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的问题!
2017/1/22 海哥商业观察

    

     这是海哥2017年原创第15篇文章!

     用心原创,才对得起关注的每一个人!

     首先,我目前手机上还保留着滴滴,今年回家接送机都用它了。前几天,专车司机告诉我过年前后用车会比较紧张,一定要提前预约。所以,我去机场的车提前两天就预定了。虽然抵扣50元优惠券后还要花139元,我觉得还是很值得!

     其次,我算是滴滴忠实高频率的用户。2016年全年打车422次,总打车费应该不低于五位数。

     程维无疑是80后中最伟大的创业者之一,唯有敬佩、唯有羡慕没有嫉妒恨;我的朋友圈里也有滴滴的人存在,而且也有潜在合作的可能性。那么,问题来了,我还是要说下滴滴的问题。

     不为黑滴滴所谓“政治的正确”、不为出名博位(如果是要博出名,我本文标题会起为《滴滴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我只是就事论事的说说我在坐车体验中感受到的问题:

     1、打车难的问题:平时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过年前这几天打车难是真的。我所处的区域是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这里平时会有大量的外地牌照的车辆拉活,这几天明显会少很多。一方面,这些人都回家过年了,另一方面京人京牌1.8T新政开始了。运力明显下降不少。

     那么,我们倒推一下,如果京人京牌的新政1.8T得以100%贯彻落实。那滴滴的运力大幅下降,将成为一种常态,也就是用滴滴打车难也可能是一种常态。即便不会如过年这几天这样难,但至少也是不容易。那么,滴滴能给人解决什么痛点呢?当初解决人们打车难的痛点的优势将不复存在。

     当然,是不是如此,届时要看运力和实际用车需求之间的数据对比。总之,海哥说的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2、滴滴快车几乎等于滴滴黑车:我在最近一年内打滴滴快车遇到的问题,几乎都与滴滴“黑车”有关系。有打了差评后发短信来威胁的、有车内臭烘烘的、有被中途扔下的、有打的车牌和来的车牌不一样的、有开车每时每刻都要你指路的。

     一次在长沙,刚上车不久司机就跟我商量“待会儿能不能下车,我再接一单好拿奖励,我要是把你送到了再接单就过时间了,拉不满那么多单了。”(原话不是如此,只是原意回想)我勒个去,当然不可以,我跟他坚持不妥协。于是,在长沙东二环的高速上,他一手开车、一手给人打电话操作刷单赶紧刷满。最后,离目的地还有2km硬是把我扔路边了。师傅扔下我后还非常委屈大声的说:我特么就干个出租,你们还这样对我!那次,我还拿着行李先去朋友家再去机场坐飞机的,2016年2月份的长沙居然下起雨来,雨里还带着一点雪花片儿。卧槽,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我又等了20分钟才又打到了一辆车。

     一次是在北京东三环,天非常的热,我说师傅你能不能开下空调,我把空调费加给你。师傅几句话说不和,直接把我扔三环劲松主路。

     不是说黑车就不好或者黑车司机素质就差。但是滴滴是怎样把不少开黑车的社会危险份子都共享进来的。滴滴在对这些人的审核机制上,到底采取了什么有效的措施,我是完全看不出来。

     3、价格的问题:对于更优质的服务收取更贵的价格,这一点我是毫无疑义的。比如正常状态下的专车,坐起来舒服多了。车很干净,师傅不用指路,师傅还会协助拿行礼,师傅也很文明不粗鲁。

     但是,滴滴的价格问题在于它已经变得不经济。平时5km不到的距离,在忙时打快车要四十多,打专车要七八十。这里面是很容易出现其他替代方式的,比如选择自己开车、乘坐公共交通。它们产生的成本远低于滴滴的价格,这说明了一个问题。滴滴在忙时的价格,超过了社会出行的公允价格,不但没有提升效率,反而加重了社会的负担。我想,这应该不是滴滴的共享经济的本质吧,把自己的利润目标任务与全社会用户去“共享”。

     更严肃的问题,忙时价格是不是合法的?

     提出如此严肃思考的原因在于:

     (1)、按照滴滴的逻辑,用车需求越多而运力越少,价格就会越贵。从数理上推理,平日基准价格*运力/用车需求,将会趋近于无穷大。也就是这个加价倍数,到底是1.5倍、2倍、3倍.......10倍,到底多少倍才是个头,上限在哪儿,标准和依据在哪儿?怎样才能避免滴滴“趁火打劫”的情况产生?谁能公共出行的价格界定负责?

     (2)、动态加价的标准不明晰:滴滴软件对动态加价的官方解释大致为“根据周边情况进行判断,适当调整价格。”因为写这篇文章时并不是在遭遇滴滴调价时,故无法现在截图证明。但大致意思就是这样。

     一次,我在微博投诉,滴滴官方账号回复也是这样:“您好,临时加价也属于动态加价,动态加价是根据您叫车时订单的周边情况进行判定的,适当调整价格,以此激励附近的司机师傅积极抢单,让您的订单在更短的时间内被司机抢到,并不是每笔订单都会有动态加价。同时此加价费用在您打车时有明显的提示。”

     我的问题是:A、根据周边情况进行判断,周边情况具体包含哪些指标,如何计算的;B、适当调整价格,适当的标准是什么?2-3倍叫适当?——以上都是我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基本知情权。那么滴滴怎样才能证明自己不是“趁火打劫”。

     按照滴滴官方回复“同时此加价费用在您打车时有明显的提示。”即便如此,也不能说我愿意挨打你就该打我。而是,我们有必要了解这背后真正的涨价依据和计费依据。比如,以前出租车司机的计价方式就非常明确——xx公里内多少钱,每超过1km加多少,等待x分钟多少钱。

     滴滴它无权通过“我们有一套算法和数据模型”而搪塞过去。根据最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章第九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而最新版《广告法》第二章第八条明确说明:“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如果把滴滴的服务当作商品看,滴滴的动态加价虽然在每一个瞬间是明确的,但是它的加价机制却是模糊的而且没有公示的。

     从以上价格问题的这几个角度看,且不讨论滴滴的派单机制问题(很多文章都已经分析过了),仅说滴滴需要对用户负责的基本问题——是不是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是不是违反了商品服务展示的合规性?是不是滴滴利用技术之便利行价格垄断之实?

     一年一度的315又要临近了,幸好是现在有这么多抱怨出现,滴滴可能在315来临之前都能够安抚好解决好。但是,如果恰如媒体和自媒体那么讨论的,仅仅是情绪表达或是不同舆论交锋,而不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说不准哪天315的枪口就瞄准了滴滴了。

     打车难易是用户用不用的问题,用户安全是一个用户基本生命财产权益的问题,价格的机制是一个诚信与否的问题。还记得去年315上某二手车交易平台的交易价格欺诈吗?被曝光以后就一蹶不振,已频临关闭边缘。

     希望滴滴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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