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再任职又领着退休金,这些收入个税怎么缴呢?
2018/7/13 11:09:23 i会计

    

    助你实现更好的职业前程最应加入的行业组织最热门财经话题研讨最新的业界资讯关注我们爱会计微 信 号:hp_ikuaiji

     小编微信号:kuaiji_sh

     退休后再任职又领着退休金,这些收入个税怎么缴呢?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聊聊“老同志发挥余热”这点事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82号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八号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退休人员再任职也是有相关条件的,如何界定呢?

     文件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文件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来源:奉贤税务

     文章来源网络,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我们都会注明作者和来源。如有问题,请告知,我们会立即删除!谢谢!

    

     点击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班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班 初级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答问 企业内控评价与体系搭建 资产评估师补报名 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案 CPA考试章节重点 发票助手 灵活性思维 50条CPA备考经验 缺少发票 税务筹划太离谱 个税信息补录 做错账多缴税 减税降费 无纸化考试操作说明 融资租赁 财务管理答疑一 财务管理答疑二 中级会计实务答疑一 中级会计实务答疑二 经济法答疑一 高级会计实务及高级会计实务案例答疑二 财务报表分析 全国会计管理业务培训班 会计师事务所准入条件 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入口 中级考试历年真题 增值税问题解答 47个会计科目处理 发票管理趋势20条 出口退免税备案操作手册 个税86项风险点 三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标准 别让老板乱在公司拿钱 利用发票避税 专票开错处理方法 专管员电话 私车公用涉税处理 发票开具细节 工伤保险调整 中兴华受行政处罚 营改增4个最新口径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新规 黄浦勇夺会计知识竞赛第二名 会计法修订 暂估做账 一顶锅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i会计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