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认为毒品不会上瘾、可以“提神”、“减肥”……这几个真实故事告诉我们——了解它,远离它!
2018/6/14 17:30:14【第874期】 中国禁毒

     毒品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很多人只从电视上、电影里见过毒品;然而毒品又离我们的生活很近,你在大街上擦肩而过的某个行人,你朋友圈中交集不多的某个朋友,可能就是一个毒品吸食者。有那么一些人,在面对毒品时,出于各种原因,选择了吸食那第一口毒品,从此便走上了与毒相伴的一生。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走上了这样一条不归路呢?让我们从一名检察官亲身接触的案例中找寻答案。

    

     “我这是工作需要,不会上瘾的”

     A是一个年纪轻轻、前途无量的金融行业人员,30岁出头,研究生学历,年收入40多万。在跟客户应酬的时候学会了“溜冰”(指吸食冰毒)。第一次遇到A,他在提审时坚称自己没有毒瘾,只是在KTV跟客户应酬时吸食了几次冰毒。他说,自己知道毒品这东西对人体有害,但是由于工作应酬需要,“盛情难却”,只能逢场作戏吸食几口,以后保证不再碰毒。

    

     然而时隔半年,我又一次在看守所遇到了他。此时的A,面容憔悴,早已因为涉毒被抓丢掉了高薪工作。我帮他算了一笔账,他每天都要和朋友一起吸食毒品,每个月花在买毒上的钱就已经过万。失去工作后,他更加沉迷于冰毒带来的快感,也没有兴趣去找工作。事业上的成就感、家庭的幸福感,都已经忘却在了脑后。

     一看到他的眼神我就知道,他并没有如他之前所愿的那样“不会上瘾”。长期吸毒的人员,除去黯淡无光的肤色和身上奇怪的斑点以外,最显眼的就是眼神。那是一种无精打采的、颓废不堪的眼神。无论办案人员怎样向其劝诫家庭的重要、工作的来之不易,A始终无动于衷。

     我们接触到的吸毒人员,一般都会很奇怪地坚信自己不会上瘾。但事实上,冰毒对人脑部的影响远远超乎吸毒人员自我的认知,其在生理、心理两个层面的成瘾性是不受人的自制力控制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人总是会为自己做的错事找借口。一些早期的吸毒人员总是会自我暗示并且向他人反复强调,自己没有上瘾,只是偶尔吸食。这种自欺欺人的流言,千万信不得。

    

     “偶尔玩一玩,就用来提提神”

     看到B的案卷时,我很吃惊,难以相信这样一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小伙子能有如此疯狂的举动。B为了“提神”,在吸食冰毒后驾车闯卡,在被警车追逐的过程中连续闯红灯、在非机动车道逆行、碰撞隔离带,甚至剐倒了一个行人。他的车与拦截的警车碰撞后仍然没有停车,最终在撞碎某面包房的玻璃墙后弃车逃跑。B到案后经法院审理,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谈及“吸毒第一口”,其实很多吸毒者都和B一样,初次尝试冰毒时都说自己只是偶尔吸食,借口自己是用来“提神”或者是找“灵感”。但冰毒的精神效应之强烈出乎了使用者的想象,往往都导致了行为的失控。

     冰毒,又称甲基苯丙胺,外观为纯白色结晶体,因此吸毒人员常常称之为“冰”。冰毒对人体的中枢神经有极强的兴奋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吸食冰毒可以使人的精神活动明显改变。服用冰毒后,短期内会出现警觉性增高,表现为情绪高昂、易冲动。多次滥用冰毒后,会出现突发的情绪变化。表现为疑心重、有被害妄想或夸大妄想,并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出现幻听或幻视,症状表现与精神分裂症相似。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就经常遇到长期吸毒导致精神疾病的案例。

    

     “打麻将的时候玩一点,

     听说还可以减肥”

     C是一个典型的上海大妈。每天下班后就会去小区的棋牌室和“姐妹们”打一晚上的麻将。听说少量吸食冰毒可以消耗热量、用来减肥之后,她便每个晚上在打牌时都会吸食一些。因为棋牌室提供的冰毒价格较高,而且经常断货,C便自己去找人购买了十余克冰毒存放在家中用于自己日常吸食。

    

     最终,C在一次民警排查棋牌室场所时被发现有吸毒嫌疑,最后在其家中搜查出了毒品,对其拘留后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吸毒,真的可以减肥吗?乍一看是有这样的感觉,因为不少吸食者看上去骨瘦如柴。但是,这是种病态的消瘦,同时伴随着免疫力下降,内脏、大脑组织遭到严重损害……过量吸食毒品甚至可以导致死亡。

     许多刚开始吸食毒品的人都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控制毒品的吸食量,避免对身体的伤害。事实上,这根本就是痴心妄想。毒品的定义告诉我们,是毒品就会有精神依赖性。吸毒成瘾者每天都要强迫性地服用毒品来维持刺激强度。吸毒后,人体会大量分泌多巴胺使人体进入兴奋欢快的状态。而这种突然升高的、畸形的多巴胺刺激会破坏人体的平衡,也提高了人体进入兴奋状态的阈值。下次要达到同样的兴奋强度就需要更多的多巴胺,也就意味着需要更大的毒品吸食量。由于毒品对人体大脑的抑制作用,吸毒剂量逐步加大、程度逐渐加深,一般最后都是吸毒过量,导致器官逐渐衰竭甚至造成死亡。因此,自我控制毒品的吸食量,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散冰妹”的疯狂

     D是一个“散冰妹”。普通人可能不知道这个职业是干什么的。简而言之,就是从事卖淫活动,并在卖淫过程中陪同他人吸毒。

     他们就是迷信着冰毒具有提升性欲、增强性刺激的“助性”作用。正因为如此,才产生了“散冰妹”这样一个黑色职业,将卖淫和毒品结合在了一起,从而赚取更大的利润。对于很多卖淫人员来说,这是一种生财之道。

    

     在提审过程中,年仅20岁出头的D显得非常沉默寡言,她对在卖淫过程中贩毒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说到为什么要在卖淫时和嫖客一起吸毒的问题,她陷入了彻底的沉默中。

     在一篇新闻记者撰写的“散冰妹”调查访谈录中,当事人有这样的一段自述:“溜过冰的小姐和没溜过冰的小姐是绝对不一样的,正常情况下,虽然是做小姐,但或多或少都会有女性的羞耻感,即使是向客人提供性服务,也会相对注意隐私性,但是溜过冰之后的小姐正常的思维会被毒品破坏掉,会在没有正常知觉的情况下,完全沦为供客人取乐的性工具。”

     尾声

     吸毒与犯罪

     所有的吸毒人员在踏入毒品这个圈子之后,因为吸毒而触及刑事犯罪似乎已经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了。

     吸毒者由于需要长期稳定吸毒,常常会出现断货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毒友之间的调货,或者是为对方代购跑腿,或者是一次性购买大量毒品存放起来,这当中的很多行为已经构成了贩卖毒品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

    

     同时,毒品引起的精神异常,也是很多极端刑事案件的罪恶根源。据统计,2017年全国因滥用毒品导致的暴力攻击、自杀自残、毒驾肇事等极端案件共有300多起。吸毒人员引发的刑事案件有17.4万起,占刑事案件总和的14%。这些冷冰冰的数字背后,都是一个个只有悲剧结局的故事。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供稿:上海检察 作者:赖琛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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