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热播:职场上不敢碰的敏感话题,它排第一!
2022/10/8 7:34:11 秋叶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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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丨河豚格格责编小叮

     咕噜,大家好,我是刚从海里冲浪上岸的河豚格格~

     最近在追靳东大哥的新剧《底线》。

     在中国这种司法题材的剧真的非常少有,更别谈还把很多真实案例搬上了荧幕!

     看了几集之后,有一位姐姐的故事让我久久不能释怀。

     那就是职场性骚扰案件里的李芳凝案。

    

     这几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有关职场性骚扰的案件被曝光出来的越来越多。

    

     我们都为别人的故事愤怒过,但是轮到自己时,大多数人仍然会选择沉默。

     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恐惧。

     面对家人的质疑、陌生人的恶意、生活的压力……我们不敢发声。

     就像李芳凝的母亲听说女儿涉及「性骚扰」,不是第一时间关心女儿的情况,而是一耳光抽在她的脸上,骂她「不要脸」。

    

     这一巴掌让我特别难受,受害者已经够痛苦了,为什么还要反过来被指责?

     难道面对「职场性骚扰」,沉默真的才是最好的选择吗?

     绝对不是!

     今天,我想借着这部剧和大家聊聊,面对「职场性骚扰」,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

    

     李芳凝是怎样在「性骚扰」中赢得胜利的?

     想要搞清楚「职场性骚扰」,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剧中这个案件。

     李芳凝是某公司的销售一姐,一天她来法院状告同事全志鹏对她进行「性骚扰」。

     她陈述,某天她穿了一件露背的衣服,同事全志鹏摸了她的后背,她认为全志鹏是故意的,因为对方在她裸露的背部皮肤上反复摩挲。

     而李芳凝的诉求也非常明确,她要求全志鹏公开道歉。

    

     但是全志鹏及其公司领导却说,李芳凝是小题大做,并且明里暗里表示李芳凝在这个节点上这么做是为了打压全志鹏,以便升职上任销售二部的总监。

     双方各执一词,让案件陷入了僵局。

     而这时,全志鹏和太太找了一个律师,通过一些门路上了电视,说李芳凝诬告自己,还说她平日作风本身就不检点。

     公司得到消息后,让李芳凝主动辞职。

    

     有三位女同事本是愿意为李芳凝被性骚扰一事作证的,但公司通过不配合职场背景调查,以此影响她们日后在业内信誉的手段,迫使她们不敢发声。

     好在最终她们为李芳凝的勇敢而动容,在最后关头集体赶到现场,为她作证,这才让李芳凝的案子得到了公正的审判。

    

     但在李芳凝的案件中,如果这三位女同事没有站出来,这场审判她是否能够取胜还需要打个问号。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很多性骚扰被害者的两个共同问题:

     一是对于性骚扰并不了解(可能正在经历,但是一开始会因不够了解而忽略);

     二是不知道到底如何正确地应对性骚扰。

    

     关于性骚扰,我们应该了解什么?

     在 2020 年以前,由于一直都没有明确性骚扰的定义和判定标准,所以很多受害者被骚扰后,也是不了了之。

     但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中国法律首次明确给性骚扰定性。

    

    ▲ 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性骚扰的最新规定

     「性骚扰」是一种隐性侮辱,受害者通常受困于「脸面」或个人隐私而忍气吞声。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性骚扰」逐步从道德范畴抽离成为了法律概念。

     我们一起具体了解一下,这些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性骚扰是侵害人格权的行为

     此次《民法典》编纂,将禁止性骚扰明确规定在人格权编中,即明确将性骚扰界定为侵害人格权的行为。

    

     这样的规定也就意味着,与性有关的一切行为(性挑逗、性贿赂、性要挟、性强迫)都可以构成性骚扰,不仅限于暴力强迫。

     并且,因为当事人对于性骚扰与打情骂俏的心理反应会有不同,所以行为是否违背他人意愿,是判定是否构成性骚扰的关键条件。

     ?性骚扰的保护对象不止是女性

     此次《民法典》对于受害者主体未作出限制,也就是承认了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这是法律对男女两性提供平等的保护。

    

     ?单位有预防和制止的义务

     职场和学校向来都是性骚扰的高发场所。

     这是因为,很多性骚扰行为都是基于性骚扰实施者和受害人之间存在权力和地位的差异、不平等。

     法律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首次明确规定单位负有合理预防和及时救济的义务。

    

    

     我们可以怎么做?

     与性侵犯不同,性骚扰是一种边缘性行为。

     它有可能出现在我们日常生活的任何场合下。

     除了了解当前的法律,我们更应该学会的是,如何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

     ?拒绝沉默,坚定说不

     这件事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做起来确实非常困难。

     李芳凝在案子中也表示过,这种性骚扰的行为并不是一次两次。

     大家都想着息事宁人,但是很显然,一次又一次容忍与抗拒,并没有得到别人的尊重,反而会被变本加厉的骚扰。

    

     也许直接出声拒绝真的很难,但当有人触摸到你的身体部分,令你不舒服的时候,可以用身体反抗直接抗拒来终止这一行为。

     在面对性骚扰时,自我保护的第一步,一定是表示拒绝。

     ?保留证据,最重要的事

     在李芳凝案中,法官反复提到的,也是性骚扰的一个痛点:举证困难。

     包括在法庭之上,李芳凝表示曾向公司投诉反映过,但由于没有证据只能独自流泪……

    

     由于性骚扰的隐蔽性,取证往往会比较困难。

     在这里,给大家提供 4 个方法(希望你们没机会用上):

     受骚扰请及时报警

     性骚扰不仅具有隐蔽性,也具有突然性。比如,对方用言语或者是肢体行为进行性骚扰,往往会面临难以取证的困境。

     及时报警对于处理这类情况,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警察会对于当时的情况和在场的人进行调查、询问及笔录。

     如果不幸已经受到侵犯,一定要等到警察作出鉴定,防止证据灭失。

     物证

     例如:聊天记录、骚扰短信、邮件等信息,与性相关的礼物或他人展示的色情刊物。

     一定不能觉得恶心就丢掉或者删除,要留下物品作为证据!

     人证需要找目击者,并且还需要目击者愿意出庭作证。

     如果实在找不到目击证人,遇到性骚扰时一定要告诉自己身边的人(同事、朋友、老师等),可以证明你为了制止性骚扰所做的努力,以及这件事对你的影响。

     视听资料

     这个也是大多数人最关心的一个问题,这里指录音、录像和照片等视听材料。

     如果是公共场所,一定要留意事发现场有没有监控,要求报警封存、调取视频。

     如果长期被骚扰应该随身携带录音机和摄像机、照相机进行取证。

     敲一个重点盲区!未经对方同意,对进行谈话、通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核心是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比如,去别人家里偷偷录音就是不合法的;但如果是公共场合(餐馆、办公室)等,就是合法的,可以作为证据。

     注意:录音当中一定要体现对方的身份(念出对方的名字),并且要保留原始录音录像,并禁止对录音录像进行裁剪处理。

     ?举报投诉,有多种渠道

     单位投诉

     可以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投诉。

     用人单位有义务和责任及时妥善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处理;用人单位拒不处理或者怠于处理的,将面临行政责任或民事赔偿责任。

     向工会、妇联举报,向公安机关报案

     受害人可以向工会(职工维权热 12351)、妇联(妇女维权热线 12338)等组织投诉,或者拨打 110 报警电话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支持和帮助。

     提起诉讼

     受害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面对职场性骚扰,我们不仅要坚决严肃地说「不」,更要了解清楚如何保护好自己。

     当受害者开始打破沉默,施害者才会无处遁形。

     同时,法律法规趋于完善,社会观念趋向包容开放,职场和社会的整体环境才能真正得到改善。

     真诚地希望,大家永远都用不上这篇文章里的知识。

     你们最近有看《底线》这部剧吗?对于职场性骚扰这件事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区一起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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