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鸿茅药酒事件的毒性研究
2018/4/17 6:30:00 海哥商业观察

这几天,鸿茅药酒真是刷爆了媒体头条、刷爆了社交网络。搞得我一篇原本有望10w+的文章《致互联网公司CEO:在你们道歉之前,我可能已经死了》硬是受了冷落。
互联网江湖,野蛮生长的江湖,每个成功崛起的企业都可能伴随着牺牲、摆脱不了原罪的“毒性”。互联网算法对于流量的绝对的无情的追求,它的毒性一点也不亚于鸿茅药酒的“毒性”。
也因为这样,前面提到的文章才用了一个相对弱化的标题,而不是更具指向性的标题,如《致张一鸣、宿华:在你们道歉之前,我已经死了》。因为流量也是毒药,会让人上瘾、入迷,反而会让人忘记了做有价值的思考和内容的初衷。因此,我选择了克制。
回到鸿茅药酒,广州医生谭秦东因一篇《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文而被凉城警方“跨省抓捕”。现在,这篇网文也看不着,大家对于鸿茅药酒的声讨以及对“跨省抓捕”的质疑也是铺天盖地。
好,让我们回归本源,来一点就事论事——到底鸿茅药酒有没有毒,是怎样的一种毒呢?这一事件的该怎样去看待呢?我们该关心什么样的问题呢?
1、鸿茅药酒到底有没有毒?
因为无法看到谭先生的原文,故无法看到他推断“鸿茅药酒是来自天堂的毒药”的论据。从网上文章讨论得到的线索看,文章并没有论证鸿茅药酒就是毒药,而应该讲的是“主要是认为老年人喝酒有害健康,不能把酒当保健品”。
因此,到底鸿茅药酒有没有毒,目前是没有定论的。
但是,科普作家方舟子撰文认为:鸿茅药酒就是毒酒,含多种有严重毒副作用药材。
他的文章表示,在鸿茅药酒的67种药材中,含有多种已知有严重毒副作用的中药药材。例如其中的附子含有致命的乌头碱,桃仁、苦杏仁中的苦杏仁苷能够在消化道里产生致命的氢氰酸,经常有人因为吃附子、桃仁、苦杏仁丧命。例如何首乌,临床上有很多人吃了它得了药物性肝炎,严重的能导致肝衰竭。还有的药材,毒性比较缓慢,长期服用能够导致癌症,例如款冬花、槟榔,都是致癌物。
他认为,“鸿茅药酒”中的药材已知具有严重毒副作用的至少有十几种。把一堆毒药放在一起吃,毒性相互抵消的概率可以说小得可以忽略,更大的可能是它们的毒性都还保留着,甚至增强了。很多有毒物质难溶于水,但是易溶于有机溶剂,用酒精长期浸泡,更容易把有毒物质浸泡出来,所以喝药酒中毒的风险要比喝一般的汤药大得多。
即便在方舟子的表述中,我们依然能够看到一些猜测性,比如毒性会不会抵消的问题。
而据媒体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采访的反馈看: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综合起来看,无论怎样,我想也没多少人敢喝鸿茅药酒了。
但是,对于鸿茅药酒的毒性问题,应该有权威部门和研究机构来关注一下。本来,中药的毒性目前缺乏系统、透彻的研究。借此机会,应该给我们国家的中药正个名,到底哪些行哪些不行,赋予其科学的研究认知,而不是停留在神乎其神的状态。毕竟,这也是个大产业,研究好了利国利民。

2、谭先生的文章“毒性”在哪里?
从结果上看,谭先生算是自己给自己罐了一瓶鸿茅药酒,让自己如今身陷囹吾。核心问题就出在一个词上——毒药。这也是很多爱写作的朋友,尤其是自媒体人惯犯的毛病,喜欢单一归因、喜欢假定结论、喜欢夸大其词。
这其实是非常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公司出现了裁员,你就定为公司“濒临倒闭”;不适合老年人喝,或者喝了很不好,那就是毒药。显然,这样的逻辑是有问题的。
“标题党”其实也是当今网络文章中的一剂慢性毒药,扰乱了人们的认知、消耗了大家的时间、淹没了优质的内容。
因此,我们不能拿跨省抓捕的正当与否和鸿茅药酒的毒性本身来弱化谭先生对自身行为该承担的责任。
去年,就发生了多起企业起诉自媒体索赔上千万的事件。爱码字的朋友们,确实还是应该长点记性了。专业的、严谨的写作,才是正道啊。无论是标题还是正文,每一处都应该严肃对待。

3、鸿茅药酒公司处理方式的“毒性”有多大?
鸿茅药酒处理问题的方式,站在企业自身角度说,那绝对是一剂夺命毒药。本来一篇影响力有限的文章,鸿茅药酒动用点力量把它搞定就“万事大吉”了。
许多大公司在应对危机公关时,其实最初都是能捂则捂,把危机消灭在萌芽状态。鸿茅药酒,显然不具备所谓大公司的公关“成熟手法”,而采取了那套野蛮打法,报警动用警力来了个跨省抓捕。这个做法,程序上对不对,合不合法,此处先不论。
确定的是,鸿茅药酒把“一桩小事”用力过猛,以致“因小失大”,最后可能带来的是灭顶之灾。
这么一闹,我不相信真的会有人再买鸿茅药酒,即便鸿茅药酒最后被证明无毒副作用。我认为,鸿茅药酒会极大的概率走向衰落。吃喝非小事,想想三聚氰胺事件中的三鹿吧。

4、为什么鸿茅药酒本来是药却被当成酒在卖?
不得不佩服,鸿茅药酒的老板是营销高手。以前搞婷美内衣就非常牛逼,更牛逼的把鸿茅药酒低价从国营厂变成私产,最最牛逼的地方更在于鸿茅药酒的“营销创新”——“跨品类打法”。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回应,鸿茅药酒为独家品种,现批件持有人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于1992年10月16日批准注册,原批准文号为“内卫药准字(86)I-20-1355号”。2002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该品种批准文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15020795”。
也就是说鸿茅药酒不是酒不是保健品,而是药!为什么人们不知道它是药呢?显然,如果当药卖了,那就自然提高了产品的销售门槛。在正常人的认知中,谁会天天吃药?有病才吃药嘛。当药卖,自然产品的销售广度就受到了限制。
而且,许多老年人都有泡药酒喝的习惯,鸿茅药酒可以说既迎合了消费习惯,又实现了品类创新。
其实,这样搞“跨品类打法”的远不止鸿茅药酒一家。
阿胶,也是这样的套路。其实,阿胶就是一种药食两用的中药。东阿阿胶的阿胶块、复方阿胶浆都是OTC药物也就是非处方药,而东阿阿胶旗下的桃花姬却是黑芝麻、核桃仁、黄酒、阿胶、冰糖、高麦芽糖浆、麦芽糊精几种配料制成的食品,执行的是食品标准Q/DEB 0002S。

在阿胶领域,龙头企业东阿把中药当食品卖玩到了极致,甚至它还创造性的推出了完全食品化的产品同时又兼顾了“保健品”的品牌关联性,可以讲好处是两头占。中药食品化、快消品化,自然钱途更为可观。
5、跨省抓捕的正当性在哪里,是不是“带毒”行为?
这是目前公众情绪争议最大的地方之一。
就这个问题,目前主要有五大质疑点:1、质疑警方办案现“民事纠纷刑事化”;2、质疑警方跨省抓捕小题大做;3、秦东发表的文章与鸿茅药酒损失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联系;4、谭秦东是否构成侵害商誉罪;5、凉城县警方是否可以跨省追捕。
同时,警方的跨省抓捕也给人一种非常严重的对地方企业“过度保护”的感觉。
既然,事件已经受到了如此广泛的关注,相信正义不会缺席。一切就留待有关部门的最终调查。

6、事件还暴露了哪些广受争议的“毒性”?
本来,鸿茅药酒广告铺天盖地,是没有人知道它有那么多问题的。
通过这次事件,也让媒体帮我们梳理了鸿茅药酒存在的问题。近10年来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行政机关给出的处罚原因,包括“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发布未经批准内容”、“夸大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用药者”等。

一个产品如此劣迹斑斑的产品,居然还能长期安然无恙的卖下去,而且还能够进入央视的“国家品牌计划”。
这些问题,全部都暴露了出来,一方面也加剧宣告了市场对鸿茅药酒判了“死刑”,另一方面也让人们对药品广告的发布监管问题暴露给了公众,总体是好事。
综合来看,这次鸿茅药酒事件,是由一篇文章的“毒标题”引发的毒性全面发作的“血案”。
我们普通群众,应该感谢这次事件中的每一个角色。要不是他们,我们将长期的生活在类似鸿茅药酒的毒性事物的逐步侵蚀之中。
感谢谭先生,感谢鸿茅药酒,感谢凉城警方。是大家,一起拯救了更多的人民群众。
备注:图片来自网络

未经授权谢绝转载,转载注明出处:“海哥商业观察” ID:hgsygc,联系微信794336173
近期文章推荐:
致互联网公司:在你们道歉之前,我已经死了
裸心社被收购,本土高端联合办公何去何从?
中国式共享经济,消耗超1000亿,几乎全军覆没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海哥商业观察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