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临床护理时的“无效核对”,往往会酿成大祸!
2017/10/20 护士笔记

    

     对于临床护理工作的任何一项查对,护士都要认真查对执行,防患于未然!

    

     临床护理工作中,查对是护士执行医嘱,实施护理和治疗前、中、后必不可少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到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双人再次查对执行医嘱是有效防止护理差错事故发生的必要环节,也是护理核心制度的要求之一。

     例如:医嘱的执行、护嘱的查对、物品的交接工作等等都需要双人核对、签名,尤其是对有疑问的新药物的使用、输血医嘱的“三查八对”、口头医嘱的执行等必须经过护士的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可是,笔者在临床护理工作中发现:尽管是经过双人核对的医嘱并且有签名,可是护士还是发生了医嘱执行的差错。我想这就是发生了“无效”核对,这是为什么呢?

    

     点评:

     从这起不良事件分析不难看出,护士在输血前床旁的再次核对是“无效核对”,如果护士一人查看输血记录单,一人查看准备输注的血制品,严格按照核心制度的输血“三查八对”流程,一定能查对出护理记录单的记录内容错误,显然这是一起可预防性护理记录差错。

     护士的惯性思维是患者安全的大忌。取血时已经与血库核对过了,应该不会有错的,这种想法万万要不得。惯性思维是导致差错发生的主要原因,护士凭借主观臆断做工作也是绝对禁止的。

     另外,对班的两名护士,一般关系都比较要好,想着她既然说肯定不会错,也就相信了,这样的现象也许在临床中是经常出现的吧?甚至还有的护士在需要双签名时代替对方签名,这种现象更加危险!只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有效”核对,才能杜绝差错的发生。

    

    

     点评:

     这也是一起“无效核对”引起的不良事件。护士对医嘱有疑问,去询问了护士长,但护士长的回答不清楚,导致护士误解了医嘱的用法。如果两人在讨论这条医嘱时能彼此说出抽取的具体做法,或者护士询问护士长后,再复述操作方法和护士长确认一下,这件不良事件也就不会发生。

     总之,对于临床护理工作的任何一项查对,护士都要认真查对执行,防患于未然!如果你是被询问的护士,如果你是被邀一起查对的护士,请你一定担当起自己的责任,杜绝“无效”查对,确保临床护理工作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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