼说瞎话,因为违背了基本的科学事实:HIV是艾滋病的病因所在。
人们视艾滋病为道德意义上的敌人,对艾滋病患者普遍存在着歧视心理。也许是一声嗤笑,一个眼神,一条评论,又或许是和同伴的一次课间闲聊,甚至是脑海里闪过的一个恶毒想法。艾滋病患者不仅要忍受身体上的苦痛,更难熬的是心理的哀伤,那是普通人无法体会的绝望和无助。道德的压力,家人的泪水,亲友的眼光,世人的口舌……只有在嘈杂的人群中,画地为牢,独自无声地挣扎在惨白的噩梦里。
试想,你曾被别人异样的眼神或周围的流言蜚语伤害过吗?那种感觉痛吗?不经意间想起的那个眼神是否还会让你一阵心悸?我们应当明白艾滋病才是我们共同的敌人,而不是艾滋病患者。面对身边的艾滋病患者,多一份关心,少一丝冷漠;多一些认同,少一些指责;多一点帮助,少一拂嘲讽,也许零艾滋、零歧视的目标并非无法实现。
所有人都享有平等的基本人权
《世界人权宣言》指出, 人人生而自由, 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人人都有资格享受权利和自由, 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语言、财产、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和其他出身、身份。我国2003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宪法,具体包括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基本的权利。艾滋病患者作为公民,应当享有生命权、健康权、隐私权、受教育权、言论和信息自由权,不受歧视和法律面前平等的基本人权。
然而,现实中,当我们面对艾滋病时,往往忽略感染者、病人以及易感人群的权利,夸大艾滋病的经济和社会影响。许多艾滋病患者的就业权、工作安全保护权、保险权等一系列合法合理的权益都受到了侵害,难以保障,由此而导致生活拮据、倾家荡产的不计其数。
当艾滋病患者行使人权遇到阻碍时, 社会和法律所应做的不是剥夺其权利, 而是应尽最大努力来消除障碍。一个文明和公道的社会应尽最大努力来消除障碍, 使每一个人都能够尽可能的行使其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凭什么觉得谁比谁“高贵”?又凭什么觉得谁比谁“低贱”呢?
艾滋病远没有我们想象的可怕,我们要真正的认识和了解HIV,需要基于科学和事实;我们要打破偏见,铲除歧视,以平常心对待艾滋病患者。对于艾滋病,这个社会缺少一种疫苗,这就是“共情”。我们应该做一个有良知的人,彼此守望,相互关爱。人世间的一切皆应如此,那又何尝不可以对艾滋病患者伸出温暖之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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