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开展肿瘤规范化诊疗专项整治!制定互联网诊疗重要文件!
2021/4/27 20:32:34 医药经济报

    

     4月27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肿瘤诊疗、罕见病防治工作、互联网医疗等有关情况和最新工作安排进行了介绍。据了解,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以肿瘤规范化诊疗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今年也适时开展第二批罕见病目录的遴选。此外,将制定互联网诊疗服务和监管两个规范性文件,提供更高质量、更加规范的互联网诊疗服务。

    

     (来源:中国网)

     重点开展肿瘤规范化诊疗专项整治

     恶性肿瘤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焦雅辉介绍,国家卫健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通过加强肿瘤诊疗体系建设、制定完善技术规范、加强肿瘤用药管理、开展肿瘤诊疗质量控制、推广治疗新技术应用等,不断夯实肿瘤规范化诊疗相关工作。下一步,将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以肿瘤规范化诊疗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国家肿瘤的规范化诊疗水平。

     根据国家癌症中心统计数据显示,随着我国医疗质量和诊疗能力的提升,恶性肿瘤的五年生存率已经从十年前的30.9%提升到目前的40.5%,提高了近10个百分点,某些恶性肿瘤比如食管癌,五年生存率已经高于美国等发达国家。

     目前国家针对肿瘤治疗已经制定了各种指南和共识,在治疗的过程中如何做到规范化诊疗?如何看待肿瘤治疗临床上有时会出现超适应症和超指南用药的情况?

     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癌症中心主任赫捷指出:“从肿瘤的诊疗管理来说,质量控制是一个有效的途径和手段,特别是最近几年国家卫健委要求各个医疗机构进行单病种治疗质量控制。以乳腺癌为例,我们先选了200多家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对这些机构从指南到诊疗过程进行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包括肺癌、结直肠癌和肝癌都在很快地向全国推行,这样不同的医疗机构都可以达到同质化。”

     对于超适应症和超指南用药,赫捷表示,目前癌症患者个体差异是很明显的,治疗也很复杂,基于目前比较有限的医学证据所制定的诊疗共识、指南,甚至是标准,不太能够跟得上医学的发展。医学的发展是一个探索的科学,很多标准包括国际上的惯例都是几年前的,目前情况又有了发展,因此从现在获批的药品适应症或者写入指南的医疗方案很可能都是落后的,应该基于较为充分的临床证据给患者一些超适应症,或者是超指南的治疗,也是为了探索诊疗效果,而事实上也有很多的药物超出了适应症以后确实有效。但需要强调的是,临床药理机构和伦理委员会应当严格监督,在开展超适应症和超治疗指南的这些临床研究上,这些是临床治疗的创新,并不是过度治疗,而是在严格的监控下实行。

     第二批罕见病目录遴选

     已收到近200份申请

     近年来,罕见病这一特殊领域日益受到国家和社会各方的关注。自2015年以来,国家卫健委成立了罕见病专家委员会,发布了第一批罕见病目录,纳入了121种罕见病,并对目录内的所有病种逐一制定诊疗指南,建立起覆盖全国324家医院的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建立起罕见病病例登记制度,目前已经登记46.8万例的罕见病病例。

     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罕见病联盟执行理事长李林康表示:“罕见病尽管是万分之一的概率,但对一个家庭来说那就是灾难。第一批目录公布是我国罕见病管理的一个里程碑式事件,因为以目录的形式确定了罕见病的定义,药品审批、保障都有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今年我们要适时地开展第二批目录的遴选工作,到目前为止,国家卫健委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已经收到了将近200份申请,我们将进行材料审评、专家论证和公示等,按照既定的遴选程序,具体时间还是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信息为准。”

     李林康指出,同时,也要把国家卫健委推出的中国罕见病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做好,要求看一例登记一例,目前已经接近50万例。通过两三年的运行,能够绘制出中国罕见病诊疗能力的地图,比如哪些医院和医生可以看,有多少患者等,这些数据为未来明确罕见病的定义、药物研发都会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

     不允许办虚拟互联网医院

     将制定规范性文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国家卫健委先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从服务内涵、准入、职业规则、监督管理等方面规范互联网诊疗、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健康发展。三年来,全国已经设置审批了1100余家互联网医院,初步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模式。

     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快速发展,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焦雅辉表示:“互联网医疗是一把双刃剑,人民群众享受到便利的同时也还是蕴藏着一些风险,一是资质,二是质量,资质加质量就等于安全。如何保证提供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资质,另外就是互联网上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质量如何保障。所以我们在出台政策的时候,要求各地在审批互联网医院之前一定要先建立省一级的互联网医院医疗服务的监管平台,要求监管平台上机构和人员的资质。目前也在推行医疗机构和医师、护士的电子证照,通过电子证照的建立便于下一步互联网服务能够更加便捷地查询到机构和人员的资质。我们也还要进一步强化,就是在出台互联网医院政策时候要求所有互联网医院不允许办虚拟的互联网医院,一定要以实体的医疗机构为依托,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把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纳入到质控体系当中。后续我委将制定互联网诊疗服务和监管两个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确保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高速发展的同时提供更高质量、更加规范的服务。”

     编辑:陈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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