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探索实施医药产品质量安全强制商业险 落地难在哪?
2016/2/23 医药经济报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医药产业创新升级和中医药发展作出部署,并提到了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商业保险。这一提法,其实在医药行业并不陌生。

     “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商业保险,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责任保险,体现了风险分担的原理。如能将药品质量安全强制商业保险落到实处,则有望让诸多企业通过保险公司建立保险基金,藉此共同承担少数企业的损害赔偿责任,从而为产品责任风险提供保障。”南开大学法学教授宋华琳说。

     强制商业保险亟待“萌芽”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分强制实施和自愿实施两种。强制实施需要行业协会一方、药企代表一方和保险行业协会一方,达成一个合理的边界,大家为这个风险建立一个池子。”阳光保险公司的某高管解释道。推行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能完善食品、药品责任赔偿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能适当分散企业的责任,避免出现重大经营危机甚至破产。

     这种强制实施的保险为人所熟悉的便是“交强险”,而在食品药品领域,早前则一直在探讨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

     “香港的药品采购就强制要求购买保险。”丽珠医药集团副董事长、总裁陶德胜向记者介绍。据了解,保险公司会在招标前参与评估企业,考查结果直接与保费相关,如果相关药企的质量风险比较高,就可能对这家企业不承保。“香港的采购部门在招标时会看企业是否有购买保险,还要对产品进行检验。”陶德胜说。所以,药企如果没有购买保险,也就无法参加香港的药品招标。据其了解,香港药品招标目前的大部分质量认证都已委托第三方保险机构做评估报告,保险公司对国内实施的GMP认证也认可,在相关保费、保额、保障内容上,投标企业的品牌价值、质量认证、产品标准等多方面信息都将成为参考因素,对于知名企业的保费可能会适当降低。

     “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决定,这种做法和‘交强险’差不多,如果产品质量有所保证,也会适当降低保费,我觉得这种做法挺好的。”在陶德胜看来,香港是用市场经济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确定了企业中标后一年的供货量和价格,按照协议收款发货,更为直接。

     而在北方某高校研究药事管理的孙教授看来,“我们平时私下也有在讨论能否类似‘交强险’这样对产品质量进行强制投保,但是真正制度实施目前还没有看到进展。”

     需要精细化的前期研究

     这次会议再次提到“探索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商业保险”,但具体怎么落地,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还在观望中,究竟如何操作还不清晰。

     就记者的疑问,上文提到的孙教授指出,制度处于探讨阶段,由于目前人们对药品的内在质量、指标的监管和把握不到位,如何设计新的险种,并做到及时监测,难度比较大。但一旦建立,可以贯穿整个药品质量信用体系,而这需要细致化的研究。

     上述保险企业高管也提到当前设计相关险种的困难。“作为一种商业险,费率的拟定,对自然人、不同的研究机构、不同的药企,研究不同类别和领域的药,差异性会很大,这个行业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公司来说,定价没有原始经验数据的积累会很难操作,须谨慎。如果是自愿实施的,是一个小众的险种,生意太小保险公司并不愿意承接,一定是靠市场的力量来平衡的。”

     但是,对企业而言,能够购买强制商业保险,还要考虑企业能否盈利。陶德胜提到,内地药品市场和香港不一样,因为各个省份自行采购,市场比较割裂,如果在不同的省份招标都要购买保险的话,对企业负担很大。所以如何设计,还有考虑医药招标采购市场的实际情况。在缴费的标准上还应该制定不一样的情况,产品质量好的企业在缴费上可以适当降低,这样才能够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品质好如果不能降低费用的话,就会打击企业的积极性,探索机制之前,在招标上需要新的变革。

     有采访对象也表示,此次政府再次关注强制商业保险,但实际上从提出到执行还需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由于之前没有相关的工作积累,所以制定之前需理清很多问题。同时,还应该公开透明地去提供一个平台供大家讨论。作为企业,目前要做到的就是密切关注最新动态。

     ■编辑 徐水元

     上周阅读TOP 5

     回复“TOP”轻松获取上周最热门文章!,

     ★更多深度报道见《医药经济报》~

    

    

    源网页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医药经济报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