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推进医保服务便民惠民
2024/4/1 健康报

近年来,河北省医保局紧紧围绕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坚持向改革要红利、向创新要活力、向管理要效益、向服务要满意,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动医保便民惠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以改革释放红利
提升医保覆盖面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意见,对困难群体实施分类资助、梯次补助,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综合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省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一直稳定在99%以上,2023年全省脱贫人口报销医疗费用41.71亿元,落实医疗救助待遇8.63亿元。
精准补齐门诊保障短板。河北省出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2023年以来全省职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51.8亿元。开通门诊保障定点药店,使参保群众在家门口的定点药店就能享受与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门诊保障待遇。目前,全省共开通门诊保障定点药店1450家,实现了县区全覆盖。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改革,从仅限职工使用,拓展到家庭成员可以共济使用,2023年以来全省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共济家庭成员1.46亿人次,支付医药费用123.78亿元,为家庭成员缴纳居民医保140.7万人次,支付参保费用5.39亿元。
以创新激发活力
提高基金使用效能
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改革并实现常态化。河北省稳妥有序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通过以量换价、招采合一,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比较好的药品。从2019年7月主动跟进国家“4+7”药品集采试点开始,河北省已先后集采药品604种,医用耗材135种,其中药品平均降价62%,医用耗材平均降价70%。在集采药品耗材品种大幅度降价的同时,临床使用药品耗材的质量得到稳定提升。集中采购品种中,群众使用通过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份额从集采前的50%上升到90%以上。
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河北省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项目价格,实现有升有降。2022年全面调整了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3年提高了专家诊查费、新生儿护理费等6个项目价格,降低了磁共振平扫等9个项目价格。持续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单颗常规种植牙总费用从原来的万元以上降至5000元至7000元,平均降幅50%。
创新开展药品医用耗材规范挂网。为从源头上解决药品挂网价格虚高问题,河北省创造性地提出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最低与最高价之间不超过1.8倍,中成药和生物制剂不超过3倍的挂网规则。2021年完成化学药品规范挂网工作挂网价格平均降幅32.5%。2023年8月完成中成药和生物制剂规范挂网工作,中成药平均降价14.6%,生物制剂平均降价10.8%。
开展“3个1%行动”。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较低问题,河北省在全省医保系统创新开展了提高群众实际报销比例“3个1%行动”,即通过扩大医保报销范围、集采提速扩面、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各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1个百分点,将医保治理的着力点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向“群众实际报销比例”转变。截至2023年11月底,河北省通过稳步扩大医保报销范围、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等举措,全省职工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4.32个百分点,居民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76个百分点,达到了预期效果。随着政策效应的持续显现,参保群众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还将稳步提升。
优化办事流程
让群众少跑腿
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9年7月,河北省取消了所有异地就医备案证明材料,参保人仅凭身份证号即可网上自主备案。2021年9月起,河北省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无须备案,真正实现了省内医保无感“漫游”。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全面取消了参保群众到京津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河北省参保群众到北京、天津看病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全面实现区域内就医免备案,京津优质医疗资源更好地惠及河北省人民。
实现门诊慢特病网上认定。河北省研究开发了门诊慢特病申报认定系统,将原来定期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报的流程,改为随时通过门诊慢特病申报认定系统网上申报。同时,河北省下放认定权限,由原来医保经办机构聘请专家定期集中评审,改为各级医疗机构随时认定。2023年7月1日起,河北省实现了门诊慢特病认定结果全省互认。
实现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网上办”。河北省参保人全天24小时随时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办结。河北省还开发生育津贴自动申报系统,全省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条件的参保女职工,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直接结算,生育津贴在定点医疗机构自动完成申报。
实现省内职工医保关系接续“免申转”。河北省聚焦省内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过程中存在的待遇衔接和个人账户资金到账不及时等问题,调整医保信息平台功能,简化省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实现参保职工省内医保缴费年限转移业务“免办理”。全面推进“缴费即参保”试点,改革“先在医保部门参保登记、再到税务部门缴费”的模式,实现在税务部门缴费的同时自动参保。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加强部门衔接、优化征收管理和缴费流程等举措,目前河北省已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即参保。


文:河北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赵新喜
整理:通讯员 高祥 健康报特约记者 李湛祺
编辑:姜天一 李诗尧
校对:马杨
审核:徐秉楠 杨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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