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把孩子当成贩毒工具的孕妇,真是丧尽天良!
2015/10/29 11:22:21 中国禁毒

     残疾人、重症或绝症病人、孕妇、未成年人,谁曾想过他们会成为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特殊力量”?在打击贩毒的行动中,公安机关频频发现利用特殊人群贩毒的现象。法律的保护性规定,让相关执法遭遇羁押难、监控难、刑罚执行难等问题。如何对特殊人群犯罪进行有效预防和惩治?

     案例一

    

     2011年2月21日11时10分,大理车站派出所进行安全防范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彝族孕妇,对该名妇女进行盘查时,其口中不断散发出酸臭的胶皮味,此情况与特殊人群运输毒品特点十分相似,民警立即将该名妇女带回至派出所继续盘查。经细致的工作:该妇女阿某某(女、33岁、彝族、攀枝花人,怀有身孕)交代:其体内藏有毒品,是一个不知名的男子在景洪让其吞食,事成之后将给其5000元好处费的犯罪事实。

     案例二

    

     2006年7月11日,重庆铁路公安刑警队,面对记者镜头和从自己体内取出的毒品,嫌疑人捂住了自己的脸。身怀六甲的孕妇,微微鼓起的肚子中,除了一个正在孕育的小生命外,居然还藏着100颗包得像糖果一样的海洛因!

     案例三

    

     2012年3月21-25日,西双版纳禁毒支队、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和黎明派出所集中警力,采取隔日清理的方式,对这批四川籍吸贩毒人员活动的重点区域展开清理和抓捕行动,先后抓获了85名涉毒人员,且全部经过尿检都呈阳性。这85名涉毒人员除了9名男子以外,其余全是女性,并且带着27名婴儿。在警方进行搜查时,9名男子身上没一人带毒品,而76名女子中,几乎人人身上都藏有毒品。

     案例四

    

     2006年,云南省昆明市禁毒支隊在昆明机场抓获26名涉嫌走私毒品的犯罪嫌疑人,令人震驚的是,26人均為女性,除了4人帶著小孩外,其余人员均为怀孕妇女。

     随着社会信息化、高速化、便捷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及国家对毒品犯罪的高压和严打态势,近年来,涉毒犯罪的方式也越发变得隐蔽。利用物流快递、将毒品溶于液体中、人体藏毒等藏匿、运输毒品情况变得越来越多。

    

     “按照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此类情形之一的,包括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等,对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按照刑法,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法律的人性化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人群的权益,但犯罪分子却利用弱势人群进行贩毒,从而逃避打击。”

    

     国内某地方媒体曾做过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女性作为涉毒犯罪的主体情况正日益增多,特别是怀孕妇女和哺乳期妇女已经成了毒品犯罪的新苗头。出现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正是犯罪集团给贩毒孕妇灌输了“孕妇犯罪可逃避法律制裁”的错误思想。于是,部分被金钱冲昏头的孕妇还真将自己的特殊身份当成了违法犯罪的“护身符”。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注:

     孕妇贩毒真的可以逃避法律制裁吗?别太天真!任何挑战法律的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想逃避这种制裁的唯一办法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

     法律人士提醒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因身体状况不适合在监狱或者其他关押场所执行的罪犯,经过法定的程序,采用暂时不关押而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法。经过一定时间,如果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已不存在,而且刑期还没有执行完毕,或者符合取消监外执行的条件时,执行机关仍然要将其收监执行。

     还想以特殊群体身份逃避法律制裁的骚年,你是不是该醒醒了?

    

     条条框框的法律条文不够直观,是吗?看看下面的真实案例如何?

     1、孕妇帮毒贩做交易,拿90元获刑三年半

     2011年6月,怀有身孕的福建女青年小燕在没有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帮朋友将几小包“白粉”转交他人,到手的酬劳不过区区90元,结果因犯了贩卖毒品罪获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2、准妈妈贩毒被抓 ,被判有期徒刑15年

     2012年8月,一名怀有四个月身孕的女士宋某,因贩卖毒品被广东警方抓获,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因宋某怀有身孕,对其适用了取保候审,这使得宋某误以为孕妇贩卖毒品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庭审当天,宋某“盛装”出席,丝毫没有意识到参与毒品犯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然而,法院对这起贩毒案作出一审判决。宋某主动联系买家,系主犯,被判刑15年,并处没收2万元。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她将面临漫长的牢狱生涯。

     3、孕妇运毒赚钱,被判三十年监禁

     2014年09月,香港警方毒品调查科探员分别在上水及九龙塘破获两宗运毒案,共拘捕4名男女,当中包括一名32岁孕妇。被捕孕妇有贩毒案底及吸毒习惯,为赚取2万元港币携带5公斤冰毒过境,被埋伏探员拘捕。有律师指出,该孕妇将面临长达30年的判刑,一旦罪成需在狱中产子,短时间后母子会分离。

     4、怀孕女士贩毒,一审被判十五年

     王某1981年出生。去年4月3日晚,警方在惠城区河南岸一间酒店抓获一伙吸贩毒人员,里面就有王某。当时她正怀孕,随后被监视居住。除了王某之外,当时所抓获的所有的吸贩毒人员都被依法判刑。但是,在监视居住期间,王某依然不悔改。一审判决书称,去年9月23日晚,警方又在河南岸的大富贵酒店抓获了一伙吸毒人员,里面还有王某,并当场缴获毒品超过100克。惠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连续犯案贩毒,触犯刑法,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财产1万元。

     结语孩子是上天赐予母亲最神圣的礼物,他们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把你的手轻轻放在自己胸前,扪心问问,身为父母的我们是否真的对得起这份神圣?违法犯罪不仅能让自己深受道德的谴责,法律的制裁,还将让这份羞耻波及自己最无辜的孩子。不管你是何种身份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在现代严谨的法律面前,任何犯罪活动要想逃避法律的制裁从来都是没可能的。

    

     (来源:湖南康达自愿戒毒中心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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