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要有诊治这75个病种的能力!
2018/10/30 基层e生

    

     不久前,河南省卫计委印发了《河南省分级诊疗乡级病种目录》(下称《目录》),涵盖75个病种,而且指出,这75个病种是乡镇卫生院必须具备诊治能力的基本病种,其中50个病种要在2019年以前具备诊治能力,其余25个病种要在2020年以前具备诊治能力。

     制定病种的依据是《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53号)精神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关要求。

     2015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要求“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

     时隔两年,各地并没有出台“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硬措施,因此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也没有遏制住下滑的趋势。

     直到今年9月份,国家卫健委决定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并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能力提出明确要求,给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推荐病种目录,其中“基本病种”66个,也是所有乡镇卫生院都必须达到的,如果要想达到更高层次,需要完成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中部分病种。

     但是,实际上不管是河南规定的75个病种,还是国家卫健委66个基本病种,对于目前乡镇卫生院每况愈下的医疗服务能力来说,要达到标准都是极其艰难的。而且在不久前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都规定,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因此,给没有医疗能力的基层医疗机构下必须治疗的病种目录显然是赶鸭子上架,不但勉为其难,而且涉嫌违规。

     三大举措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提高认识

     河南省卫计委认为,制定分级诊疗乡级病种目录是指导乡镇卫生院强化医疗服务功能、提升诊疗技术水平的重要抓手,是满足城乡居民就近就医需求、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基本保障,也是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的有力支撑。

     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以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为突破口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将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病种目录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实现分级诊疗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分部达标

     75个病种,其中2019年以前达标50个,2020年以前达标25个病种。而且给出了具体的病种名称。

     三是压实责任

     具体是:

     ①各乡镇卫生院要对照病种目录全面开展自查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上报自查评估报告。

     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成立有关专家组成的分级诊疗病种能力评估和指导专家委员会,对乡镇卫生院各病种服务能力逐一进行全面评估,并组织制定各病种诊疗常规、标准化诊疗路径和临床路径表单,实现县域内同一病种诊疗服务的同质化。

     ③对经评估服务能力不足、无法开展相应病种诊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在县级医院指导下制定分阶段科室建设和能力提升计划,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薄弱乡镇卫生院的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采取招录引进、进修培训、等额对调、多点执业、纵向协作等综合性措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基本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提档升级,推动乡镇卫生院快速提升各病种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④根据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关规定,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适当调整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依据标准化临床路径测算确定各病种收费价格,明确医保基金支付标准,完善医保支付方式,调动乡镇卫生院收治常见病多发病的积极性。

     看来,河南省是要来一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攻坚战了。

     然而,对于已经久病缠身的基层,恐怕单凭卫生部门一家不行,而且在上述措施中,招录引进、等额对调、多点执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都不是卫生部门一家能够说了算的,而且最重要的吸引人才去基层、留基层、在基层有平台施展的环境的人事薪酬制度并没有具体安排。

     基于此,笔者还是担心此举为镜花水月。但愿我的担心是杞人忧天。

     附:河南省75个分级诊疗乡级病种目录

    

    

    

     来源:看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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