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 | 离惑业苦 得究竟乐(四)
2018/7/9 17:45:04 龙泉寺龙泉之声

    

     上周,我们与您分享了学诚法师2007年在《法音》杂志发表的文章——《离惑业苦 得究竟乐》第三部分。法师谈到,要让自己的生命不苦,就需要了解痛苦的由来,进而截断痛苦的根源,消除痛苦而得到安乐。

     今天,我们与您分享本文的第四部分。法师谈到,佛陀的修证经验告诉我们,苦痛是可以彻底解除的,方法就是摆脱所有烦恼、恶业和痛苦,获得清净、恒常的安乐,并且能够生死自在,利益一切众生!

     文 | 学诚法师

     为什么人生会有这么多的痛苦?佛陀告诉我们,世间上一切痛苦都是从有情自身业力的召感而得到的,业又是由烦恼而引发的。内心的贪欲、瞋恚、愚痴等烦恼推动着身口造业,造业的当下可能会感得苦果出现,而且肯定会留下苦的隐患,招致更大的苦报,还会增长更多的贪、瞋、痴。由烦恼而造业,造业而感苦果,构成了惑(烦恼)、业、苦的生死轮回。我们便在这惑、业、苦的轮回圈内循环往复,在茫茫的六道苦海中头出头没。

     《大乘理趣六波罗蜜多经》说:“烦恼业苦从妄起,业苦还为烦恼因。”(卷第一)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说:“烦恼业苦展转为缘,谓烦恼生业,业生苦,苦生苦,苦生烦恼,烦恼生烦恼,烦恼生业,业生苦,苦生苦。”(卷第二十四)

     《瑜伽师地论》说:“由五种相,诸烦恼魅甚于鬼魅:一者,若为一鬼所魅,唯即为此一鬼所魅,若为一烦恼所魅,必为无量烦恼所魅;二者,若为鬼魅所魅,或以咒术、或以缚害、或以资具、或以众药易可治疗,若为烦恼魅之所魅,不可治疗;三者,若为鬼魅所魅,当于魅时易可识别,下至婴儿亦能觉了,若为烦恼魅之所魅,当于魅时难可识别,世聪慧者尚不能了;四者,若为鬼魅所魅,此魅是客易可摧伏,非是俱生,不即由彼成其自性,若为烦恼魅之所魅,此魅非客,难可摧伏,而是俱生,即由彼故成其自性;五者,若为鬼魅所魅,不与一切余有情共,若为烦恼魅之所魅,必与一切余有情共。”(卷第七十)

     我们出生之后,就会生病、衰老、死亡,还常常会有贪欲、瞋恚等烦恼忧苦,避免不了,只能拼命努力,以便在一定程度上延缓或改善。佛陀的修证经验告诉我们,这些苦痛是可以彻底解除的,方法就是摆脱所有烦恼、恶业和痛苦,获得清净、恒常的安乐,并且能够生死自在,利益一切众生!大致是佛陀的大般涅槃境界。

     如《大智度论》说:“释迦文尼佛王宫受身,现受人法,有寒热、饥渴、睡眠,受诸诽谤、老病死等,内心智慧、神德,真佛正觉无有异也!欲满众生所愿,悉皆能满,而不满者,以无数世来常满众生衣食之愿,而不免苦,今但以涅槃无为常乐益之,如人怜愍所亲,不与杂毒美食,如是世间愿者,生诸结使,又复离时,心生大苦,是故不以为要。”(卷第三十)“一切佛法皆为涅槃故说,譬如众流皆入于海。”(卷第三十一)

     很多人将涅槃理解为死亡、空无,身如虚空、心如土石,因此对涅槃畏惧、排斥,没有好乐心,或者执著空无,盲修瞎炼,这是大误解。

     《大智度论》说:“于诸乐中第一者,断诸渴爱灭狂法,舍五众身及道法,是为常乐得涅槃。”(卷第十九)

     《瑜伽师地论》说:“了知涅槃所有喜乐,于诸喜乐为最第一。”(卷第七十)

     《大智度论》说:“若作恶人及出家,诸天世人及蠕动,一切十方五道中,无不好乐而恶苦,狂惑颠倒无智故,不知涅槃常乐处。”(卷第十九)

     《瑜伽师地论》说:“云何为涅槃?谓法界清净、烦恼众苦永寂静义,非灭无义。问:若唯烦恼众苦永寂名为涅槃,何因缘故非灭无义?答:如外水界唯离浑浊,得澄清性,非离浊时无澄清性;又如真金唯离刚强,得调柔性,非离彼时无调柔性;又如虚空唯云雾等翳障寂静,得清净性,非彼无时其清净性亦无所有。此中道理当知亦尔。”(卷第七十三)

     “问:于无余依涅槃界中,般涅槃已所得转依,当言是有?当言非有?答:当言是有。

     问:当言何相?答:无戏论相,又善清净法界为相。

     问:何因缘故当言是有?答:于有余依及无余依涅槃界中,此转依性皆无动法,无动法故,先有后无不应道理;又此法性非众缘生,无生无灭,然譬如水澄清之性,譬如真金调柔之性,譬如虚空离云雾性,是故转依当言是有。

     问:当言是常?当言无常?答:当言是常。

     问:何因缘故当言是常?答:清净真如之所显故,非缘生故,无生灭故。

     问:当言是乐?当言非乐?答:由胜义乐,当言是乐,非由受乐,说名为乐。何以故?一切烦恼及所生苦皆超越故。”(卷第八十)

     《大智度论》说:“不得言涅槃无,以众生闻涅槃名生邪见,著涅槃音声而作戏论:若有、若无,以破著故说涅槃空。若人著有,是著世间;若著无,则著涅槃。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圣人所得。何以故?圣人于一切法中不取相故。复次,爱等诸烦恼假名为缚,若修道解是缚得解脱,即名涅槃,更无有法名为涅槃。如人被械得脱,而作戏论:是械,是脚,何者是解脱?是人可怪,于脚械外更求解脱!”(卷第三十一)“若人舍有为,著无为,以著故,无为即成有为。”

     (卷第三十一)“佛但为度众生故住,以是故知有可利益众生,随事为说:观诸有为法虚诳故,涅槃为实,不变不异。有新发意菩萨著是涅槃,因是著起诸烦恼,为断是著故,说涅槃如化;若无著心,是时则说涅槃非如化。”(卷第九十六)

     涅槃有小乘涅槃和大乘涅槃,大乘涅槃也就是大般涅槃,是更究竟、圆满的,是我们应追求的。

     以上内容为《离惑业苦 得究竟乐》第四部分

     原载于《法音》200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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