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现实的差距,在于街边人的援手
2022/2/25 10:14:00 景芳说
这是郝景芳的闲聊自留地,关不关注请随意~~
“丰县八孩女”事件一经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后,谜团也在一一揭开。

上周,我请到杜克大学法律博士、科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骁尧,做客我的直播间,针对妇女儿童拐卖案,探讨“如何用法律更好地保护女性和儿童”。
今天的文章是直播间访谈内容实录。法律人思路清晰、态度理性客观,很多时候,在当前的大环境下,每个人都有许多无奈之处。法律是我们都想祈求的公正保护,但法律人却更清楚:法律不是万能的,仅靠法律在很多时候是不够的。最终需要的是政府和社会大环境整体的观念和举动,才能更好地对弱者提供保护。
这个世界上没有万能的“青天大老爷”,社会环境的营造靠每一个人。我们都是这个社会的塑造者,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有关妇女儿童拐卖方面的立法提案,大家可以在网络上搜索两会提案的网页,选择“妇女儿童”方向,建议提高量刑、买卖同罪。
除此之外,更多的就靠观念传播与社会环境维护了。我愿意长期施以援手。
郝景芳:非常高兴今天在直播间能够聊一聊我们关心的话题,以前也曾经有一些朋友跟我讲,很担心如果自己万一生了女儿,该有多么担心她的成长,我们在种情况下,真的很希望外界有让自己能够觉得安全的社会环境,好的社会环境其实是要有法律来保障的。
合理的法律条款,以及真正让我们可以信赖的司法系统,我们才会能够放心抚养自己的小孩。自己的孩子长大了之后他们也会对社会有一定的信心。我们相信社会是向前进步的、向前进化的,文明也是会变得不断的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发达,好的文明社会其实是需要保护每个人的人身安全、尊严和自由的权利,文明社会其实是需要一代一代的人不断的为之努力建设的。
我们每人都是文明社会的一份子,我们能够做些什么更能够帮助去改善法律环境,以及我们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保护我们的孩子。

尹骁尧:我本职的工作是律师,也有网络上的账号,当然不是真正网络上的红人,希望给大家看到作为素人、普通人通过一些简单的思考的模型。那当然我也会用到一些我从事法律那么多年,从法学院到现在受过的教育来帮助大家去思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样去更好的面对,更好的推动立法。
保护被拐群体的法律知多少
郝景芳:有很多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到最后当事人死都没有破案,家庭一辈子都没找到孩子,那是非常痛苦的。我们会看到哪怕有一些非常清晰的案件,孩子自己跑回了家,结果,最后在法律维权方面还是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前几年有媒体报道过北京的孩子被卖到了河北农村,她自己六年之后跑回来了,而且能讲述自己是怎么被骗被拐卖的,整个过程都是清晰的,后面在进行法律维权的时候,仍然是困难重重。
据我所知,买方好像被判了十几年的有期徒刑,但是中间的人贩子好像后来也没有找到,而且女孩的家庭,为打官司付出了非常高的代价,那么我们很想问如果有这种事情发生,该怎样去寻求司法援助?

尹骁尧:我们先来讲述我国的法律体系,其实我们国家一系列立法相对而言是严谨并且是在不断往前推进的,中国对于妇女保护的立法权限是非常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十八条——“中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的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其实是很进步的思想,包括《宪法》四十九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儿童。”
我们再看更细一些,《刑法》二百四十条有拐卖妇女和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量型上来看已经非常严重。

国务院还有印发《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的通知,我数了至少有八个,其实些法律和我们的现有道德体系是不冲突的,即使是没有做普法教育,我们周围的人知道并理解拐卖妇女是一件天理不容,法理不容的事。
弱者更需要来自法律的保护
郝景芳:其实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现在法条规定的是蛮严格的,但是最大的问题就在于经常不处罚或者处罚不到相关的人。比如说我刚才讲的北京女孩被拐卖,最后都找不着谁把她拐卖了,中间的人贩子是非常隐秘的,很多时候查不到。
另外一种,被拐卖的妇女和儿童,因为被看住了,他们一辈子都没能回家,以至于受害人一辈子都没能真正的站到法庭上去控告加害者,那如何能够把这些法律用到实处?怎么能用法律的手段去保护自己?

尹骁尧:那我们来做情景的模拟,假设女生已经被拐卖,丢到穷乡僻壤,现在关在小黑屋。不见天日的屋子里,周围的人看管着你,怕你逃跑,你的手机被拿掉。法律写的再怎么漂亮也没有用,人在一这刻的无助显而易见。你要怎么办?
你必须得跑,如果你没有工具的话,在平原地区其实蛮危险的,一天很难能跑到安全的区域。假设千辛万苦跑到了安全的区域,你在那种情况下,整个人看着就像没有家的人、流浪的人,你说话已经不清晰的时候,要让别人来相信你很难,让人帮助你的门槛是不低的。
普通人应该去依赖的是:当你走到县城的时候,冲上去对年轻人大致讲自己故事,年轻人第一反应是:拐卖。我要帮助拍照,有记录地送到公安局。法律只是个下限,有一定指引作用,衣衫褴褛被拐的妇女冲出来的时候,在街上不被当成神经病、叫花子,被温柔地对待其实是很难的。

郝景芳:那么受害者能够找到什么样的人去援助自己?比如说是不是有法律援助的组织?或者是找到律师的情况下,该怎么来收集证据,去打官司?
尹骁尧:首先,政府应当更有作为:政府有很多部门负责妇女儿童保护,基层政府机关应当肩负起更关键的作用。抓人贩子的过程不是受害人该去做的,是我们国家的执法机关该去做的。并且你抓到了,你能从他们身上索赔吗?很难,因为他们是没钱的,他们是普通的当地农民,在平衡犯罪成本和犯罪收益后做出了昧良心的选择,“丈夫”一定是个面目可憎但是也没有更多东西能给予的老农民。
受害者回到社会以后,被异样的眼光对待,生存都成问题的情况下要走司法程序,很少有公益律师组织会提供帮助,因为里边是有个经济链条在的。
女孩的伤害我觉得已经是无法补救了,谁去补救女生的青春年华?谁去补救家庭的损伤,无法补救。但对社会来说,应该思考怎么样去补救,社会应该变得更好,机制的运转应该更有系统性。
其次,社会环境更为重要:法律需要在社会大环境中起作用,社会观念的方方面面更为重要,当村口的老太太不再帮忙拦截被拐妇女,局面才会改善。现状是:基层里面,拐卖数据没有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基层工作人员要能够把自己的职业的理念提高才真有所帮助。

《黔山打拐》
中国的人口拐卖数字是往下再走的,那如果你去看全球的2700万,中国满打满算就100万。社会总体会进步:横向纵向来看,我国拐卖人口现象都在发生改善,未来随着经济教育和城市化发展,立法会改善,社会观念也会改善。
那我们要怎么样让链条断掉?其实是让犯罪的成本和犯罪的收益不成正比,我相信拐卖妇女的数据,也是在往下走的,但全世界的范围内也杜绝不了。我们能做的是增加他们的犯罪成本,生意越来越难做,收益就越小,各个地方的贫富差距减小,相对一致以后就不太会出现从边远的地方拐人到江苏。
郝景芳:如何去提高犯罪成本?如果买一个儿童,没有实施强奸行为的话,那其实才判三年以下,这个犯罪成本我觉得太低了。
尹骁尧:对普通人可以讨论、掀起舆论,但事实上中国法律的颁布会经过四个阶段,提议、审议、投票表决、颁布。法律是什么呢?它是一个教化的统治工具,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它也是民意的一种体现。修改法律是很难的,也是是很严肃的,真正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觉得还要回到“人”。他的道德感、同理心、善良的程度,然后还有使用工具的能力。

郝景芳:我想问一些比较细节的问题,假如说一个女性或者儿童,她受到了侵害,当自己去找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证据是很难提供,她该怎么办?
尹骁尧:首先,没有摄像的情况下,身体本身就是一个证据。那第二的话,就自己的证词至少是会被听取的,所以要保持神智清醒。
世界有危险,每个人应为更公正的社会做努力
郝景芳:这个女性,她被拐卖,可能10年20年,但是她被解救出来了,她需要一些帮助,那么,我们普通人能不能给他提供一定的帮助?
尹骁尧:我觉得普通人能做的其实蛮多的,不违反一系列规定的情况下做筹款,然后资助他去打官司。就监督作用,媒体的话,“火种”还没有断掉,还没有被流量的这个世界来绑架,有的人真的是能够做出相对严谨的报道。还有,不歧视,不要歧视这些回到社会的人,因为即使耽误几年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找回自己被拐卖的孩子,母亲现场痛哭
郝景芳:法律的本质是什么?从古至今有很多种不同的法律思想。第一:复仇。你杀了我,国家替我杀了你。这样一个复仇的观念。第二,认为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为了维护稳定统治而存在,怎么能让这个国家稳定,咱们就怎么制定,这是秦始皇那个时代的法律观念,法家的一些观念。
到我们今天会认为,法律很多时候是承担着体现社会价值观的任务,体现我们这个社会价值对于人的尊重,对于自由的保护等等,因此,法律更多的时候是希望通过落实执法让未来的人知道该如何去做事。在过去很多情况下,法律很大程度上也会尊重民俗,如果民间认为传宗接代是天经地义的,女性都要服务于传宗接待,那可能到了我们今天这个时代就不是这么认为了。
我们认为每个人都需要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自己愿意进入婚姻,愿意生下小孩才去做,那么我们到了下个时代,法律是不是应该体现这样的一些新的价值观?法律有的时候是落后于社会的,一定的灵活度与社会的成长继续相配。对我们国家来讲,我觉得大的理念的话大家都会有,都不会变,并且我相信不是因为法律讲婚恋应该自由的,人们才开始自由,婚恋可能是经济水平的上升让大家可以不用婚恋绑架更多的东西,婚恋本身会变得更自由。

《亲爱的》
郝景芳:那法律工作者怎么能让这个基层大众,不管是从政府的官员还是到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提升呢?
尹骁尧: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有这个义务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的反拐和防性侵宣传教育。然后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制作反拐和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广播、电视节目和公益广告宣传片。加大反拐节目的播出频次,并优先安排在黄金时段播放,不断这种传播力度,让每个人都知法、守法。
郝景芳:前两天我还写到女性的觉醒,女性自我的意识进步。当时留言最多的一种意见就是:光女性自己的进步有什么用啊?大量的男性,观念没有进步。只有这个社会大家整体的观念一起向前进步的时候,我们才能最终达到一个好的结果。这种观念的普及或者改进,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的。
身为一个普通人,我们能做的是尽可能的帮助更多的人观念进步,从自己的身边入手,能做一点是一点。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比如说我们童行书院本身也愿意做法律观念的普及,给下一代的孩子做一些法律意识的教育,那么你觉得我们这些普通人能够在法律观念的普及、教育上能做些什么呢?

尹骁尧:我看到我的宝宝一岁开始走路的时候,他走到一个门口会停下来,左右看,然后再往前走。我看到这个的第一个感觉是他知道这个世界是有危险性的。然后,他有一定学习和观察能力,他知道有一定的规则。
因为我现在孩子比较小,可能想的更简单,讲保护自己的原则,不伤害他人的原则就是最朴素、有效的。怎样在现实的生活里不伤害他人,不去打小朋友,不抢玩具。那保护自己的话,是告诉他地球上是有坏人的,他可能会对你做什么。你自己要想办法保自己,有问题找警察,由简单的规则再延伸到世界的规则、社会的规则。
郝景芳:我总结两点非常重要,第一点就是让这个孩子知道社会规则,就是基本的生活规则是怎么形成的,然后一个人应该去遵守这样的社会规则。第二点就是一个人要保护自己且不伤害他人,就是对自己好也对他人好。那么这两点其实对于孩子非常重要。因为我们知道现在校园里面,可能这种校园霸凌经常存在,或者说,如果这个社会环境它就是蛮粗糙的,一个孩子长大的过程中也没有很好的法律意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想要加强整个社会环境的进化,在学校也好,还是我们这种社会的教育者也好,怎么能够给到孩子?

尹骁尧:爱自己也爱这个世界,就是不去伤害这个世界的东西。对孩子来就体现在给他一些好的环境,并且把他往世界更安全的地方带,大城市其实是会比偏远的小地方,相对安全,而且机会也会更多一些。
第二点,如果你只把它带到大城市,但却完全丢给学校的话,我觉得首先自己就没有做好,爱是需要时间的,爱是需要陪伴、教育、言传身教的。你其实是做不到给予孩子足够的爱,但没有爱的孩子他真的会出问题。
郝景芳:也希望父母能够给自己孩子更多的温暖,也给这个世界温暖。把这个善意和爱传递给孩子,让他们去成长,他们所能看到的世界一定是一个更美的世界,他们所面临的这个世界就一定会有更少的危险。
同时,我们希望政府的执法和政府的行政越来越好,我们抱有这样的希望,作为一个普通人,在不影响到政府执法的情况下,我们能做的就是通过我们的观念去改变这个社会,通过我们普通人的力量去教育我们的下一代,希望下一代的社会能变成尊重每个人,每个人都能够自强,还能关爱他人。希望下一代孩子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法治社会的参与者和建设者,都需要为一个更公正的社会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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