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这里将建统一租房“网签”平台!房租大涨,政府可“出手”干预!
2021/11/24 17:02:24 民生周刊

    

     北京拟规定:房租显著上涨,政府可“出手”干预!

     说起租房,谁还没点故事?

     无论是刚到一座城市工作的新市民,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怕是都能讲出一段被坑经历。

     而如今,北京政府“出手”干预了!今天(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住房租赁一直都是广受社会关注的话题,北京此次立法规范租房市场和行为,其中不少规定值得关注。

     翻看各大网站关于租房的帖子

     不难发现很多人都有“难忘”经历

     有网友痛恨的黑中介

    

    

     有无止境涨价的房租

    

     还有防不胜防的甲醛房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截图

     近年来,庞大的住房租赁规模和复杂的住房租赁关系引发大量矛盾纠纷。《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仅2018年一年,北京在相关专项行动中就取缔具有群租形态的日租房、黑开旅馆和未经许可经营的日租房、短租房620余户,查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840余人。

     《民生周刊》记者还发现,根据最新发布的《2021中国城市租住生活蓝皮书》,到2030年,中国的租房人群可能达到2.6亿的规模。这个庞大的数量意味着整治租房乱象,刻不容缓。

     别慌!

     一大波利好来了!

    

     △北京城市夜景。图/民生周刊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北京此次的条例草案,对“黑中介”“群租房”“甲醛房”、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等住房租赁乱象一一作了回应,看点很多!一起来看:

     房租显著上涨,政府可“出手”干预

     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一旦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单次收房租金额一般不超3个月,超收将受监管

     长期以来,不同住房租赁企业的收费方式也各不相同。“押一付三”甚至“押二付三”“押二付六”等常见租房交易规则,让不少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年轻租客倍感压力山大。今后,租房押金和中介费到底该怎么交,将有统一规定了。

     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而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或者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和承租人续订或者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退押金也将限期。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除抵扣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外,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退还剩余押金、租金。

     北京市将建统一租房“网签”平台

     北京市将建立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合同备案与出租登记衔接。

     鼓励出租人、承租人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在线签约,自动提交登记备案。通过平台完成在线签约的,平台将签约信息同步向公安机关共享,出租人不需要另行办理出租登记。而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办理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的,也可以提交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编号,替代纸质合同。

     出租“甲醛房”最高拟罚30万

     在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中,室内装修空气质量不达标首次被列入禁止出租之列。

     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应当遵守室内装修装饰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租赁住房安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向意向承租人推荐房源时书面告知房屋装修完成时间等情况。

     住房租赁企业对出租住房进行室内装修装饰,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标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虚假租房信息将由互联网平台删除屏蔽

     网上发布的虚假租房信息泛滥、“猫腻”太多怎么办?今后,互联网平台发布租房信息也有监管了。

     条例草案提出,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对发布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规的信息才能发布。互联网信息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发布虚假信息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

     对两年内因违法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受到3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在停业整顿期间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采取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信息发布等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

     整治“群租房”:禁打隔断,阳台储藏室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安全存隐患、人员繁杂、吵闹扰民的“群租房”将被明令禁止。针对“群租房”整治难题,条例草案提出,房屋要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用途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此外,出租“违建”也被禁止。条例草案要求,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入住短租房先“当面”核对身份信息并登记

     入住“短租房”,也得当面核对并登记身份信息了。

     条例草案提出,出租城镇地区住房且按日或者按小时收费的,应当符合本市相关管理规范和本小区管理规约,并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无管理规约或者管理规约无相关约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并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入住“短租房”之前,出租人应当面核对住宿人员身份信息,即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

     个人转租住房将有数量限制

     “租房最怕遇到二房东。”房屋加价转租、遇房屋变故无法保证租客利益,是不少年轻人从二房东手中租房的一大痛点。

     为此,条例草案特意回应“二房东”整治问题。其中,承租他人住房从事转租业务的,或者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应当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住房租赁企业设立登记。

     关键在“零容忍”!

     此次条例草案,十分给力地回应了租客“痛点”,因而备受期待。有了条例的约束,我们接下来更期待的是“零容忍”。

     只有让违法违规者切切实实付出代价,才能真正减少租客之痛,毕竟,监管松动一分,违法违规者就有可能前进一尺。只有“零容忍”处罚,加大监管力度,疏朗租赁市场大环境,才能真正给大伙儿一片澄澈清朗的租房氛围,让人心安。让每一个人真切感受到:此心安处是吾乡。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编辑部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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