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阳性检测率回升,国家疾控局:六类情形仍要戴口罩
2023/4/14 22:29:00 护士笔记

    

    

     本口罩指引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

     4月1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表示,科学佩戴口罩仍是预防新冠感染的重要措施。

     按照《指引》要求,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包括为新冠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疑似新冠感染症状期间;生活、工作或学习地发生聚集性疫情,以及前往医疗机构就诊等六类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指引》虽不再对公共场所佩戴口罩进行强制要求,但还是建议乘坐公共交通或进入公超市、影剧院等环境密闭或人员密集场所时应佩戴口罩。

     国家疾控局表示,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流行,病毒株还在不断变异,国内仍存在疫情反弹的风险,因此重新修订佩戴口罩指引。

     4月8日,中国疾控预防控制中心最近更新的新冠病毒感染情况显示,截至4月6日,国内新冠核酸阳性检测率为1.4%,一周前这个数字是0.7%。在此前的一个月,该数值一直保持在1%以下。

     国家疾控局官微消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具体内容如下。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措施。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要求,为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有效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指引。

     一、应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5.外来人员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6.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2.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3.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三、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

     1.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4.对于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的特定人员,如庆典活动演职人员、仪仗队队员等,在参加大型活动时。

     5.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6.3岁及以下婴幼儿。

     7.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四、口罩选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2.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3.有关公共服务人员所在机构应当为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口罩,并设立独立废弃口罩收纳装置。

     本口罩指引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

     来源:央广网(转载仅作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权,请联系小编号:spaceship7777,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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