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声明!关于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2017/4/13 漯河中医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颁布后,社会上各式各样的解读层出不穷,更有不少人借机大发其财。前一阶段,各地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不断接到群众电话,纷言坊间有人声称交钱参加培训后,即可顺利取得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合法行医资格。为防止广大群众受骗上当,河南省中医管理局专门发表声明 ,现转发如下。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
《中医药法》所规定的中医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人员
医师资格考核有关事项的声明
近期,有部分培训机构冒充我局,或以咨询我局的名义,擅自解释《中医药法》所规定的中医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政策,向社会发出虚假信息,宣称参加其举办的中医师承或中医确有专长培训,保证能够通过考核取得中医师承和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并以此为名收取培训费。
《中医药法》将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涉及中医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中,报名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尚未明确。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在我省开展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培训,也未授权任何培训机构解释我省中医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政策。
有关《中医药法》所规定的中医师承和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分类考核办法,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特此声明。
2017年4月10日
传播中医政策
普及中医知识
您的支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长按二维码
关注我们吧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漯河中医管理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