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如此”,是最糟糕的借口
2019/9/16 8:04:30 连岳

    

    Edward Wadsworth,Seaport

     又见面了,节日过得还不错吧?

     我过得挺好,符合自己的预期,3天刚好看完自己带的书。假期的一大乐趣,就是有大段时间读书。大多数书,无论是初读,还是重读,3天都够,而且是在不误吃喝玩乐的基础上,不然时间都用来读书,也不太像假期了,凡事有个度,我又不是书呆子。

     说到事情的度,说说这位朋友的烦恼:

    

     后面还有人追问:你到底是说谁耍无赖?这个还用说吗?当然是指这位持有“不论对错,我老公应该先向我服软”立场的老婆。推而广之,任何持有这个立场的老婆,都是在耍无赖。当然,这不能推导出老公能有这立场,只是,很难碰到老公宣称“不论对错,我老婆应该先向我服软”,即使有些头脑发昏的男人,实际是这么做的,他也不敢当立场来捍卫,他知道这么做是错的,说出来要被舆论笑死。

     在恋爱中,总会有这种“耍无赖”时刻,“这次不论对错,你要让着我”,或者“我知道你说得对,但我表面上拒绝承认”,这也可以称之为撒娇,或者索爱,这种时刻,就不要像法庭辩论一样,非得给个结论。没有这种“耍无赖”时刻,恋爱总是少点意思,或者就不是恋爱。有不少爱是通过恰到好处的赌气表达的。听起来很麻烦,但多练几次,熟练了就好办。

     “耍无赖”时刻是双方都有的权利,一个聪明姑娘,心里会算数:他让我三次了,这次无论如何,我得让他。如果“耍无赖”时刻变成一方的特权,那就不再是爱,变成了奴役,你因为爱我,所以我就是你的主人,你要永远服从我,一吵架,服软的就是你。这除了容易把爱杀死,还让总智商下降,本来相爱的两个人,优势互补,智力汇总,无论是财富,还是幸福度的增加,都是一个人的几倍,而一方总是被迫服软,变成了傻子,纵容了另一个疯子,能成什么事呢。

     给人不愉快,甚至伤害人,理由是“我天生如此”,是个很糟糕的习惯,那些说天生吃软不吃硬的人,敢对老板和警察这么说吗?只不过是心里评估过了,这人我可以欺负,我就硬气了。一个爱自己的人,可欺负性反而强,他是最愿意让你的人。欺负久了,毫无反抗,你还不感谢他配合,甚至觉得“这人软不拉耷的,没一点男子气。”——可能也确实如此,正常的人,忍受不了的。也就是说,你如果纵容自己天生的不正常,你只能找到一个不正常的人。

     人都有天生的不足,我们天生是文盲,所以要上学。你天生体质羸弱,你格外注意营养,加强锻炼,变成了健康的人。为何“天生总要对方服软”就有理由不改了?人的一生,就是改变的一生,为爱改变,是改变的最大动力,是最值得的改变,浪费了这个机会,一生就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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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文:学习的开始,是先解决心理魔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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