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口腔诊疗无菌原则
2016/3/20 口腔界

     十大口腔诊疗无菌原则

     1. 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 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3. 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 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 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曰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 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7. 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8. 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付手套并洗手或者手消毒。

     9. 口腔诊疗区域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区域应当分开,布局合理,能够满足诊疗工作和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工作的基本需要。

     10. 每次治疗开始前和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减少回吸污染;有条件可配备管腔防回吸装置或使用防回吸牙科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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