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工作47年养老无保障,看看领导怎么回应的!
2019/3/14 18:00:00 基层e生

    

     “在基层扎根,干了几十年的乡村医生,国家是否有相关政策保障呢?”近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上看到一位四川的网友反映的一个事件,地方领导的回答,深深让小编叹了一口老气!

     乡村医生工作47年养老无保障

     当地:正在起草相关文件

     网友留言

     彭书记您好,我父亲今年64岁了,属广安市邻水县,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已经47年,为当地的医疗卫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现在64岁的他还要每天走10多公里的山路去上班,老人身体也越来越差了,但是他们的退休政策一直没落实,目前还没有可靠的官方消息,像这种在基层扎根,干了几十年的乡村医生,国家是否有相关的退休政策呢,由于地处山区,父亲没有社保。希望得到回复。当地领导回复: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邻水县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问题,广安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2018年8月24日,印发了《关于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广市卫发〔2018〕110号),要求各区市县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目前,我县正在结合实际起草《关于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办法》,待正式发文后施行。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祝您生活愉快! 邻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正在起草文件,虽然没有明确说明有多少养老补助,但是最起码已经在起草文件了,只希望今年能下发,给高龄村医一份保障吧!

     47年无养老保障,64岁了还在工作的人,除了乡村医生,谁还能找出来第二个职业?

     现在很多地方虽然将村医待遇、养老都提上了日程,但是能落实的真的不多,更不用说解决村医养老问题了。并且很多省市虽然发布了村医养老政策,但是具体能领到多少钱并没有明确提出来,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村医并不知道能领多少钱的原因!

     下面给大家整理了现在已有养老政策的省市,并且明确说明到底能领取到多少钱,还不知道自己退休之后能领取多少钱的村医,请收藏好!

     1、山东省(2016)山东: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

     标准:现为山东省户籍,新中国成立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山东省内村卫生室,或曾在山东省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年满60岁的离岗乡村医生。目前在岗的60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离岗手续,之后即可按以上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2、河南省(2013)每人每月300元补助

     标准: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65岁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3、辽宁省大连:每满1年,月发放30元补助,不满1年按1年计算。

     标准:原则上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

     4、 黑龙江省(2015)乡村医生退出后每人每月200~300

     标准:乡村医生(年龄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

     5、安徽省(2015)标准:安徽省农业户籍(含原属农业户籍,因地域划转、征地拆迁或购买城镇户口的),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2009年底前进入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累计超过3年(含3年)。

     2014年12月31日前已退出村医岗位或在岗已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从到龄(年满60周岁)且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不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到龄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年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

     1.累计满3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0元;

     2.累计超过3年至满6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60元;

     3.累计超过6年至满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90元;

     4.累计超过9年至满12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20元;

     5.累计超过12年至满1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50元;

     6.累计超过15年至满1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80元;

     7.累计超过18年至满2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10元;

     8.累计超过21年至满24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40元;

     9.累计超过24年至满27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70元;

     10.累计超过27年至满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00元;

     11.累计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30元。

     6、江西省(2016)意退出每月300元,不愿退出每月80元

     标准:2016年1月1日起,在岗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且从业满20周年。

     7、福建省泉州台商区:

     1.连续从业年限满5周年以上(含5周年)、10周年以下,且年龄达到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且未领取企事业养老金的离岗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100元养老生活补助。

     2.连续从业年限满10周年,每人每月给予200元养老生活补助。

     3.10周年以上,按服务年限予以10元/年递增补助,封顶每人每月500元养老生活补助。

     标准:必须满足以下两类情况中的一类: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台商区村卫生所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5周年以上(含5周年)且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未领取企事业养老金和区外未领取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助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台商区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且未领取企事业养老金的注册在岗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含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及以上)的乡村医生。

     8、湖南省(2015)按工作年限不同每人每月可分得60、90、120元不等的补助

     标准:(一)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二)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

     (三)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9、四川省自贡市:离岗老年村医按每3年工龄为一个档次,每个档次补助不低于120元/年

     标准:工作年限3—6年的,补助180元/人?年;工作年限7—15年的,补助240元/人?年;工作年限16—25年的,补助300元/人?年;工作年限26年及以上的,补助360元/人?年。

     10、云南省(2015)每人每月300元

     标准: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

     11、广东省老年村医每人每月700-900元

     12、海南省(2014)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标准:(一)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对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且健在的乡村医生按1500元(100元/年×15年)的标准补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方法如下:

     1.乡村医生未参加我省任何社会保险的,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将补助资金划入其个人账户。

     2.乡村医生已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直接将补助资金划入其个人账户。

     3.补助资金划入个人账户时,乡村医生尚未达到60周岁的,待其达到60周岁后按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按月享受养老金;已达到60周岁的,从补助资金划入个人账户的次月起,按规定计发养老金。

     (二)发放生活补助。按照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本实施意见下发之日尚未达到60周岁的,待其达到60周岁时开始发放;本实施意见下发之日已达到或超过60周岁的,自本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发放,以前年度的不再补发。?

     (三)发放一次性补助。对本实施意见下发之前已故且符合本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一款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一次性补助6000元。

     13、甘肃省(2016)村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每人每月85元,工龄补助按每满一年月发放8元的标准执行。

     14、青海省(2016)满60周岁后退出村医,实际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发放20元补贴

     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包括60周岁以上的老村医),且在乡村医生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

     15、内蒙古自治区符合条件的村医每人每月发放补助1200元

     标准:身份符合条件且在岗工作满10周年以上并且年龄大于60周岁的村医;达到上述规定年龄和工龄的人员,从到龄次月起享受该补助。

     16、广西壮族自治区(一)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及以上在岗或离岗的乡村医生,按其执业服务年限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执业服务满一年每月给予生活补助1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

     (二)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现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乡村医生,执业服务到年满60周岁,其执业服务年限达20年(含)以上的,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时候,可按照每执业服务满一年每月给予生活补助1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执业服务年限未达20年的,在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时候,则按照每执业服务满一年每月给予生活补助7.5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其中,因年度考核不合格被要求退出村卫生室执业、执业期间未满60周岁而自行中断执业或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乡村医生,不再享受这项生活补助政策。

     (三)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45周岁未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执业服务的在岗或者已经离岗的乡村医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按每执业服务满一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90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

     17、宁夏回族自治区(一)对2004年1月1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注册、离岗时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健在的已离岗乡村医生和将要离岗的乡村医生,按其从事乡村医生工作起,累计到年满60周岁止实际工作年限×15元/月的标准,逐月发给生活补助。

     (二)对2004年1月1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注册、离岗时未满60周岁且健在的离岗乡村村医,按其离岗前实际从事乡村医生年限每年500元,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三)对2004年1月1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前,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已经离岗且健在的乡村医生,按其离岗前实际从事乡村医生年限每年300元,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18、北京市(2016)北京:乡村医生平均每人每月养老金770元以上

     19、重庆市(2017)定额补助:养老保险为每服务一年补助600元;医疗补贴为每服务一年每月补贴10元,按月发放。

     标准:1965年6月26日至2009年10月7日,在重庆市辖区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且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明材料,离开乡村医生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乡村医生。户籍迁移到市外的也纳入补助发放范围。

     (2018)彭水县:每服务一年养老补助600元,医疗补助120元,按月发放。

     标准:1965年6月26日至2009年10月7日,彭水县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且持有有效乡村医生执业证明材料,离开乡村医生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乡村医生。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前提必须是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超龄养老保险的人员社保补贴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已全部兑现到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2011年3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的,社保补贴也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2011年3月31日后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贴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重新计发养老待遇从2016年1月起补发,2016年1月后退休的,从退休次月起开始发放。凡2016年1月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医疗补助从2016年1月开始发放, 2016年1月以后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医疗补贴从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按标准发放。

     20、河北省(2017)河北:乡村医生退出后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每月400元

     标准:2016年起,户籍仍然在河北省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只要截至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就可领养老补助。

     21、山西省(2019)大同:每人每月养老补助800元

     标准:年满60周岁且执业满10年以上

     来源:乡村白大褂,仅作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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