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报吗?报!
2022/3/8 护士笔记

    

     如何界定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发现不良事件后,该怎么处理?

     案例一

     A护士与B护士值夜班,晚上11:30,B护士分管的患者王某,女,79岁,肺部肿瘤化疗入院,夜间起床去卫生间,在卫生间内跌倒。A护士查看患者,测量生命体征,无异常,患者自述无疼痛及其他不适。

     案例二

     患儿医嘱检测呼吸道病原体九项,护理人员抽取标本送至检验科。4天后未查见结果,电话联系检验科后告知第二天出结果。此间患儿病情好转,申请出院,该项检验取消。

     案例三

     医师开具申请单,申请检查颅脑及胸部三维CT,结果影像科只给患者做了胸部三维CT,第三天医师查房发现后,补做颅脑三维CT。

     案例四

     15床患者张某,女,54岁,新下医嘱输入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组液体。责任护士小李将液体携至患者床旁,查看正在输入的液体即将输完,于是将本组液体悬挂于输液架上。护士小王巡视病房发现,15床张某的本组液体挂于16床张某的输液架上,查看巡视单发现错误,立即将液体拿回护士站。

     以上事件是不是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如果在你班上发现,你上报呢还是不上报呢?上报的话,会不会引起当事人不满?会不会影响与其他科室的团结?报不报有啥影响?......

     我们来看什么是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以下简称不良事件)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在医疗机构内被工作人员主动发现。

     2.患者自身疾病自然过程之外。

     3.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的。

     4.不安全隐患、状态或造成后果的负性事件。

     由此可见,以上4例事件确定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负性事件,一定程度上会延误患者治疗时机、发生用药错误,甚至会造成不同程度伤害,应归类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大家想一想,类似于不合理用药、手术相关并发症、院内感染事件等是不是也应归类于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范畴呢?

     我们发现类似事件,报还是不报呢?

     笔者曾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问卷调查显示:医务人员不能正确区分或发现不良事件,不知道该不该上报,其次是担心上报影响自身及同事间的团结。因而造成某些隐患事件的大量漏报。

     那么上报不良事件,对医院、科室和医护人员有没有好处呢?看看下面这张图:

    

     如何才能提高不良事件尤其是隐患事件的报告率,减少漏报现象呢?

     1.加强培训

     采取不同形式的不良事件相关知识培训,逐步提升职工对不良事件管理工作的重视,尤其是加强对安全隐患问题、或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负性事件的重视程度、营造非惩罚性文化的氛围。譬如采取如下形式:

     (1)每年组织不良事件安全警示教育或不良事件改进典型案例分享。

     (2)每半年利用便捷工具开展关于不良事件的问卷调查或知识考核,并将不良事件管理纳入新职工岗前培训。

     (3)每季度利用护士长例会、科主任例会反馈不良事件管理问题,传达到科室所有医务人员。

     (4)每月职能部门按计划参与临床科室的日常质控会议,面对面进行不良事件管理培训等。

     (5)每科室推选一名不良事件专管人,管理不良事件。负责宣传贯彻不良事件管理的相关内容。

     2.落实激励机制,奖罚并重,以奖励为主

     10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下发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版)实施细则》中要求:以减少诊疗活动对患者的伤害为目标,鼓励主动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建立激励机制。

     因此医院应完善制度,鼓励职工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每上报一例给予适当奖励。发现漏报事件,尤其是强制性上报事件,适当扣罚。

     3.关注上报人和当事人的心理,解除顾虑

     不良事件中涉及的当事医务人员是事件第二受害者。尤其是严重医疗不良事件中涉及的医务人员,通常存在焦虑等消极情绪甚至丧失专业信心。

     不良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不但要关注患者的生理损害和精神压力,采用多种措施减轻患者的损失和痛苦,更要关注第二受害者的医务人员所承受的伤害、压力痛苦和声誉损失。

     因此建议要明确与不良事件当事者的沟通程序,组建专业队伍,建立标准化沟通模式,避免第二受害者因情景重现而进一步加剧损害。

     可对医务人员采用创伤知情方法和开展抗逆力培训,帮助医务人员抵御压力源并从中恢复,通过心理减压站或组织心理疏导,教会第二受害者正确面对并获得成长,提高其抗压能力。

     也可通过社会工作者组织、系统支持体系等方式为第二受害者提供帮助和支持。但需注意对第二受害者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4.职能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加强监管

     科室负责人要重视不良事件管理,不良事件专管部门应加强监管,注意增进各科室之间有效的沟通,保障不良事件的上报、处理的及时性,减少不良事件漏报,完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沟通机制,我们的做法是:

     (1)质量控制办公室专人在岗,工作日每天查看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及时分流至归属部门,并处理各级各类不良事件,发现问题,即刻电话联系相关科室,保障上报的准确性。

     (2)各职能部门(护理事件归属护理部、医疗事件归属医务处、行政后勤事件归属总务处等)按不良事件分类及时转送相关科室,科室根据不良事件流程,按时完成讨论分析及整改。

     (3)质量控制办公室每月与门诊部、护理部、医务处、投诉办、信息统计科、药学办、临床科室、院感科、器械科等部门加强联系,查阅是否存在不良事件漏报情况,及时处理不良事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召开联席会议。

     (4)质量控制办公室每周查看手术患者登记,监督非计划二次手术不良事件上报。

     (5)质量控制办公室每周一与门诊部、投诉办沟通了解上周患者投诉、纠纷情况,严格落实不良事件管理奖惩制度。

     (6)质量控制办公室针对每例II级及以上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参与科室讨论,调查、核实,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整改。

     (7)质量控制办公室每月汇总不良事件上报情况,OA系统(医院办公系统)通报全院。

     (8)重大不良事件及时上报院领导及各职能科室,按相关规定执行。

    

    不良事件上报处置流程

    

    不良事件漏报管理流程

     参考文献:[1]霍添琪,尹畅.我国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现状分析及思考[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21,28(3):41-43.

     来源:中国护理管理文章作者:赵素珍 作者单位:滨州市中心医院(转载仅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权,请联系小编号:spaceship7777,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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