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药占比指标将成历史!然而......
2019/1/30 18:13:15李蕴明 医药经济报

    

     刚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细化了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包括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4个方面共55个具体指标,其中26个指标为国家监测指标。

    

     细化指标替代药占比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在今天(30日)下午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这次绩效考核,使用了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取代了单一使用药占比进行考核。

     与《意见》一同公开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合理用药一栏,把点评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抗菌药物使用强度(DDDs)、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物使用比例等作为考核内容。

     “把医务人员每一张处方的合理性和病人用药的质量安全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对相关指标进行考核。” 张宗久分析道,指标体系就是要更贴近医务人员的具体行动,采取日常合理用药的一些管理指标来考核。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确定的26项国家监测指标,门诊次均费用增幅、门诊次均药品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费用增幅、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等4项费用控制指标被纳入其中。

     公立医院考核转向

     《意见》指出,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要求2019年6月底前各省份要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表示,对比2015年原国家卫计委印发的文件,《意见》在具体指标设置上,更加强调目标导向,按照“病人需要什么,绩效就考核什么”的原则设计考核指标;更加强调结果导向,重点聚焦在反映改革发展成效的关键性、关联性、可量化指标上;更加强调真实客观,直接从信息系统中抓取数据,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更加强调结果运用,与医院的财政投入、薪酬总量、评审评价等挂钩,与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选拔任用挂钩。

     按照《意见》要求,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据悉,目前卫健委正组织编写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操作手册,把指标分解为更具体的数据,明确每个数据的内涵、标准、路径、来源,以确保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全国均质化。

     附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编辑 罗晶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医药经济报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