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系列】也说“道法自然”
2021/9/3 12:00:00 精塾国学
道法自然
读《道德经》最忌望文生义,比如二十五章提出的道法自然,常被理解为任性而为(比如“任我行”)就是自然,这是很深的误解。
概书中“自然”一词而言之,一是指自然而然的现象,比如天、地、水,因为在人类产生之前它们就存在了,更能体现自然而然的道,所以人可以从自然中领悟道,故有人法地,法天,法水之说;
二是自然有道的本质的含义,也就是“本来如此”的意思,尤如佛法所云“法尔如此”,人的行为理应顺从道,尤如现在所说遵从规律;
三是指自然的境界,这是需要知道、守道,才能修为到的境界。第十七章有云:“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百姓说我自然,在圣人就不是简单自然本性,第二十五章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尤可见这是一个逐步递进的阶梯,绝不可简单把人的自然属性(动物性和植物性)就当成道家的自然。
《道德经》里反复讲的“大巧若拙”、“大制不割”、“大成若缺”,都不是简单的“拙”、“缺”,而是在“巧”和“成”的基础上的“拙”和“缺”。中国艺术中强调的“淸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虽自人工,宛如天开”;“既雕既琢,复归于朴”都是这种更高的自然境界。唐司空图有《诗二十品》中,列举的二十四品都是很高的境界,《自然》虽是其中一品,却是贯穿于全篇的主旨:毕竟这“俱道适往,著手成春”的境界是极难达到的。包括我们熟知的“复归于婴儿”的说法,其实也是高境界生命状态的要求,是通过深厚修养达到高深的道德境界:自然、天真、活泼、恬淡、充实,离婴儿、赤子那种生命状态就近了,离自然而然的天道也就更近了!其实所谓不忘初心,从哲学上说便是复归于婴儿、圣人皆孩之。
在二十五章里,还有一个伟大的思想:“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是说在宇宙之中,最伟大的事物有道、天、地,还有人。人在天地之间,可以效法天道地道,也就是参天地,赞化育,所以人才是更伟大的存在。人能够“观天之道,执天之行”,所以,道法自然,天人合一就是人与地万物都和于独一无二的“道”,崇尚自然即崇尚和谐,进一步讲,人类的伟大也在于顺道而为。有一句很有名的话叫“no 作 no die”,也可以看作是对逆道而行人类的警醒:我们对自然的每一次的胜利,自然都以更大的惩罚报负了人类!看现在人类所处的困境,老子诚不我欺也!
扫描下方二维码
购买韩鹏杰教授讲
《道德经》纵横谈
源网页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精塾国学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