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母病(下)
2022/10/3 0:05:20 书虫子
人到中年,她们自卑,他们自大中国的“成功男士”把“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偷换成“我想和小姑娘谈谈”,以制造出自己还有价值的幻觉;中年女性更惨,连产生幻觉的精力都没有了。*有一段时间,人们轰轰烈烈地进行过一轮关于“老男人”的讨论。这种“老”,并不在于年龄,而是中国男性在拥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阅历之后,展现出来的谜之自信,一种睥睨天下、看破一切的自信;尤其是相对于年轻女孩,他们撩拨的手势已烂熟于心,知道太阳底下无新事,就像站在城墙上,“天下姑娘尽入我彀中”的豪迈油然而生。“老司机”就是自信啊。我也有一个疑惑。“老男人”,现在已变成一种说起来就会令人嘴角浮起诡异一笑的特殊生物。实际上,这是明贬实褒的;这意味着这个人有资源、有能力、有魅力(尽管出于政治正确,男人也会批评几句)。而与他们对应的“老女人”这个词,在任何层面上,都是极为恶毒、单纯的诅咒。仿佛女性除了“老”之外,年龄的增长不会给她带来任何资源、能力和魅力。“老”这个词放在男人身上和放在女人身上截然不同,前者变成了褒义词,后者变成了贬义词。因为社会成见就是“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烂茶渣”。我想起了香港许鞍华先后拍摄过的两部电影《女人四十》(1995年,萧芳芳主演)、《男人四十》(2002年,张学友主演),生动地把人们对于女性中年危机和男性中年危机的刻板印象具体化了。先从《男人四十》讲起。张学友饰演的中学语文老师,觉得自己怀才不遇。这时,班上的漂亮又多愁善感的女学生(林嘉欣饰)爱上了他。家庭的无趣和困惑,与拥有鲜嫩肉体的女学生对他的仰慕,形成了鲜明对比。他既不舍得放弃这种感觉,又无力承担过火的责任……而《女人四十》则完全不同。萧芳芳在影片中饰演的中年女性阿娥,面临着事业与家庭的双重压力。她要面对懂电脑的年轻女同事对她的职位和工作的冲击,时时担心失业。与此同时,婆婆去世,公公患有老年痴呆症需要照顾,儿子到了叛逆期不听话,老公宁愿游手好闲也不帮忙,她甚至还要忍受旁人的指手画脚……阿娥忙完工作后,要照顾公公、老公和儿子,还要做完所有家务;生活重压之下,真是心酸得哭都哭不出来。看出来了吧?传统模式当中,男女的中年危机差别在哪里?男性的理解是:我怀才不遇,我事业上进展不大,是这个世界欠了我的。解决的方式,或者说转化的方式,就是由少女来承认他的魅力;通过这种年轻漂亮女孩的认可,来确认自己的价值。当然,很多情况下这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中年危机”只是转移了,并没有化解,他的生活很可能会变得更复杂。而女性的角度是,我跟不上这世界,我配不上这世界,无论我如何努力,都无法适应。更现实的是,上有老、下有小,中年女性处于一个最尴尬的年龄,对家务的操持,对家庭经济能力的担忧,对孩子的教育、老人的健康,对自己的医保的恐慌,都在考验着她。这还是在不用操心房子和学区的情况下。万一她们的丈夫也有“中年危机”,准备出轨或在出轨中,她们还要考虑婚姻的存续、家庭的解体,那简直是天崩地裂。而这些,在现实中司空见惯。她们转化危机的方式,是诉诸改变自己以适应社会,比如整容、减肥、买包,等等;因为这个世界告诉她们:如果你不好好保养,变成黄脸婆,就留不住你的丈夫。为什么没有人告诫中年男人说:如果你肥头大耳,不好好健身,就留不住你的老婆?何止如此,为了奖赏他的丑陋,还会给他赠送少女们的爱慕?不是男性的生理与女性的生理有什么不同。假如反过来,萧芳芳的丈夫天天指导小孩做作业,照顾瘫痪的岳母,在上班之余负担所有家务;萧芳芳这样四十岁的女人,她的困惑或许就会变成:那个小鲜肉到底爱不爱我?爱不爱我?这同样可以美其名曰“中年危机”。之所以我们看到男性中年与女性中年不同,就是因为社会对他们的压力和期待不同。是,女性是有“更年期”,意味着逐步丧失了生育能力;而男性没有。但随着生育意愿的迅速下降,城市人群的个体,对生育这件事已拥有了掌控权,在中年以后能否生育已是一件不那么重要的事(想生的人早已生过了)。现代社会里,再沿袭动物世界的“精子战争”来考虑两性关系,就偏差太大了。问题就在于,在现在普遍男女都要工作的情况下,女性仍然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和养育小孩、照顾老人的重任;她们早已没有精力追求事业了,甚至连思考人生、伤春悲秋的时间都不再有。上面所举的张学友饰演的中学老师,还是“老男人”当中善良软弱的一种;男性只要稍微少一分恻隐,就会像孔雀一样四处开屏,力图证明自己风韵犹存,仍然有魅力。祸害少女、祸害家庭也就罢了,并且还能非常无辜地向社会传播他的价值观:女人嘛,都是很贱的……而与之相反,女性到了中年,却明显地表现为自我萎缩,常常自认“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这样”是怎么样呢?就是不再美丽,也不再打扮,觉得不会有异性来搭讪或多看一眼;就算老公有外遇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不敢离婚;希望都寄托在子女身上,免不了时时暴跳如雷;事业上也没有追求,因为忙家里的事就够操心了,哪里应付得来升职考试或者领导新的团队?有工资发就得了。不再看小说和新书,不再听新歌,一两年都没有在手机里装新的App了,嫌麻烦……女性自贬的结果就是,缩进家庭生活当中(虽然有工作),把自己的勇气、能力、对世界的好奇和求知精神全丢了。后面的几条,其实中年男性也差不多;主要特征都是故步自封,不思进取,害怕甚至敌视新事物。只不过,女性是胆小地不敢学,而男性则是胆大妄为地看不起,给自己制造一套理论依据。女性的中年危机是自卑,男性的中年危机是自大。是的,以上对这两类人的素描,均属刻板印象。不过就算今天年轻人当中有一部分人的价值观已经刷新,还有救;但中年人群体还看不出太明显的变化趋势。尤其是男性,因为他们是这一套观念的受益者。无论他在社会上的阶层多低,在家庭当中始终还有比他地位更低的人;他们虽然对世界不满,但总以为随着日历的翻页,他那浑浊的肉身是能自动升值的。其实,荣格对“中年危机”有过定义。它指的是人们在青年时期心理能量主要集中在追求物质性的兴趣上,而挤占了追求精神价值的空间;到了中年,成功地适应了外部环境或事业有成之后,再无人生目标,这种心理能量由于没有了用武之地而陷入空虚;这就造成了价值的丧失和人格的荒芜。中国的“成功男士”满世界地“作”,他们把“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偷换成“我想和小姑娘谈谈”,以制造出自己还有价值的幻觉;中年女性更惨,除了工作和家事之外,还要忙于跟丈夫身边的小三小四做斗争,连产生幻觉的精力都没有了。我不知道在中国这样浮躁的社会环境下消除“中年危机”的良方,我只知道如何让“中年危机”这件事也能平等。那就是,女性不跟这一套游戏规则玩了。得益于技术的进步、观念的进化,女性保养得好,冻龄不是难事;四五十岁了才开始跑马拉松、学潜水不是难事;现在有了冻卵,假以时日技术更成熟普及之后,消灭生理期的界限也不是难事。男性与女性基于自然生理的差异,会日趋缩小。这个时候就可以看清楚了:只要中年女性不再以“我这辈子就这样了”来自我萎缩,把空间让渡出来给同龄的男性四处“开屏”,那么,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就会更趋近平等。但是在中国这样的社会环境下,一个在年轻时都没有过天真世界观、没进行过形而上思考的人,如何能在惰性重重的中年,反思自己的皮囊?如何能在仁波切、手串、国学、整容、买包和淑女班之外,有一些真正的心灵沉淀?这点太难。
为什么90后年轻妈妈有79%不上班了?不用怀疑,在家庭中,可支配收入是衡量两性地位的基本准绳。*看到一个与母婴育儿相关的公司做的商业调查报告《2016年90后妈妈白皮书》,我心里一惊。我想写写那些90后的全职妈妈。一这个白皮书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90后妈妈的问卷收集和访谈调研,总样本数超过6000份,全面了解了这一群体的“三观”——育儿观、社交观和消费观。调查报告的本意,是想说明这些年轻的妈妈不像我们想象中那样“不靠谱”“情绪化”“二次元”,而是理性、负责。她们充满活力,懂得科学地照顾小孩,也爱惜自己、热爱生活。但对此,我却无法乐观。我们来看看一些数据:1.这一人群中,年龄在21—26岁的妈妈达到34%,超过总体样本数的1/3;其中21—23岁的90后妈妈比例占到43%;24—26岁的90后妈妈比例占到57%。——也就是说,生育年龄非常低。2.受过本科教育的妈妈比例达到58.71%;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妈妈达到2.8%。考虑到90后妈妈还有可能在育儿后继续深造,她们的教育状况可能在未来几年内会有更好地提升。——这点不错,说明女性的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也呼应了“读大学也可以结婚生小孩”的政策(后者我不认为是好事)。3.月收入2万元以上的家庭比例占到16.78%;家庭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下的仅占9.68%。——说明接受访问的这批年轻妈妈,生活条件不错。4.90 后妈妈不上班的比例高达79%。其中,全职妈妈的比率达40%,还有39%的妈妈选择了边带娃边从事自由职业。这些自由职业,包括自创品牌经营、自由摄影师、微商,等等。5.表示“孩子0—3岁时不上班,后面会去工作”的达50.32%;“看情况而定”的占15.58%;认为“工作不一定是上班,我更希望做自由职业或自己创业”的占26.89%。6.她们的家庭消费来源主要是夫妻二人的收入,并不“啃老”,夫妻在家庭消费决策中占主导地位。我看到网易在分析这个白皮书时,总结是,她们突破了传统的牢笼,随性而活。报告洋溢着乐观主义精神啊。我觉得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看。一方面,这个报告调查采访的90后,应该属于生活条件还可以、教育程度还不错、个人自主能力或者说把握生活能力比较强的年轻女性。她们代表的是比较光鲜的那批90后妈妈。但问题在于,“90后妈妈不上班的比率高达79%”真是一个特别可怕的数据。当然,这里还包括少部分刚刚生完没来得及上班的;后面的数据也显示了,有一半妈妈希望以后回去上班。但仍然呈现了一个问题:90后妈妈,二十多岁就结婚生子的年轻女性,有很大概率,很难回到职场了。除了一部分当全职妈妈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做自由职业者。换一句话说,就是打零工,迁就育儿时间。二尽管这个数据要经过一些修正,但它揭示的事实仍然是很清晰的:即便在条件较好的城市女性当中,年轻妈妈们大多没有工作,或者处于一种打零工、自由工作者的状态。我在若干个亲子论坛,看到了很多年轻妈妈发帖子,寻找打零工的机会。是的,不像日本普遍说“打零工”,在中国一般说是自由职业者,或创业,或微商,或淘宝店主,或自媒体人……但恕我直言,为了生孩子而选择这些自由职业的人,99%以上的收入是相当有限的,很难当作真正的事业。除了万里挑一的成功者,兼职工作的收入和社会评价,是无法跟全职工作相比的。兼职、打零工的收入,比同一层次的全职工作者还高的可能性,低到可以忽略不计。另外,确实有很多女性,在没有合适工作的时候,选择做微商。但除了最早一批利用先发优势或传销等非法手段赚到钱之外,鲜有赚大钱者。很简单,一个没有任何门槛、不需要任何技能、不具备渠道或产品优势的领域,挤满了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带小孩之余上网刷刷朋友圈的女性——这行能赚钱才是咄咄怪事呢。(别拿那些自己后面有一个大工厂或运营团队,同时也在朋友圈里卖货的来说事,那是企业运作,不是微商。)再重申一下我之前的结论:每一个赚钱的领域,都挤满了男性,女性只是点缀。哪怕开始时女性做得好,只要发现它有利可图,男性就马上来占领了,并尽可能地把女性驱逐出这个领域。你看看,上面提到的那些年轻妈妈们热衷的行当,哪个是男性们纷纷入驻的?带孩子,是一件特别劳累、特别辛苦的事;而且,一定要有人为之付出金钱、时间和精力。要么就是年轻父母,要么就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要么就是保姆。而且,即便有后两者帮忙,妈妈或爸爸仍然是育儿主力。当无法兼顾工作与育儿,不得不有一个人辞职的时候,十有八九,都是妈。全职妈妈不仅很劳累,还会因此中断自己的事业、失去上升机会,这是女性为家庭作出的重大牺牲。那些能重回职场的女性还是幸运的,即使她们在中断事业两三年后的薪水很可能比之前低很多。还有一些女性,找不到合适的路径就职,只能做收入不稳定、地位不高、不容易有事业提升空间的自由职业者了。2016年,由中国社科院人口所主编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7》指出,中国性别工资差距正在不断扩大。在最近的十多年时间里,高学历女性与同等条件下的男性之间的工资差距,均呈扩大趋势。这些年轻妈妈,就是那样的高学历女性,随着结婚生育,收入迅速下降。在中国,名义上的婚姻共同财产,是很难得到保障的。不用怀疑,在家庭中,可支配收入是衡量两性地位的基本准绳。你也许觉得自己很辛苦,但对方觉得你只是在家里看看小孩、逛逛街,在享清福呢。三在这里,我要引入几个名词。1.灵活就业。灵活就业,听起来很好听,它指的是在正规就业形式之外的其他就业形式,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都区别于正式工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主要有非正规就业、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劳务工、小时工、派遣工、非全日制就业、自主就业、阶段性就业等形式。而灵活就业,女性比例远比男性高。国际劳工组织在相关的报告中指出,妇女采用非正规方式就业要比男子更为普遍。从国际上看,1990—2000年(我暂时没有找到更新的数据,但现在并不比当时好),欧盟国家的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中女性占80%左右,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占70%左右。OECD十二国非全日制就业的妇女比男子多出2倍到10多倍。澳大利亚、英国的妇女采取灵活就业的超过40%。将失业女性置换到灵活就业领域,成为一些发达国家解决失业率上升的法宝。在中国,灵活就业女性人数正逐步增加,灵活就业将成为女性就业的主要途径。看清楚了吗?所谓“灵活就业”,就是各种形式的临时工。在各个国家,临时工大部分是女性。为啥?主职是照顾小孩啊。就算在中国,现在的大学毕业生里,女性多于男性(2016年,女性在普通专科中占51.17%,本科占53.44%,硕士占53.14%,博士占38.63%)。即便如此,如果结婚之后需要有一个人全职在家带孩子兼打零工,你猜,作出这样重大牺牲的,是妈妈多,还是爸爸多?2.职业性别隔离。所谓职业性别隔离,是指某一性别的人口在某一类或某一些职业上的高度密集,形成与另一性别人口的职业隔离状态。职业性别隔离是性别收入不平等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其影响还涉及与所进入职业相关的晋升机会、生活方式等。我拿美国举例吧。以专业技术大类为例,女性大多集中在护士、律师助理、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等(更多是与养育、照顾相关的,对职业技能要求较低)职业,而男性大多从事专科医师、律师、工程师、大学教授、电脑程序员等(对专业技能要求更高的)职业。我们也知道,美国法律规定了一定岁数以下的孩子不能单独在家,为了照顾孩子,美国有很多全职主妇;在孩子上学期间,她们可以去超市做临时工、去当保姆、去当临时看护。当母亲,令女性无法全情投入工作,让职业的性别隔离进一步加剧。但是,当父亲就不受生孩子影响。日本这一方面更为严重。现代日本,仍然保持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男性是家庭收入的来源,女性专心做全职主妇;甚至父母会送女儿去培养全职主妇的各类家政大专、女子短期大学;孩子大一点之后,女性做一点临时工来帮补家用。风险就是,万一离婚,临时工的这点微不足道的补贴就成了她的所有。而且,女性几乎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工作。日本的《2012年就业结构基本调查》显示,日本全国非正式雇用的女性有355万多人,其中,竟然有81.47%的女性年收入未满200万日元(日本将年收入未满200万日元定位为“有沦为低保风险的经济困窘者”),大多数非正式雇用的年轻女性收入处于极低的位置。芝加哥大学教授山口一男研究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是,这是因为“女性不能长期工作,无法作为人才灵活运用”。日本的女性地位,可作殷鉴,大家自检一下吧。最后,我想说,每个人都在做出自己的选择,别人不能替代。但孰优孰劣,是可以客观分析的。我相信,大家都是普通人,都想照顾好孩子,也想尽可能工作赚钱;同时,那些大富大贵,月嫂、保姆、钟点工齐齐上的家庭肯定是少数。势必要有人为了家庭牺牲自己。假如女性事业的根基已稳,赚的钱多,能掌握自己的人生还好些,万事都好安排;但如果是刚刚毕业就生娃的女孩,她们在职场上怎么能让雇主放心?把大部分精力用来带孩子,怎么能找到合适的全职工作?也许,最后就不得不“灵活就业”了。未来怎么办?我挺担心她们的。
全民“打小三”便宜了谁为了能与男权结盟,那些女人必须用更激烈的态度来表现出她维护男权秩序的决心,才能与弱者和受欺凌者划清界限,从既得利益者手中分得一杯羹。*曾有媒体详细报道过一种“小三劝退师”的职业,报道引起了很多人的兴趣。主角是一家名叫“××国际婚姻医院”的机构,带给他们最多利润的核心业务只有一项:驱离第三者。这一行的从业者自称为“婚姻家庭咨询师”,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制订出详细计划,包括假扮成商业合作伙伴去接近男方,当“小三”的闺蜜,扮成算命大师,扮成高富帅去吸引“小三”,等等,甚至还匿名向计生办举报小三“未婚先孕”,假扮医生说胎儿畸形要堕胎……这些“小三劝退师”承认,这些计谋是在对方不知情的前提下悄然实施的。每次接单都可以给他们带来数十万元的收入。业务如此之火,他们赚钱都忙不过来。你说这样的“婚姻咨询师”是不合法呢,还是不合理?是拯救了道德呢,还是败坏了道德?我倒觉得,跟商人谈道德非常无聊,他们不负担道德责任。有利润的地方,就一定有逐利者,这不奇怪;关键是,为什么我们这个社会居然滋生这么多这种需求?那么多“大房原教旨主义者”是怎么来的?——如果不是“小三劝退”的服务价格高昂,只有极少数有钱的“大老婆”才消费得起,估计想动用这种服务的人一定非常多。一想想现在阿尔法狗下围棋都打败人类了,引力波都被发现了,而中国还有那么多以“大房”自居的女人,真是一百多年来的女性解放与性别平等的努力都喂了狗了。也难怪为何中国的屏幕上整天都是些宫斗戏了,“本宫一日不死,尔等终究是妃!”意淫起来多霸气!但要知道,在古代传统当中,妻子的地位是得到保障的,只要妻子没有大过错,是不允许“出妻”的;戏剧作品当中,不管是陈世美还是蔡伯喈,是想娶郡主还是想娶宰相女儿,除了杀妻,别无他法,就是因为正房妻子的名分无法破坏。而在今天,结婚离婚自由,讲究的是“合则来,不合则离”,女方没有侍奉整个家族的义务,男方也没有承包一辈子永不变心的责任。还要拿着古代的礼法,视自己为原配的,莫非不知现在已不流行这样的窦娥冤了?现代婚姻,实际上是一个感情、性、经济关系的复杂结合,同时也是社会构成的一个最小单元。所以,才会有《婚姻法》来界定婚姻中的权利和责任。感情与性,都是非常私人的,谁也不能强迫另一个人永不变心、永远对你有“性趣”;只有经济关系,才是法律需要保护的部分。法律把婚姻关系视作财务伙伴关系。也就是说,一旦两人不再相爱,感情(性与感情密切相关)出现了问题,唯一能解决的、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什么?是经济关系的切割。挽回婚姻,本身是一种非常愚蠢的想法。再正常健康的社会,也不可能扭转人性中喜新厌旧的那部分天性。但面对方式各有不同。你什么时候听说过戴安娜王妃会去撕打卡米拉?老虎伍兹的妻子艾琳会去挑衅那些情妇吗?默多克的第二任妻子安娜还能去殴打邓文迪不成?不,她们不会那么傻。所谓“小三”,跟她们毫无关系,与她们签订婚姻合同的是她们的丈夫,违约的是她们的丈夫。她们只需要离婚,并向违背忠诚协议的丈夫索取天价赔偿。艾琳的一亿多美元、安娜的十七亿美元赡养费,让大家知道,冤有头、债有主,违背婚姻合同的人,是要付高昂的违约金的。感情破碎了,是让人痛心;但是,金钱能够抚平创伤。在西方社会里,不独巨富,就是普通的中产阶级,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也是遵循向无过错方倾斜、给予低收入或无收入一方赡养费和补偿这样的原则。他们的离婚律师虽然很贵,但物有所值。这方面人家有非常详尽的法律和细则。二只可惜,在中国,连这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达成共识。同样是感情破裂,一方(多数是男方)有了新欢,人家的妻子是忙着打离婚官司,争取多弄点钱,为离婚以后铺垫更高的生活质量;而我们这边流行的,是妻子当街剥光“小三”的衣服,当街殴打“小三”,扇巴掌、泼硫酸;去“小三”的公司滚地撒泼,让她没法做人。随便百度一下“打小三”,就有6,840,000个结果,还有大量视频。嗯,关键是,新闻下面都是一片欢呼声,基本上都支持大老婆维权,“打得好!”“小三都得死!”“敢偷人就让她死无葬身之地!”全都是那种“同归于尽”的烈女。评论里只要有对这种行为稍有质疑的,立即会有人扑上来说:“祝你的老公也找小三!”“莫非你自己就是小三?”这么看起来,懂得花巨款找“小三劝退师”,已经是高等文明人了呢。打“小三”和劝退“小三”,目标并不一样,前者是泄愤,后者是挽回婚姻。但有一点是相似的:认为婚姻的违约责任,应该由并没有签合同的第三者来负责承担。而真正撕破协议的男性,他们反而可以得到妻子们更温柔的安抚和补偿。为什么会有这么离谱的认知差异?我接触到不少这方面的资料,看到过太多丈夫偷偷出轨悄悄转移财产、女性一无所知一脸懵懂地被离婚被净身出户的例子;更狠的还有,女方离婚时才发现自己不仅没有一分钱夫妻共同财产,还莫名其妙地多了一堆共同债务。至于两人共同还贷的房子变得跟自己毫无关系,孩子的抚养费少得可怜,还有长年拒交的情况,简直就是离婚妻子难以避免的常态。翻一翻《婚姻法》,我们的法律精神没有问题,秉持的原则还算公正;问题在于,难以执行。在夫妻双方中拥有较多资源的一方(往往是男性),几乎拥有压倒性的权力。财产如何分配,全依赖他的良心。而且在中国,离婚女性再嫁非常困难。因为这是一个常年都翻出“为什么一定要娶处女”的话题来讨论的神奇国度。如果还带着孩子,那她还必须牺牲自己的职业发展来照顾孩子,这也意味着她的工作机会减少了,经济能力也会削弱。你看,离婚对女性来说是非常惨痛的,经济利益几乎不可能得到保障;女性只能把婚姻视为一切,死活不肯离婚。于是,新时代的“大房原教旨主义者”就被培养出来了。最有效的策略,就是诉诸道德的力量,把性道德视为万物之源,作为评价一切的唯一标准。具体的表征往往是这样的:没事的时候诅咒明星中的“渣男”,攻击网络上的“小三”,表明自己对感情走神“零容忍”,要求净化社会风气,营造出“一旦出轨,天地不容”的舆论空间;但一旦遇到自己的丈夫出轨了,就转换为忍、忍、忍的模式。一年两年、三年五年后,仍然写信去进行情感咨询:为什么我丈夫还跟小三暧昧?为什么他跟上一个小三断了又找了新的小三?上次他跪着求我原谅现在发现他俩又开房了,如何挽回我出轨的丈夫的心?……这样的女人始终认为,丈夫都是被狐狸精诱惑的,是被女人强奸的,等等吧,等到他的性功能都没有了的时候,说不定就会回归家庭呢。三在没有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其实这一类“大房原教旨主义者”很机灵。她们知道谁是不能惹的,一旦与丈夫撕破了脸,婚姻不保,那不就彻底亏了?而外面的那个女人,名不正言不顺,还不是任打任骂,用来出气?这种维护利益的“欺软怕硬”,可以理解;但“欺软怕硬”被冠以“正义”之名、维护道德和风纪之名,那就是又蠢又坏了。正义总是这么廉价。实际上,女性歧视女性,女性打压女性,甚至会用更激烈、更极端的手段。我们所看到的后宫倾轧、婆媳大战、溺杀女婴、母亲虐待亲女、“大房”斗“小三”,无不是女性主导;舆论中热衷于“鉴婊”的,也多数都是女性。这是一种投机取巧的生存策略,一部分意识到自己地位需要靠男权来保障的女性,为了能与男权结盟,必须打压其他女性;为了获取信任,必须用更激烈的态度来表现出她维护男权秩序的决心,才能与弱者和受欺凌者划清界限,从既得利益者手中分得一杯羹。男性往往有另外的世界,这些患有晚期直男癌的女性,是他们的威权施行于女性空间的得力助手。所以,越是喜欢声讨别人的性道德的女人,就越是在曲意地迎合这种不公平的秩序;她们想要的,只不过是与男权共谋,换取她们牢不可易的正妻位置。来来去去还是仰人鼻息。最后我要说一句,女性的敌人当然不是女人,但也不是男人,她们的敌人是不正当的权力。女性要做的,不是把痛骂“小三”改为痛骂“渣男”,更不是和所谓“变心”的男人鱼死网破,而是改变不公平的法律现状,让女性的经济权益得到足够保障,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都得到平等的权利。会有那么一天吗?
家庭暴力不适用调解,因为狼和羊无法谈判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这样形容家庭暴力中的女性遭遇:“以沉默隐忍暴力,以分手离开暴力,以暴力消除暴力,以生命结束暴力。”*《十万份离婚起诉书,告诉你哪里的男人最爱打老婆》一文曾引起很大反响;那是《广州日报》发布的一份大数据: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杰臻律师应用人工智能系统,统计了从2014年到2016年全国法院公布的一审离婚判决文书94571份。其涉及的内容还包括:自诉家暴的案件里,有多少最后被认定存在家暴行为?受害者一般寻求何种方式求助?家暴受害人可以得到多少赔偿金?一这些数据中,在这近10万件家暴案件当中,99.9996%是男性被指施暴;男性是家暴受害者的案例极少。全国涉嫌家暴案件,山东以高达8205件稳坐榜首,河南、湖南分居第二、三位。从最终认定家暴的数量来看,湖南省最多,有400件,其次是浙江、湖北、河南、贵州、山东等。问题是,94571件家暴纠纷案件当中,仅有3741件被认定,即接近30件中只有一件能被认定。在寻求第三方帮助的途径上,报警的案例只有8989件,报警率只有9.5%;在家暴行为的举证上,仅有16632件案件有相关举证,举证率只有17.59%。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8989件报警的家暴案件里,受害人持有报警回执的只有3326件,公安机关对受害人或施暴人做调查笔录的仅有2290件,最终出具告诫书的只有77件。光是这些数据,就让人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也就是说,这些家暴纠纷案中,能达到告诫书条件的,不足千分之一;更不必说受到惩罚了。然而,我们知道,以上的数据仍然远远不能代表真实情况。也许有的人虽然饱受家暴,但并没有离婚;有的虽然被家暴却以别的理由离婚;也可能有些省份家暴数据低,仅仅是因为女性更能忍受家暴和不公,视离婚为畏途……再告诉你一个数据: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2014年7月在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南宁试点启动仪式上透露的信息,在我国,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目前,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统计);妇联系统每年受理四到五万件家暴投诉;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每年约有10万个家庭因为家暴而解体。我相信很多人会说:怎么可能,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那是因为,绝大多数的家暴,在没有出事、没有闹到死亡或重伤之前,都是隐匿的。我以前也不知道:我身边的女性,活泼开朗,工作如鱼得水,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居然也是家暴受害者?怎么看不出来?然而,事实就是如此,家暴不仅可能发生在粗鲁的没受过教育的底层家庭里,也会发生在文质彬彬的高知家庭里;而后者,因为讲究“体面”,不管是施暴者还是受害者,都更擅长掩饰,更隐蔽。就在2016年中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的第5天,重庆就有一位女医生,被前夫家暴重伤之后,喝药自尽。她是个成功的女强人,事业有成,儿女双全;但在被丈夫打断腿之后,仍然对每个人说是自己摔的,小心掩饰伤口。——这样一个在家庭中独挑经济大梁的女强人,你很难想象她经常会被打得浑身都是伤。此外,还有很多名流,如李阳、蓝翔校长等,都是家暴“达人”;而很多有名有钱有貌的女明星,同样会成为家暴受害者。二反家暴这个问题,值得年年讲、月月讲。它是一种全球性的现象;不过,在中国,又增加了深刻的社会文化的影响。这才会造成平均每四个家庭就有一个存在家暴行为的普遍现象。为什么说要对家暴“零容忍”?因为,“家庭暴力不适用调解”,在国外已经渐成共识。调解,只能发生在势均力敌的平等对象之间,施暴者与受害者一个是狼、一个是羊,你去调解,要求狼和羊共处一室相亲相爱,怎么可能?你要狼许诺不要再咬羊,要羊答应要宽容狼的撕咬,这种“调解”,有意义吗?家庭暴力危害的潜伏性还体现在“暴力循环”上,一种“冲突—和好—冲突”的循环模式。当施暴者忏悔自己的暴力时,家庭暴力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暴力随时会再次出现;而且会越来越严重。中间间歇性的“和好”,只是一种精神控制,让你产生幻觉,为下一次的施暴助跑。这种循环多了,受害人就会习得性无助。因为她必须时时警惕,不知道下一次挨打什么时候到来。而且,因为对方根本不可能改变,她不得不反思自己,误以为自己是触发家暴的开关,责任在于自己;从而变得更小心、更听话、更贤惠。然后,被打的时候更加无力反抗。社会上也常常有这种看法,认为“有些女人不打不行”“女人就像锣,不打不响”。甚至还有位卖美妆的百万粉丝女大V,号召网友们总结那些被家暴女人的过错;当即就有很多女网友检讨自己“以前做得不好,不会看眼色,经常挨打,现在夹起尾巴做人,就被打得少了”。然而,我们都知道,即便小羊在下游喝水,上游的狼也会骂它污染水源。这跟羊怎么做是没有关系的。教羊怎么做以便让狼下口不那么狠的,只是狼吃羊的一种策略,他们是一伙的。——是的,平等的男女不是狼与羊的关系,但是有人身控制关系的施暴者与受害人,则分属生物链的两端,是不可能教化的。很多受害女性仍然反复“原谅”施暴者(其实弱者哪有资格原谅强者),而不离开。原因之一是传统观念是压在女性身上的一重大山;把婚姻看成女人最重要的一件事,为了维持婚姻,不仅可以不要尊严、不怕殴打,有时候甚至可以不要命。举个例子,一份调查显示:在家暴问题中,有83.4%的被调查人认为家庭暴力的成因是“施暴者性格”,41.71%的人希望施暴者可以受到批评教育,同时44.13%的人和58.61%的人认为制止家庭暴力的最好方法分别是“试着改变施暴者的心态”和“依法严惩”(《家庭暴力的法律救济制度研究》,见《法制博览》2015年第10期)。说明其中一半受害者,不想离婚,不想解决问题,而是指望让施暴者良心发现,忽然由吃荤改为吃素。你被打得半死了都不想改变关系,那可以主宰你命运的得益者,凭啥要改变?实际上,2016年我国《反家暴法》出台之后,签出的人身保护令,与遭受家暴的人数是不成比例的,并没有预期效果。因为反家暴法草案规定,要申请人身保护令必须以离婚为前提;调查数据显示,只有28.49%的家暴受害人会选择离婚。如果受害人不想离婚,那么人身保护令对其而言就形同虚设。在中国法律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没有坚决离开的意志,就基本上永远被禁锢在终身被家暴的境地。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这样形容家庭暴力中的女性遭遇:“以沉默隐忍暴力,以分手离开暴力,以暴力消除暴力,以生命结束暴力。”三我只想探讨一个问题:为什么离开施暴者、用法律处罚施暴者,就这么难?当事人的软弱与愚昧,固然是一方面,这造成了一部分家暴案件当中,亲戚朋友或警方的介入,都不足以令当事人坚决离开这段关系;而另一方面,这也与法律的缺失、执法者的轻视甚至站在施暴一方劝受害人顺从有密切关系。把“家暴”当作“家庭事务”,视为“清官难断家务事”,不能简单地视为执法者的推诿,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我国目前的一种法律精神,希望“家暴”能消弭于无形,大罪化小罪、小罪化无罪。古代的《唐律》中就有所体现,“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论。殴妾折伤以上,减妻二等”。由此可见,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暴力,比一般的暴力的处罚轻;殴打妾的处罚比殴打妻的处罚轻,而且处罚的基准是殴伤,重伤才会处罚。妻殴伤丈夫的规定有所不同,妻殴伤丈夫将受到高于凡人的处罚,体现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地位。现代社会也好不到哪里。举一个基层的例子:在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法院,一名法官告诉记者,有一年她共经手337起离婚案件,其中303起案件的当事人曾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描述,但这些案件最终都以民事的婚姻纠纷案件办理。(见白阳、罗沙、王存福的《反家暴法治之路,有哪些拦路虎?》,《吉林人大》2016年第1期)还有,在一部分案件中,即使有施暴者的保证书、悔过书或当庭承认曾经殴打过配偶,但法官仍然未将这些行为认定为家暴。在《广州日报》列出的《十万份离婚诉讼》的大数据里,就提到了三种情况都不算“发生过家暴”:1.保证书、悔过书内容过于含糊,大多为保证以后不再打骂老婆之类的表述,无法证明殴打的次数和程度。2.当庭承认曾经打老婆,但也未明确殴打次数和程度,甚至成为悔过的表现。3.对于这类自认材料,将“施暴次数”和“造成一定损害程度”作为认定家暴的标准,即有相当严重的伤害才算。在这种法律意识之下,别说对家暴进行惩罚,连受害人想离婚都不允许。按照现有法律的规定,家暴案件只有造成重伤或死亡的严重后果,才会作为公诉案件处理。而在现实中,由于施暴者的威胁、恐吓等因素,处于弱势地位的受害者常常无力自行起诉。26岁的董珊珊,结婚10个月,8次报警,每次都被劝和,她多次逃走,都被丈夫抓回,活活打死。而丈夫只被判了六年,服刑四年半出狱,又再婚。新娘再次被殴打四处逃亡,此事才被媒体曝光。基本上,被家暴者如果不是在第一时间就逃出来的话,处境是极其危险的,法律对此几乎没有帮助,甚至反而给受害者多加一道枷锁。我觉得,每一个陷于家暴困境中的人,每一位具体的执法者,都应该一直默念“家暴零容忍”“家暴不调解”,直到这几个字眼成为每个人潜移默化的行为准则。“家暴离婚诉讼书”的出现,不能算一件坏事,至少让人们进一步意识到,我们生活在多么恐怖的社会当中,更需要去改变它。
“不离,拖也要拖死你”的婚姻难道还少吗?女人的婚姻,比女人的命重要,更比女人的自由意志、女人的幸福重要——只要男人还要你,打死你你都不该离;除非男人休妻。*一组触目惊心的“河北魏县女子惨遭家暴20年”图文在网上刷屏。我们看到,这位中年妇女浑身上下都是暗红色的淤青,惨不忍睹。然而,去了解原委,更令人惊叹。原来,这位女士常某与丈夫程某结婚25年,就被家暴了25年。2002年,程某因抢劫被判入狱,常女士怕邻里说闲话没有离婚;之后陪出狱的丈夫外出打拼却惨遭背叛和囚禁,甚至被迫给情妇洗衣做饭。常女士曾多次逃走,程某带上地痞流氓提刀追到娘家抓人,甚至威胁要杀她全家。接到报警后,当地派出所也曾出警,却表示:“像这样的家庭矛盾,派出所也实在不能干涉太多。”(据《时代法制报》)据报道,此事经媒体披露后,魏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迅速行动。魏县法院不但对常某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已接受立案,还“正式批准了家暴受害妇女常某的人身保护令”。可如果没有经过媒体和社交平台的广泛传播呢?对方带刀上门、威胁杀全家,也逃不掉;报警警方也以家庭矛盾为由不处理;甚至,在程某坐牢期间,常某去探监时还会被暴打、被暴力威胁——为什么这些时候就不能干涉?一越来越多的新闻让大家发现,女性单方面想离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涉及家暴的案例当中。《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的文章中,谈到一个案例:今年6月,浙江省金华市一名网友向我求助,说她的母亲遭父亲家暴多年,看到大街上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就鼓起勇气去法院起诉,结果法院并没有判决离婚。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也不成功。其间,该名网友的母亲又遭到殴打,遂到派出所报案,结果却被怀疑说谎,派出所辅警说她是疯狗,还要把她赶出派出所。(出自《“女子惨遭家暴20年”刷屏,不能所有“高度重视”都发生在媒体报道后》)再举一个例子,南宁邕宁的人民法院很高兴地宣扬他们的政绩:有一对夫妻矛盾不断,丈夫疑心重,大闹妻子的单位;还当着孩子的面拿菜刀架在妻子的脖子上。妻子要求离婚,丈夫不肯。闹到法院,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许离婚”,并开出了一张“婚姻幸福处方”。事后,宣传员把这当成一桩美事来弘扬:“我们挽救了一对有可能和好的夫妇。”当然,他们不会想,如果该女性再次被家暴,甚至被架在脖子上的刀砍下去死亡了,法院“不许离婚”的判决者要不要负责;大概,也像董珊珊案中坚决不判离婚的法官一样毫无内疚吧。还记得吧,某些民政部的办事人员“假装打印机坏了,不办离婚证”,媒体已经多次赞扬过他们“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挽救了多段美满婚姻”的精神了。但背后,会不会因此有人生不如死,甚至干脆就被害死,他们就不关心了。女性饱受虐待、苦求离婚而不可得,是近年来常听到的新闻。当然,我相信这是一种“注意力偏差”,人们在关注某个问题之后,就会觉得类似的问题特别多。但实际上,这类事情一直都很多,只不过不成为新闻,无人关注。只有当越来越多的类似事件酿成了恶性犯罪、引起轰动之后,这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实,才有望浮出水面。2017年年初的“十万份离婚起诉书”中,大量的数据说明了这点。其中,妇联系统每年受理四万到五万件家暴投诉;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女人的婚姻,比女人的命重要,更比女人的自由意志、女人的幸福重要——只要男人还要你,你就不该离;除非男人休妻。女人是不允许休夫的。在社会层面还普遍存在着这种意识,甚至基层法院、执法者中也存在这种认识。但是,法律不是规定婚姻自由吗?什么时候变成了“结婚自由,但不许离婚了”?“被家暴者为什么不能爽快离婚”这个问题,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讨论。虽然有人指出不乏“妻子被暴打,警方要抓丈夫,妻子反而护住丈夫”这种生动的故事,但是,这普遍吗?是全部事实吗?另一方面,违法者的家庭成员是否同意违法者被捕,是执法者需要考虑的第一要务吗?当然不是。因为在别的各种案件当中,违法犯罪者的妻儿阻挠,根本不可能成为不执法的理由。不处理“家庭内部事务”,并不是顾及妻子感受,相反,这是妻子报警求救时警方的怠政。不信可以看,还有一个案例:山东一女子被长期家暴却离不了婚;她只好伪造他人身份办了离婚证,逃到新疆,结果马上被以“伪造证件罪”网上通缉,刑事拘留。被殴打者本身的懦弱和纵容,也是一个原因,但绝不是重要原因。当受害人一次又一次去法院上诉、请求离婚、刀架在脖子上都离不了婚的时候,对法律正规渠道的彻底绝望,才迫使受害者更不敢诉求公正,除了加倍地驯服,更无他法。现实的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判离的可能性就很小。我们知道,假设一方是被家暴、被虐待的话,她/他在家庭中是绝对处于弱势的,很难找到机会一次又一次地上诉。在这些案例当中,要靠“拼次数”来证明离婚的“诚意”,是不是就相当于古代“告状”之前要“滚钉板”?不说把对方绳之以法吧,就算简单的要求离婚,也得先滚几遍钉板。那么,谁还敢结婚?二以上说的,是一种较为极端的情况。但现实中,更常见的是种种利益的牵涉。比如,房产的价格越来越高,一套八百万的房子无法分割,或者孩子高额的留学费用难以勾兑,谁也不舍得放弃巨额的“纸上财富”,不得不维持着名存实亡的婚姻。不过,这种情况至少双方是有沟通和默契的,双方都认可的;这里不多做讨论。但那种其中一方放言“不离,拖也要拖死你”的婚姻难道还少吗?我感觉社会状况之复杂,存在着很多看似完全矛盾的鸿沟。一方面,想离婚的男性被他们精明或执着的妻子困在婚姻当中,另一方面,更有不堪忍受的妻子在拳头的威胁和法院的阻挠之下,继续被虐待。两者都是存在的。中国作家哈金曾写过一部小说《等待》,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讲述的是一位叫林孔的军医近二十年间的感情故事。林孔受家庭安排,娶了没有文化但很贤惠的妻子淑玉,两地分居,没有感情。林孔后来爱上了同事护士吴曼娜,决心与淑玉离婚,但淑玉不接受。根据军队里的规定,如果分居满18年,婚姻可以自动解除。但那个年代,“乱搞男女关系”又是一项非常大的罪名,他又不敢与曼娜在一起。一年又一年,就这样等啊等啊……虽然与时代背景有关,但它仍然是当今现实的一种强化版。告诉你婚姻是苦熬,是修行的,都是这个调调。很多五六十岁的父母们,往往都会劝:忍一忍吧;人生就那么几十年,眼一闭就过了。连那种二十岁姑娘、小伙写的鸡汤号,法院开的“幸福处方”,告诉你的都是,婚姻就是迁就、就是忍让、就是宽容。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弱者宽容强者,受欺负的宽容欺负人的;唯有这样,不平等的婚姻才能延续下去。很简单,这桩婚姻对谁好处多,谁就更渴望维持;谁在婚姻中能力较弱,谁就更不想离婚。如果吃亏的一方不想继续吃亏,婚姻不就解体了吗?如果仅仅把“好处”理解为经济利益或者现实利益,显然,是没有理解到“婚姻”这个符号在中国的复杂意义和全部价值。比如,哈金的《等待》当中的那个妻子,在婚姻中没钱没性,她又得到了什么好处,为什么死也不肯离婚?不,她得到了好处,那就是“结了婚”“有老公”这个头衔。在很多地方,“成功地结婚”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成功标签,比经济利益、人身自由等都更重要。“婚姻至上教”是势力极为强大的流派,他们告诉大家,保留婚姻,就可算是最大的利益了,哪怕剥皮拆骨,也没有这个名声重要。对女性尤其如此。否则,你就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么多女人在婚姻中只有付出、一无所得,还不肯离婚。否则,你就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基层执法体系和基层法院,均以“阻止他人离婚”为荣了。因为他们真心地相信,不让女人被“休”,就是功德无量啊。“拖死对方不离婚”的心态,其实就是知道自己不值钱,自身的价值远低于对方,在没有办法实现人生价值的情况下,通过自毁去毁掉对方来刷存在感。可是,你们真认为自己就那么廉价吗?事实上,婚姻是一个契约,它是用来增加一个人的幸福感、安全感,增加一个小小共同体的经济能力、抗风险能力,共同抚养(可能有的)孩子的契约。但当后面的这些目标不能实现,甚至完全起反作用时,坏的婚姻就应当坚决摒弃,当一个破鞋子一样,毫不留恋地扔掉。自己的人生,比婚姻重要得多。结婚是自由的,离婚也是自由的,婚姻是自由的。
自我碾压不是美德对女性提出的是“圣母”的要求,对男性提出的则是“人性”的标准。——这里的人性,就是自私,甚至是贱人的标准。*新闻都是要连起来看的。一看到微博上有人在感慨身边的事,说是某男青年,28岁,家中独子,确诊肝癌晚期,时日无多。他的妻子,在得知这个消息后,打掉了腹中五个月的孩子,并提出离婚。虽然男青年的父母希望用房产和两百万,换儿媳生下孩子,但她还是执意打掉孩子。博主感慨,这女人应该把遗腹子生下来。生或者不生,很难说对错,以当事人——也就是儿媳——的决定为准。公公婆婆希望用钱留下儿子的孩子,算是讲理;女人才二十多岁,想过自己的生活,不想生下一个有基因缺陷风险、没有父亲的孩子,也是对自己、对孩子的负责。从我的角度来看,一套上海的房产加两百万,再加上不用她带小孩,都没有打动这位儿媳;一看她就是不拜金、不见利忘义的女人;我更赞同她的做法。女性如果没有做好当妈妈的准备,就不应该生孩子;而做好准备、怀孕之后,情况却发生重大变化,如丈夫去世,这个妈妈就应该重新衡量一下孩子的养育条件是否合适了。始终保证孩子在力所能及的环境下出生,这样才符合子宫道德,才能保证人类文明的传承。小孩一旦出生,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从来不应该为了什么传宗接代而存在。只是,微博下面的评论里就骂得很难听了。“让男人绝后”“不道德”“凉薄自私不负责”……第二个故事则相反。有个女人,得了癌症,晚期;她对丈夫说,我去化疗了,你做饭给女儿吃吧。丈夫说,别治了吧,没什么钱了。妻子说好。本来还要去化疗的,丈夫说,别去了,保守治疗吧;算我对不起你。女人说,好,我回来给你和女儿做饭。看到这个对话截图,唯有叹息。从语气来看,妻子虽有求生意愿,但在家里她是毫无地位的,命是掌握在丈夫手里的。在癌症晚期治不好、经济条件又不够好的前提下,丈夫要求妻子放弃治疗,虽然很残忍,也很难斩钉截铁地说对错。但令人心寒的是,化疗中的妻子,仍然在给丈夫和女儿做饭;临死前,丈夫还要把她从化疗的路上截回来做饭。很难想象,让一个癌症晚期的濒死病人伺候,是一种什么感觉?是特别有成就感吗?二这两则新闻,虽然都是癌症晚期,指向并不太一样。很多时候,我们面对生死的态度,是很难经得起考验的。这里仅仅谈论夫妻之间的生死观。讨论的前提是:1.相信人类有趋利避害的本性,有自私的基因;也相信偶尔出现的发自内心的超越个人情感的伟大。2.自私,是利己,指不帮助他人(包括配偶),不为他人奉献牺牲;但也不会落井下石、坑害别人。后者不叫利己,叫坏。3.不持双重标准。尤其在男女问题上,对男性怎么评价,对女性就怎么评价;当然,女性付出生育和养育的代价,这点是加权项,必须考虑在内。4.不持双重标准,包括:不用贱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不用圣母的标准来要求别人。有了这些原则,再看是与非就很简单了。第一件事中,想用钱收买儿媳生孩子的公婆,是出于利己,不算错;不想生下没有爹的孩子的儿媳,也是出于利己,不算错(从孩子的未来来说,她这样做更对);但因为儿媳的选择而骂她的人,则是道德绑架,想把女人架到圣母的十字架上烤,属于双重标准的坏人。第二件事中,男人放弃给妻子的治疗,出于利己,情有可原;但癌症晚期有多痛啊,还要妻子回来做饭,榨干妻子的最后一滴生命,是为贱人。问题在于,我们这个社会对于男女经常奉行着不同的标准。我们都知道西式婚礼上有这样的结婚誓词:“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健康还是疾病,我都爱你、尊重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这个誓言,是双方的承诺。但现实当中,如果考虑到生病了需要高额的医药费,需要人照顾陪护,别说是夫妻了,“久病床前无孝子”;出于现实考虑,被配偶嫌弃或放弃,“大难临头各自飞”,是很难避免的。我不认为这种放弃是对的。但人有利己天性,很难苛求每个人都按照最高道德标准来行事。问题在于,现实当中,常常对女性提出的是“圣母”的要求,对男性提出的则是“人性”的标准。——这里的人性,就是自私,甚至是贱人的标准。微博大V@顾硬硬说道:“我有个女友专门做帮中国癌症患者对接相应领域名医的生意,数年来她们公司积累的数据表明,丈夫患重症恶疾时妻子舍财为其治病的数量,远远高于妻子患病时丈夫如此行事的数量。你可以说第一种情况是因为丈夫的收入在家庭里举足轻重,这是否意味着收入不如老公高的女人都该等死,家庭妇女尤其活该呢?”这个话题,很多医生写过帖子吐过槽:在重病房里,只见过老头子生病了,老太太一直陪在病床前;而老太太重病了,老头子陪在病床边照料的,十中无一。当然,这个问题我给不出数据,只是一种直观感受。不信的人,可以去医院的慢性病房观察一下。你见过老头子天天煲好汤、用保温壶送到医院给老伴的吗?病榻边,是男人照顾女人多,还是女人照顾男人多?有网友表示不满:“家里穷得叮当响,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盖不起房子,男人一般会尽量维持这个家不离不弃,女人很可能抛弃孩子抛弃家跑了私奔了……”但问题是,这个家,是男人的家,还是女人的家?女人在这个别人的“家”里面,能够得到足够的尊重、吃饱穿暖、说了算吗?穷得叮当响的“家”常见,穷得叮当响的家里,还能够老老实实地不打老婆、不好吃懒做、认真打工赚钱的男人,基本上不存在。你有啥资格拉一个人到你的“家”里受虐?还有,中年三大喜,“升官发财死老婆”,也不是浪得虚名的。贫贱时的妻子,已配不上今天升官发财之后的你了。今人身体好,寿命长,只好离婚,实行每隔十来年就换一个妻子、每任妻子的年龄永远都二十五岁的“连续性多偶制”。这样的表现从历史来看就很分明了。宋朝时因为科举的普及,“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之事常有,所以富贵易妻非常常见。女人是用来共患难的,而不是共富贵的。不共患难,是女人的道德不行;但不共富贵,则变成了是男人的基本人性。“富贵易妻”我没意见,“连续性多偶制”我也理解了,就当作趋利避害的“人性”好了。但不共患难、不给马上要病死的丈夫生遗腹子,当然是更为重要、更为合理、更符合生物进化的“人性”。只可惜,男人普遍都具备“人性”,而女人,被教育得扭曲了“人性”,毫无“人性”,只有自我奉献和自我碾压的“道德”了。三上面说的是“死”的例子,再来说一个“生”的例子。看到天涯一个生殖健康门诊医生写的帖子,她在相关门诊工作十来年,凡是说不孕不育、前来选择医学手段尝试怀孕的,全部都是男人“不育”,无一例外。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女人不孕,绝大多数男方和婆婆会直接离婚,根本不会有后面的事了。评论里,网友纷纷举出了自己身边的例子。最典型的是,一位当上了高管的妻子,多年没生孩子,只好辞职在家备孕,仍然没怀上。丈夫要求离婚。刚离婚妻子居然发现已怀上了,两人又高高兴兴地复婚;周围的人都认为这是大团圆。只能说,这女人还挺可惜的,上天给了你一次这么好的机会让你认清楚对方的真面目、想把你解救出来,你都不好好珍惜;以后当你作为一件工具失去利用价值的时候,你咋办呢?不排除有些夫妻双方商量好了丁克、不生育。但想要孩子的妻子,如果丈夫不育就愿意通过人工技术手段来生孩子;想要孩子的丈夫,如果妻子不育就直接换妻子——这种双重标准,也真是一大特色了。谈到“传宗接代”,显然又与传统认知有关。老实说,在传统当中,老婆不能生子(尤其是儿子)、有病,本来就是法定会被休掉的。七出,语出《仪礼·丧服》,是中国古代的法律、礼制和习俗,只要妻子符合其中一个条件,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包括:无子、淫逸、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女人没生孩子和生了病,被单方面休掉,这本来就是古代男性享有的特权。并不是因为女人的运气不好,没有碰到好男人;再好的男人,也得遵守当时的法律法规。女人能不能主动离婚呢?也不是绝对没有。在对女人的束缚较少、贞节观不是特别严苛的朝代里,称之为“义绝”,《唐律》里有明确的界定(我仅摘录与女方有关的部分):1.殴妻之祖父母、父母,杀妻之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2.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3.夫与妻母奸。4.夫将妻妾嫁予监临官或出卖妻妾。简单地说,就是如果丈夫杀伤女方的直系亲属,双方亲属自相残杀,丈夫跟丈母娘私通,丈夫要卖妻子的时候,妻子可以要求离婚。女人离婚的代价实在太大了。李清照二婚,嫁的张汝舟是个混蛋,离不了婚,怎么办?揭发丈夫有罪,方才可以离婚;不过,妻子告丈夫,告得准了妻子也必须坐两年的牢。——相当于不可能离婚了。当然,明朝以后就想都不要想了。公主嫁给马上要死的痨病鬼,都要老实地守一辈子寡,平凡女人就连个东西都不算了。我知道,这些不是今天的法律。今天的《婚姻法》里写的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但显然,“传宗接代”是古代的传统观念,“绝后”是古代的传统观念;现代的平等的法律不能让他们利益最大化,他们必然就动用古代的习俗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了。我以为,很多社会现象大家吵翻天,不是因为对事情不了解,而是动用的价值尺度不一样,甚至完全相反。一部分人活在前清,一部分人已进入现代社会,大家操着不同的语言来争论,比巴别塔还难搞。男权社会里的男性,他们有一点“人性”是很鲜明的:竭力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女性的问题是,太多性别为女的人,丢掉自己“利己”的天性,损害自己的利益来为男权张目。——他们把这个美化为“道德”。一旦有别的女人不肯损己利人,就是“不道德”“好自私”。在这一点上,女人,应该向男性的“人性”多加学习。
就算是明星出轨,婚姻里的财产也比人更重要婚姻当中的女性,真是太不爱惜自己的财产了。*2017年底跨越到2018年,娱乐圈有一个大八卦:李小璐疑似出轨嘻哈歌手PG One,贾乃亮先是维护妻子,但很快,事情就发生了转变。一从贾乃亮在新浪微博上发表的文章来看,那是与妻子的一种切割,保护了自己的形象,以受害者的姿态维护了自己的声誉。果不其然,“太惨了”“好可怜啊”,大家纷纷打赏。一天之后,一百多万评论,四百多万点赞,打赏已超过200万元,有人甚至反复打赏。后来,贾乃亮关闭了打赏通道。当然,贾乃亮并不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赚钱。微博大V在发表微博文章时,打赏通道都是默认开启的。而且,靠着“绿帽”这样的事来赚赏钱,他大概想一头撞死吧。有评论文章批评贾乃亮的这封信把李小璐进一步置于不义之地,是在坑老婆。我没有别人那么苛求。虽然这是实情,但人都是利己的,既然与李的捆绑、好家庭人设彻底坍塌,成为负资产,把她撇掉,也是符合逻辑的。李小璐有错在先,在准备分手、离婚、撇清的前提下,还苛求贾乃亮有情有义、大包大揽,未免太“圣母”了。是的,很多时候并不公平,马伊琍、佟丽娅的事业比丈夫更强,但对方出轨之后,她们宽宏大量地包揽下来了,保护了丈夫。但反过来,可从没见过女方出轨男方包容的。唯独有一点,我觉得算得上公平:贾乃亮的这篇文章的打赏,理论上来说,是婚内共同财产,有一半是属于李小璐的。一想到这一点,我就觉得蛮好笑的。男女应该平等。但这个平等,不是拉高,不是要求每个人都有圣母一样的包容心和纯洁的道德;但可以建议每个人在自利(而不主动损人)的情况下为自己着想。说白了,你不能要求男人像女人包容男人出轨一样包容女人出轨,但建议女人像男人甩包袱一样甩掉不争气的负资产,是符合实际的。这方面,男性做得比女性好得多。就刚刚说到的“200万元打赏”这个问题来说,也是一样,当若干女明星得跟丈夫有难同当、偿还丈夫的债务的时候,有些女明星也可以跟丈夫“有福同享”,哪怕这笔小财是丈夫写自己被老婆“绿”的痛苦的。有意思。二婚姻里的劈腿或出轨倒也罢了,感情的事恐怕自己也说不清;经济利益才是婚姻的本质。有钱人联谊是考虑到分配财产、调配资源,共利共惠,普通人是互通有无,降低生活成本,提高生活品质和抚养幼儿的效率。即便哪天贾乃亮与李小璐分开了,两人如何算钱,跟谁对谁错没关,而跟谁请来的律师更牛有关。记得王宝强与马蓉闹离婚后不久,王宝强自导自演的《大闹天竺》上映。之前传说马蓉担任制片人,大家纷纷担心去看电影的票房还要贡献给马蓉,左右为难。其实,这部电影票房六亿多元,上映时两人尚未离婚,不管马蓉是否担任制片人,王宝强通过这部电影获得的收入当中,都会有马蓉的一部分,这是夫妻共同收入。这恐怕会让“正义感爆棚”的人气炸吧?可法律本来就如此啊。出轨并不算《婚姻法》中定义的“过错”,不影响财产分配。转移财产才算“过错”;而且,此前的公司股份有多次更改,这才影响到马蓉最终分到的钱。从来不存在“出轨就要净身出户”,那是完全不懂法的人在瞎嚷嚷。事实上,大家观念当中,对于男女的标准就是不一样的。也没见有谁会担心支持了马伊琍或佟丽娅的作品,就是给文章或陈思成送钱吧?这是因为,中国女性有独立财产的历史还非常短。一般人的脑子里并没有女性也应该保护自己财产的概念。除了少数特别明显的特例,大家总把夫妻共同财产视为丈夫单方面的财产,分一点给女人用而已。当女人有“对不起”男人这种情况的时候,女人就应该光着屁股滚蛋,不配用“男人”的钱。为什么不相关的陌生人恨马蓉还恨得那么振振有词呢?因为在很多人的观念里,男性应该占有家庭财产的主权。这个钱,是王宝强个人的钱。女人出轨并转移财产,他们恨不得帮男人把淫妇兼毒妇千刀万剐,伸张正义。而男人出轨并转移财产,那只怪女人“贪钱”“不小心”“没眼光”,自认倒霉吧。说到这里,我想起当时马蓉得到一些女性的赞许,认为她只是干了很多男人常干的事,只是学会保护财产,未雨绸缪。这我当然不能认同。先把出轨这件事放在一边,就论钱这个问题,马蓉还是脑子不好使。她不是用这笔钱来好好经营自己,投资也好、创业也好;也不是好好调配股权,以最终操控公司,而是把钱转移给了父母,转移给了情人。真是被她蠢哭。带着一个男人的钱去讨好另一个男人,这种智商,怎么算计得过已在娱乐圈跌打滚爬成了人精的王宝强?总而言之,婚姻当中的女性,真是太不爱惜自己的财产了。也因为如此,当她们好心的时候,会被对方作践;当她们稍微想起来自私、起一点坏心眼的时候,就会被迅速剿灭。经验还是远远不足啊。三现实当中,常见男性的收入比女性高,他们进行的社会活动、商业活动比妻子多,人际关系也比妻子复杂——所以他们隐匿财产,甚至制造债务,都比女性容易。而平常温柔贤惠的妻子,一旦被迫离婚,就只能傻眼了。还有一则事件引人注目: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突然离世,其所涉债务便落在了他的遗孀金燕头上。一审判决下来了,金燕负债2亿元。这个案件涉及很多问题,不细说了,重点在于:对赌,不等于借债,这个钱从来没有到过(也无须付款)李明手里,更谈不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金燕说:“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直到他去世了我被临时推到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位置,我才知道了‘对赌协议’的存在。”这一案件成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有史以来额度最大的案件,仅诉讼费就高达上百万。《婚姻法》第24条的司法解释,自2004年4月1日施行以来饱受诟病。它的要义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面欠下的巨额债务,债主可以向另一方无限追讨。这样,就产生了很多丈夫串通外人制造假债务,然后离婚逃走的案例,而妻子就会背上几百万元的债务。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把她给砸傻掉。之后,有多个“《婚姻法》24条”受害群,大量被丈夫虚构的或者串通捏造的债务所坑害的离异女性在寻找法律援助。对于很多普通的女性来说,单身带着个孩子,卖房还债之后,还有几百万元的缺口还不上,那真是生不如死啊。所以,呼吁修改“24条”司法解释的声音逐渐增多。后来,“24条”的新司法解释出炉了,其中增加的一条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这条被简化解释为“共债共签”。至少,单方面欠下巨额债务没有那么容易了。但我的问题就是:法律的司法解释是中性的,并无男女之分;但为什么受害女性十倍、百倍于受害男性?我不想用男人的品行比女人败坏得多来作为结论。从好的一方面想,男性,对于钱、对于财产怀有高度热情,对于如何利用法律漏洞来谋取好处殚精竭虑、千方百计,这不就是他们的特长吗?值得女性好好学习。传统文化的家庭当中,丈夫是毫无疑问的户主,家庭财产全都是他的;不仅如此,连妻子也是他的财产。但现在不一样了。法律本来就给予了夫妻双方同等的地位。女性如果再不确立起好好保护自己财产的价值观、“财商”比不上人家的一个手指头的话,那么,不管“24条”怎么修改,都一定会被坑的。当然,贾跃亭跑路美国,妻子甘薇在国内替他还债,笔笔都是以亿来计算;刘涛为丈夫还债过亿,当个贤妻;这些路都是她们自己选的,她们也许能从中得到乐趣。敬她们是条汉子。但那些被卖了还帮着数钱的女性,则是真傻白甜。女性再不引以为鉴,就傻了。从这个意义上,我希望女明星千万别羞涩地被“贤妻”和“道德”打倒,财产还是更重要些,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
辑五 别急着伟大,先好好活着歌颂那些明知自己身体不适合生育、一生育就会死还坚持生育的妻子,歌颂那些为了保小孩而自愿死亡的妻子,其实就是一种对生命权的掳掠。
没有土地,女人什么也不是!有恒产者有恒心。女性也一样。*就中国的农村女性有没有宅基地、该不该有宅基地的问题,在微博上曾有几轮争论。一派说,农村女性当然都有宅基地,法律不是规定了跟农村男性一样吗?一派说,农村女性干吗要宅基地呢?这个地没啥用。或者,老公有地就行了,难道夫妻两人一人一块地?一派说,农村女性应该拥有宅基地,但目前普遍不具备这些条件。大家会想起来炒这个话题,大概是与全国妇联提交的“保障农村妇女宅基地权益”的提案有关。这个问题,太值得关注了。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虽然今天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但刚刚洗脚上田,思维里还带着太多小农经济的意识,摆脱不了传统带来的根深蒂固的影响。比如,一富起来就买地(房),视儿子为传承家业的“苗”……这些观念,即使我们住上了洋房、开上了洋车,很多人也摒弃不了。这里所说的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土地使用权,是最重要的财产。这个话题,与性别有关,也与土地有关。它是理解农村女性地位的最关键的钥匙,用这把钥匙,同样能解开被吐槽最多的“彩礼问题”“房子问题”,以及建立在土地和财产上的所有的性别不平等。一我想起《乱世佳人》,那个在南北战争时结了三次婚又三次失婚的郝斯嘉,当她的丈夫白瑞德终于决定离开她的时候,她受了很大打击;但一看到她的庄园、她的土地,她又满怀信心了,“明天,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有恒产者有恒心。女性也一样。农村宅基地,指农村村民基于“村民”的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盖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固定资产,是农民最有价值的资产。假设拆迁,还能因此获得巨额收益。全国妇联关于“保障农村女性宅基地权益”的提案的大意是,按照“从夫居”的传统,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既不稳定,也不长久。应保障农村妇女的宅基地权益,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让女性对家庭财产享有平等权益。目前的农村女性有没有宅基地?比较普遍而悲观的看法是:没有。不仅没有财产,她们本身就是待分配的财产。我举一下典型的例子:说说我们那里农村女性的情况:她们是没有土地的,娘家的土地,兄弟们都分了,嫁人后,婆家的土地也跟她没什么关系。她们也没有宅基地,因为宅基地是按户分的。她们如果离婚,就真的是一无所有、没地方去了,娘家是回不去的,婆家更不可能有你栖身之地。(@我是落生)即便在广州、深圳的城中村或近郊,农民的宅基地也是只有生男孩的才可以分,生女儿的一概没有,好点儿的村最多只是未嫁女性可以分点儿村里的出租地红利。那农民怎么不想生儿子?不生儿子连多建个房子都没地,死后,辛苦一生建的房、耕的地都要还给村里。(@拖延派掌门)许多人都用自己家乡的经验,验证了上述看法。这就解释了全国妇联的官方微博“女性之声”中提及的问题:传统是“从夫居”,女人迟早都要嫁人,在娘家,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是不会有宅基地的,娘家只会把它全都留给儿子;嫁入婆家,她可以作为丈夫的家庭成员共享宅基地。但万一她不结婚呢?万一她离婚呢?上无片瓦、下无寸地。可以说,几千年来农耕文化中女性地位的低下,与她完全没有土地、几乎没有财产密切相关。你吃别人的、住别人的,虽然你为家庭付出了很多劳动,但你的劳动不能货币化、约等于什么都没干;是否承认你的价值,完全倚仗着男性的“良心发现”。但男性的土地、宅基地、房子,并不是他劳动得来的,而是他生为男性到了一定年龄就会自动拥有的东西。女性只有成为男权的附庸,父亲的女儿、丈夫的妻子,才能共用这种权利。农村女性地位低下到什么程度呢?据英国医学杂志《柳叶刀》(The Lancet)上的一篇论文,自杀已经成为中国年轻人最为常见的死因。中国自杀率偏高,约为每年十万分之二十三,而世界其他地区平均自杀率仅为十万分之十,中国自杀率是国际平均数的2.3倍。每年,中国自杀者数目大约是世界总自杀人口的1/3。农村人口的自杀率为城市的3倍。同时,中国妇女的自杀率超过男性,达25%。在有确切自杀率统计的世界各国中,中国是唯一的女性自杀率显著超过男性的国家。为什么农村女性自杀率这么高?因为无路可走啊。没地没钱,一呼一吸都要仰仗别人,万一离婚了,那就糟糕了。(不过,近十多年来中国自杀率陡降一半,已跌至世界最低行列。就是因为农村女性大量进城打工,脱离了农村家庭这个对女性极力打压和凌辱的环境,找到了出路。这是后话了。)这种情况下,彩礼高,可以理解了;堕女胎可以理解了;“无妈村”可以理解了;男性比女性多3000万也可以理解了……土地就是财产的核心。现在农村的女人越来越少,除了选择胎儿性别之外,还因为,只要女性一离开农村,很少会回来了。没土地没财产,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赤条条来去千里无牵挂。她们是农村最坚决的反叛者。二只要规定男女都有同样的宅基地权益,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从来都不会那么简单。实际上,宅基地分配的现行规定里,没有一条是与性别有关的。比如,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情形,第一条就是“年满20周岁的本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新房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后面的几条,也无一对性别进行约束。[参见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农村宅基地24问,这里有最全的回答》(2017年6月)]宅基地的分配,理论上是不分男女的;男女村民同等享有宅基地的分配权。不仅如此,法律法规还反复强调要保障女性,如《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在论述“三农”问题时,还特别提出要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问题;此外还有多个文件都特别提及;足见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可惜,用处不大。法理意义上和现实层面,完全两回事。就像在《婚姻法》里规定,孩子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请问,你见过随母亲姓的人有多少?现在但凡有个要求孩子随母姓的帖子,评论里都会吵个天翻地覆,很多人完全不能理解:姓什么有这么重要吗?为什么非要随母姓?同理,这种争论的逻辑也会用在土地问题上、房子问题上:这块地是谁的、房子是谁的有这么重要吗?为什么女人一定要有土地、一定要有房子呢?但他们没有想过,如果不是姓氏重要、土地重要、房子重要,为什么男性非要霸占?不仅自己要自己的一份,还要把女性的那一份也抢占过来?这里提供两组官方数据吧:曾任全国妇联副主席的全国政协委员崔郁说,全国妇联委托农业部农研中心所做的抽样调查显示,“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2010年没有土地的农村妇女占21%,比2000年增加了11.8个百分点,其中因婚姻变动而失去土地的占27.7%,而男性仅为3.7%。(数据来自《妇女研究论丛》2017年第3期,王竹青)其实,女性地位的这种下降,是肉眼可见的变化。新修订的《婚姻法》第十八条将原来实行的“一方婚前个人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可视为共同财产”,改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人们把这一新规定称为婚前财产永久制。这对于农村妇女来说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女性只要“从夫居”,所有的土地都是丈夫的,你为这个家付出的劳动,以前还能折算成共同财产,现在是完全没有用了。就算拆迁产生了巨额补偿,都跟女性没关系。三关于“八成以上农村妇女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这件事,我想起朋友说的一个故事:一年过年时,她回家吊唁舅舅。她的姐姐一个人来,但在嘉宾名录上,没有她的名字,只有她丈夫(外人)的名字;礼金登记处,也没有她的名字,只有她丈夫的名字。她姐姐据理力争。最后,她坚决出了两份钱,一份钱是填她丈夫的名字,再出一份钱,争取到自己也有名字。出嫁的女人没有名字,哪怕是在自己娘家,只能冠以丈夫的名字出现。我看了一下日历,没错,是2018年。传统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啊。2014年,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对21个省1126名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农村妇女的调查发现,68%的妇女不能参加分配方案的表决。这个结果并不意外:村干部里,是男性多还是女性多?大概除了妇女主任是女性,村委会的构成男性普遍占有压倒性优势吧?而且,农村妇女土地权利受侵犯,并不是个人行为所致,而是村领导利用村规民约,对农村妇女土地权利进行公开的、有理有据的一种侵犯。原因,在新闻报道中就能看到:海南省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利东近年来代理了不少“外嫁女”的诉讼案。一些案例显示,有的村委会经法院传唤后根本不到庭参加诉讼,而对于法院的判决,村委会、村民小组依然拒绝执行。很多村民表示,如果村干部同意“外嫁女”的红请求,下次村民选举就肯定不选他们了。村组长也表示了对“多数人”信任的依赖。(《农村“外嫁女”困局亟待破题》,《海南日报》2012年3月28日)即便是父母,也不认为女儿和儿子是同等的人、享有同样的权利。甚至女性本身,也心甘情愿地默认,女人就是没土地的,嫁人才有地方住。现在重新来看这个问题,就会更清楚:“男女平等”是新中国的基本国策之一,理念是很好的;但它是空降到我们这个有着几千年深厚的男权传统的国家上的,没有足够坚实的根基。这些现代观念,在基层,一直受到强大的男权力量和宗族势力的抵触。他们运用各种方式,阻挠女性分享土地、分享财富、分享社会和文明进步的成果。农村的土地如是,城市的房子,不也有非常类似的问题吗?只不过,近些年来,城市的女性也开始强调“房产证加名字”,这给了很多男性压力。它的性质与“宅基地使用权上登记名字”类似,只不过,城市里的房子净值更高,城市女性的权利意识更强而已。这也算是一件好事。有权利意识,比懵懵懂懂好多了。有一间自己的房间,才能安心,才能有话语权,才能陆续争取到更多的平等。
小城女人被钉死在阶层固化上了吗?比起同样在小城市的男性,这里的年轻女性要突破的,不是职业的天花板,而是意识到自己要争取成为“人”。*有一段时间,媒体上一拨一拨的文章,谈到逃离北上广。因为房价引发的生活成本的大幅度增加,已让很多年轻人吃不消了,他们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小城市。不过,旋即更多的人记起来了,在那之前的一轮房价上涨后,也有很多人在嚷嚷离开,最后又不得不重回北上广。为什么呢?因为在三四线的小城市里,生活成本虽然低,但赚得更少啊。更重要的是,人们的观念陈旧保守,没有边界意识,盛行搞裙带关系、拉帮结派,无法公平竞争,眼界狭小,暮气沉沉,仿佛一眼就能看穿一辈子了。那些在大都市里生活惯了的人,还是得夹着尾巴,重回雾霾下。而其中,三四线小城市的女性,特别是年轻女性,一旦在北上广深这些地方待久了,已经没有办法回去了。因为除了工作机会之外,“意识传统保守”是一个更大的问题;如果说对于年轻男性而言,这种“传统、保守”虽然窒息了他们的进取心和活力,但也提供给他们传统男权社会的各种便利和好处,有利有弊;那么,对于女性来说,这种“传统”能带给她们的就只有枷锁。遗憾的是,如果一位女性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小城市,不曾见过外面的世界的话,她们往往会以为这种枷锁天生就应该戴在自己身上,这已经内化成她们的价值观了。她们不仅视其为理所当然,还会打击那些敢于摆脱束缚的女人——而这,才是大多数人的现实。在看一篇文章《在山东聊城,每个家庭必须得有儿子》(署名“杏仁猫”)时,我感慨尤深。作者在文章当中讲述了她的家乡聊城的故事,大家可以对号入座。姥姥去世时,所有男丁,包括刚出生的男婴,都可以在醒目的花圈上写自己的名字;而照顾姥姥一辈子的亲生女儿,没有资格写。而且,他们会用“绝户”这个词,来形容那些只生了女儿的家庭;听起来就像满门抄斩、诛灭九族一样。在计划生育年代,作者的身边基本上没有“绝户”的人家,一半人是独生子,另一半家庭是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至于为什么第二胎一定会是弟弟,怎么做到的,你们可以猜。家长们挤破头让自己的儿子当公务员或入职医院、学校,虽然月收入只有一千多元,却值得家长拿十几万元去买。接着,一定要给儿子娶媳妇;男方要给女方送彩礼,还要给儿子准备婚房。不过,这个彩礼没女儿什么事,彩礼一般落到父母手中;如果姐姐出嫁,彩礼就用来给弟弟娶媳妇。这些故事非常熟悉,就像在中国无数个地方的日常一样,并不独特。从胎儿开始,就有很大一部分女性被杀死了,活下来的也不被当人;结婚是为了给弟弟换媳妇。换来的媳妇日子当然不好过,一旦怀了女儿,不是被迫堕胎,就是被“绝户”;生了男孩呢,你得想到,周围都不生女孩了,女人贵得很,你得凑钱给儿子买媳妇,否则还是“绝户”。“杏仁猫”最后说:“在我看来,波澜不惊地重复这样的生活,才是这片土地对人们最大的诅咒。我为这一切感到愤怒和委屈。当作为一个女性的身份意识苏醒,想要自救的第一步,就是逃离此地,自己选择亲密的爱人、从事的工作、要不要生孩子。”而她之所以能够“苏醒”或“愤怒”,是因为她有幸从家乡逃往了北京,看到了落差。如果不离开,她或许很难意识到,“每个人都必须生儿子”是不对的;没生儿子的家族,等同于诛灭九族的“绝户”是不对的。意识不到对错与是非便不可能改变,只能世世代代,杀婴的杀婴,绝户的绝户。好吧,不是我开地图炮,这种现象,在中国很多地方都有,甚至在经济相当富庶的潮汕地区,重男轻女也相当严重。据一些当地的朋友说,至今还有一些年轻人,在交往一段时间后就生孩子;如果是男孩就欢天喜地地去领结婚证;如果是女孩呢,就不给孩子上户口,一直到生下男孩再结婚;如果中间男方改变主意了,女方就自己当单亲妈妈,反正没结婚,男方在法律上可以不负责。心眼儿好的,“会负责的”,甩点钱给你养私生女。若是问:哪个女人肯呢,明显是坑女人嘛。可是,这是有些地方的风俗,每个人都这样啊,大家默认啊,女人生不下儿子都会自责“都怪我的肚子不争气”啊。有人能意识到不应该接受这种不平等的契约,主要是因为已在相对开明的地区有了自我意识;可如果没有这种观念熏陶,就未必能意识到。而且,潮汕地区的离婚率也非常低,她们信奉的原则是:只要你给“家用”,老娘才不管你。还别瞧不起他们,说不定这样的人家,比你在北上广深自视甚高的小白领收入高很多很多呢。可是,那又怎么样?我在想,比起同样在小城市的男性,这里的年轻女性要突破的,不是职业的天花板,而是意识到自己要争取成为“人”。很可悲,她们要做的事情太多了。首先得争取不被堕胎,不在一出生的时候被杀死;接着又要争取平等的上学权利,不必早婚、不必早早卖身来给弟弟们换亲;然后,要争取平等的工作权;还要争取婚姻的自由,不用拿自己来交换彩礼;更要争取生育自由,生不生、生男生女能由自己决定……这个过程,就像原始社会步入社会主义社会一样,仿佛要千百年那么漫长,而她们,只有非常短暂的二十年可以做这件事。最可怕的是,只要她自己在年轻时、在生育之前没有完成这种苏醒的使命,在现实的挤压当中,很可能就会滑到自己当初的对立面;她的女儿,又得一切从零开始。这注定是一个孤独而痛苦的历程。我们把目光移开吧,看看在大城市里,那些条件较好的城市精英女性们在忙什么呢。年轻的女孩子们,往往也是独生子女,她们能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从小琴棋书画、唱歌跳舞、多国游历,既能像男孩一样去读书奋斗,也能像淑女一样优雅美丽。虽然每个人天赋与资质不一样,未必能达到理想状态,但她们的起点和过程,是处于高位的。我有一种揣测:中国的女性与女性之间的阶层差异,远比男性与男性之间的阶层差异大。我很难数据化,但可以推论,尽管有穷与富,但同一个阶层里,男性仍然是比女性获得更多资源的那个;在贫穷的地方,甚至会把女性的资源都掠夺来供奉男性。而女性呢,在富裕以及开明的阶层,可以获得不亚于男性的投入;而在底层或者愚昧的地区,她们得到的不仅无法与同阶层的男性相比,反而没有任何资源,甚至连生命都可能被夺去。——这样看来,女性之间的阶层差异,就更大了,完全就是天堑。能知道求生存权,学会被当作“人”,对被困在一个地方的女性来说,已经是非常艰难的觉醒了。办法也是有的。走吧,远离家乡吧,远离这些“传统”、“保守”、愚昧的家乡,到大都市去吧,出国去吧。读书、打工,养活自己。至少,在那些地方,没人给你枷锁,你能为自己做主。
你们重新回到家乡嫁人,但嫁得出去吗?对体制的迷恋,和对稳定的信任,是一种深刻的嗜痂癖。*一年一度的春节,一年一度的催婚、催育、催二胎的盛会,来了,又结束了,大家都返回了工作岗位。据说,随着乡下的三姑六婆都有了智能手机,她们也知道了亲戚们催婚和八卦是一件多么讨人厌的事,再也不用那种“你结婚了吗?”“你生了吗?”“生了几个?”“你工资多少?”“买了啥车?”“房子多大?”来作为开场问候了,都怕被嫌弃。但父母的拳拳之心,是不会变的。他们不让你走上他们的道路就不会罢休,如果你肯听。一有一年过年时,我看到了一篇署名为“小镇青年”的文章——《父母让她们回小城,父母给她们工作,父母让她们成为剩女》,惊出了一身冷汗。这篇文章里面,讲了几个故事。一个故事是:小城剩女们是怎样产生的?作者在赣东北的一所小城里,集聚了很多大学毕业回乡的女生:从省内师范学校毕业的研究生,到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的高才生……她们普遍受过良好教育,考取了公务员,在体制内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光是作者母亲认识的就有七八个,都成了剩女。因为,在小城里,考上公务员的男生少,马上就被女生抢光了;接着,事业单位、国企的男生,也会被抢光;即便男方并无稳定工作,家庭条件好,也会被公务员女生的家庭抢走。连村官男青年,也开始受到欢迎。别以为女生学历高、工作好、家境好就怎么样,再晚一步,连考上村官的男生都要被抢光了。作者说:我们这里有个现象很好玩,现在都是女方学历高,男孩子学历一般般。基本上都是女方研究生配上男方三本或者二本。小镇的婚恋情况完全相反,高配女和低配男的结合成为普遍现象。背后还是一个原因——没得选。很简单,因为小城里稍微好一点儿的男青年早进了一线城市,不再回来;即便在一线城市待不下去,还有二线省会可以留。留下来的男青年,条件好的很有限。女生的情况却不同。那些去外面读了好大学的女生,恰恰是父母们比较疼爱的;同样出于疼爱,父母希望她们能够回到身边,在小城里考个公务员,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安安稳稳过日子,最好。这简直是小城中产阶级女生的传统而又理想、完美的归宿啊!一看到这篇文章,我马上想到自己。是的,是这样的。我就出生在小城,爹妈都对我很好,认真地供我读书;我高考前,他们最大的愿望是希望我考上当地的某最高学府——一所大专(现在已升格为本科院校了);然后,毕业留在他们身边,一家人其乐融融。幸好我考到了上海的一所重点大学;而且,没有一丝一毫回乡的愿望。父母还很诚恳又很忧心忡忡地对我说:“我们没有办法帮你介绍对象了呢,你怎么办?”我怎么办?我开心得很啊,自由啦。另一个故事,是作者的初中同学小林,考上了同济大学,最后回到小城备战公务员,在省考考中乡镇公务员,成为小城下属某个镇的职工:一般而言,小镇公务员在岗三四年后,如果小城有编制空缺、父母运作一番的话是能够从乡镇调往县城的。运作靠的也是家庭多年的人脉和财富积累。这波操作,我真心不懂了。想当年,我有一位名牌美术学院的朋友,她毕业后曾经在深圳某民营大公司里做设计,拿了户口、分了一套房;但后来她想要编制,把房子退了,辞职进了某小学当美术老师,却也只能算民办教师,不在编,收入不及正式老师的一半;她工作了几年后,花了好多钱,求了很多人,又折腾了若干年,终于转为正式的小学美术老师了。也许人各有志。但是,能飞的大雁,为什么要羡慕井里的青蛙?为什么宁愿褪毛、剥皮,也要当一只井里的青蛙?这种奇怪的志向,还是有深刻原因的。二父母们为什么不会想到:他们的宝贝女儿,条件那么好,还有国字号的公务员身份,要身份有身份,要学历有学历,要贤惠有贤惠,非常稳定,宜室宜家;她们是最好最好的“职业结婚员”了,为什么只能由比她们家庭条件差很多的男生来接盘?对体制的迷恋,和对稳定的信任,是一种深刻的嗜痂癖。但也不能怪这些人,因为咱们这个国家近些年的历史,实在是太动荡了,太不安了,到处都是揭开的伤疤,好了伤疤忘了疼,反而会迷恋上这种痂。不惜代价都要吃上“铁饭碗”,生怕社会一变,自己就没饭吃。可惜,这几十年的历史早已证明,从来就没有什么“铁饭碗”,说砸就砸了。可他们还不信。其中,对“稳定”需求最强烈的,还是女性。中国的女性工作率很高,历年来一直高居世界榜首。但又要生儿育女、照顾家务,男女又不平等、男性又不愿意承担家庭责任怎么办?于是,女性就要找一份稳定的、无须用脑子的、低收入、低竞争的工作,几十年不变;这样,剩下的时间和精力,都可以用来照顾家庭了。很多人也把这种方式,作为培养女性的指导原则。这是对传统和现代的“完美结合”:女人,既有了现代社会里“参加工作”“有学历”“有收入”的优点;同时,又有了传统社会里“照顾家庭”“贤惠”“贤内助”的优点。齐活了,十分“好嫁风”呢。但为什么她们的命运并不像预设的那么美好?为什么按这种路径找不到佳婿?在我看来,这些“好嫁风”的姑娘一点儿也不冤啊:她们从头到尾,没有自己的意志,没有自己的人生,没有自己的想法,贯彻的是父母的观念。她们丝毫不像她们的学历那么优秀,就是一具爹妈安排的傀儡。至于爱情,她们自个儿连独立意识都没有,要啥自行车啊。很多父母对女儿是有爱的,但他们从来不认为女性也应该有责任感,也应该为自己的命运负责任,也应该为自己的家族的阶层不下降而努力、负责。生了男孩,就鼓励他们四海为家,去大城市奋斗;生了女孩,你就待在爸爸妈妈的鸡窝里,受我们的庇护吧。这种出去读了名牌大学,甚至出了国,再回到爸妈温暖的鸡窝里,接受爸妈安排的婚姻的女孩,最配的,也只能是那些学历、条件样样都不如她们的男生了。对了,我再给出一个数据吧:女性学历越高越容易被“剩”?不存在的!全国地级市的市辖区在20—39岁的男女性别比平均是1.05,依然是男性数量更多。其中北京1.09,上海1.07,广州1.11。即便是北上广这些有大量高学历高收入女性的城市,适婚人口里面的男性数量依然远远多于女性,而且性别比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0年普查资料显示,20—39岁城市人口里拥有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背景的男女性别比例为1.06。如果不考虑学历,全国城市人口20—39岁男女比例只有1.0056。也就是说,城市女性平均面对多出0.56%的男性选择。如果都在寻找跟自己学历类似的另一半的话,高学历城市女性的选择权就更广,整整多出6%的男性可供选择,更占有数量上的优势。(引自《性别经济学》,作者刘倩博士,经济学人集团大中华区总裁,中国美国商会职业女性委员会联合主席。)简单翻译过来就是:在中国,越是大城市,越是男多女少;越是高学历,越是男多女少。你要是一个大城市的高学历女性,可比你在小城市里选择的范围大多了,更不必说条件还要好多了。放弃了一片森林,还非要回你的鸡窝,那不是大雁的选择,是井底青蛙的选择。
谁说“30岁以上的女孩是郊区房?”那就是一个地摊。一个女性角色兜售生殖能力、男性角色出售养家能力的地方。*一位30岁出头的海归女艺术家郭盈光,去上海人民公园相亲角相亲的时候,被一群替孩子相亲的老头老太太指指点点,称她为“郊区房”,说她嫁不出去。郭盈光站在相亲角的时候,她写了学历、写了一些让她自己骄傲的条件,结果每个人都不看那些,只问年龄,知道她是1983年出生的之后(当时是2015年),都摇了摇头:“这么大,你这个情况麻烦了……”“这就来晚了。早3年,都排好长的队。”“你看她读到硕士,没什么用。女孩子不要读太多书,读个大专、本科就蛮好的。嫁出去,嫁完生个小孩,也挺稳定的,多好。读了好多书,把自己都耽误了,现在很难配,相当难配!”“在这里,男的就是银行卡,女的就是房型。你看她,长得还行,又没结过婚,这个房型还可以。但是她年纪大了,所以她这个房子在郊区。”“郊区房”这个称谓,用来形容条件不错的大龄“剩女”,满满的都是睿智啊。一这个新闻,可以和“女博士为啥在相亲角不敢说自己是博士”的新闻结合起来看。我都懒得再去科普“剩女不可耻”了,只想说,年轻人,千万不要去相亲角,更不要让你的爸妈带着你的资料去相亲角,你不会收获男朋友或女朋友,只会收获无穷无尽的羞辱。而且是带着善意的羞辱,发自内心地觉得你特惨,特同情你。郭盈光是位艺术家,她以自己为题材,拍下了自己在相亲角里受到的各种耻笑;再加上其他一张一张的面孔,做了一组名为《顺从的幸福》的摄影作品。她去相亲角不吃亏,虽然自尊心被打击,但这些都成为她的艺术灵感,并因此有了一组小有名气的作品。但普通人,尤其是女性,就少去自取其辱了。讲真,一个海归女博士,去相亲角,接受一群初中没毕业的老头老太太盯着屁股看,看是不是好生养、是不是适合生儿子,然后被嫌弃老、被嫌弃学历高,配不上他家儿子的皇位,那就是一只凤凰偏要和母鸡比生蛋,百分之百输啊。这么一看,就明白问题在哪里了。女博士的求偶需求,和相亲角的老头老太太们替自己的孩子找媳妇的求偶需求,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那里是父母一辈的主场,他们动用的是他们的价值观,挑选的是符合他们心意的儿媳或女婿。你是一只凤凰,可相亲角既不会看你的高贵的气度和漂亮的羽毛,也不会在意你有翱翔九天的能力,对你百鸟朝凤的魅力更不屑一顾;他只想要一只不停地生蛋、生了蛋还会打鸣的鸡,在他的眼中,你不愿勤快地下蛋,就是只没用的鸡,他根本看不上你。除此之外,你的所有光彩和能力,在他看来,都是阻挠你生蛋的因素,都是缺点。那就是一个地摊。一个女性角色兜售生殖能力,男性角色出售养家能力的地方。作为女性,如果不是确信自己的生殖能力比起别的女性有明显优势,而且那也是自己的唯一优势,就不要去相亲角了。谁会在地摊上挑值钱的东西呢?只想买便宜货啊。二新闻报道,杭州的某个相亲大会上,父母替高学历、高薪、高管的精英女性来“找对象”的不在少数。父母们唉声叹气:“条件明明这么好,怎么就是找不到呢?”一位家长说女儿明明是博士,但是在这里都不敢说是博士,只敢说是硕士,怕吓得男方不敢搭讪。这种把女性的学历改低的例子,以前也听说过。有些人出于善意,解读为男方父母是担心儿子配不上女博士,所以不敢上前搭讪,女博士这是“曲高和寡”。不过,这把人想得太善良了。他们不仅不认为女博士有什么了不起,还百般看不起呢:“女人读到硕士,没什么用。”“女孩子不要读太多书,读个大专、本科就蛮好的。”“读了好多书,把自己都耽误了。”“好惨。”……不仅女博士们年龄不太小了,而且,女博士和女高管之类的,都是看起来在事业上有追求的,“不好驾驭”:一看就不像肯伺候人的、不像愿意放弃事业把主要精力放在生孩子和照顾家庭上的。不要。把学历改低,其实就是向这些父母一辈的价值观倾斜,努力拔掉自己漂亮的羽毛,努力表白,自己虽然是凤凰,但也可以当一只抱蛋鸡的,求你了。没有办法。所谓传统,不论男女,生育就是人生的终极目标,男人赚钱是为了能找到老婆生孩子,女人读书是为了找到条件好一点儿的老公尽快生孩子。任何延滞这个过程的东西都是坏的。比如,女人读书多、女人太聪明、女人赚钱多、女人性格刚强,都是坏东西。曾经有媒体暗访了北京中山公园著名的相亲角,整理出了一份“北京中国式相亲价目表”。价目表中,除了对北京户口、房子等条件做了非常苛刻的约定之外,引人注目的还有,“女博士”被视为女性最被挑剔、讨厌的条件。男女双方的条件配置,都从“顶配”“高配”“标配”“低配”,一直列到“简配”“不考虑”;女博士,是在“简配”这一栏里的,倒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成为“简配”呢?“女博士或女强人、户口不限、北京有房、7座以下轿车、月薪5万以上”才能称得上“简配”。要是没有5万月薪、没房呢?直接就不考虑了。而比“女博士或女强人”强的“低配”女生呢?是“没户口、容貌一般、北京郊区或郊县有房、月薪5000元以上、大专或本硕”。看到这里,我就不厚道地笑了。在新闻中唯一值得欣慰的,就是目前这些相亲角的主角都是父母,几乎没有年轻人本尊。据说很多爹妈都是瞒着孩子去替他们相亲的。他们的孩子,知道爹妈把自己拿去这么糟蹋吗?知道爹妈们暗暗想把他们拉去配种吗?三在这里,我不想再证明那种认为“女人无才就是德”、趁早回家孵小鸡的爸妈们想法有多么可笑了。我只想说,价值观不同就不要强融,包括父母。也别去相亲角那样的地方,一千零一遍地证实那些人的婚恋价值观有多么落后了。如果你不幸是个女博士,还单身,不要试图跟你的父母,或者对你怜悯、痛心的人解释,不要试图跟他们讲道理。你每一次试图跟他们灌输现代价值观和现代文明,都不可避免地要迎来他们新的一轮羞辱。父母对你的婚姻的期待,和你对自己的婚姻期待并不是一回事:从生物学意义上来说,父母需要子女把基因尽可能地延续下去,尽快地生育,假如有可能,多生几个最好;这样,他们对你的投资才价值最大化。于是,他们要求你尽可能降低要求,越快生育越好。如果是女性,生育年龄受到一定限制,父母更是不惜百般打压和各种威胁恫吓,让你自卑,让你没有价值感,以达到你找一个人育种的目的。说起来,也是“为你好”。而一个现代人,你更想要的是合适的伴侣,一个能跟你相处愉快、携手后半生、共同分担生育风险的伴侣。这种要求不低,不是一下子就能够实现的。这种情况下,是听爸妈的,还是听自己的?可以想想,父母帮你挑的人,他们只不过偶尔见一面;而你是要天天跟TA睡一起的。你愿意吗?只要你偷懒,没去遵从自己的内心,而是听别人安排,那么所有苦果都是你一个人承担了。当然,并不建议你改变父母的观念。就像他们不应该干涉你的自由一样,你也没必要去干涉他们的想法,不要试图证明“你们错了”。那样的结果,就像你一个女博士站在相亲角当中,一遍又一遍地对周围的中老年人说,女性多读书是好事,不要对女性年龄歧视,不要把生育当作婚姻的唯一目的,不要替子女决定他们的婚姻……你就会知道你的努力,是多么愚蠢啊。这个时代里,几乎任何价值观都不可避免地在撕裂当中,就算说“地球是圆的”,也有无数人会跳出来指正你——对,地球不是绝对的圆,你说什么都对,我不跟你争。别说生活在不同时代的父母了,现在十八九岁的少男少女,脑子里装满了“女人就是要三从四德”的古代观念的也不在少数。你越是跟他们讲道理,他们越是觉得你脑子不正常、世风日下。不要跟男性制定的那套规则玩,不要被别人的价值观带偏;同时,也不要试图去说服别人。但为什么我还坚持认为,这个社会的价值观、婚姻观的改变,仍然是非常有必要的呢?我们能改变的,是那些本来已打算改变的、那些迷惘的或者已经早有不满的人,让他们把本质看得更清楚些。至于那些认定“30岁女生就是郊区房”的人,就随他们吧,反正再“郊区”他们也买不起。
关于“零彩礼”,这里有一劳永逸的好办法要想让中国女人从此都不收彩礼,办法是有的。*中国新闻网上出现过一篇文章《河北多地农村现“零彩礼”专家:未来或将成趋势》,引起了很多人的畅想。内容是这样的:河北不少农村地区前几年就存在着彩礼“六万六(66000元)”“八万八(88000元)”的说法,发展到当时十几万甚至二十万元彩礼已不罕见。从当年10月份开始,河北邯郸曲周、沧州河间、邯郸肥乡等地农村陆续出现“零彩礼”结婚。邯郸某村21岁的新娘陈晓薇接受采访时说:“我们夫妻俩是一个村的,双方父母都好说话,商量了一下最后就决定了。其实要不要彩礼不重要,我们两个是真心实意想好好过日子的。”除了她之外,当地还有姑娘放弃了钻戒、轿车以及高档电器和家具。这些新娘的“零彩礼”给当地带来了很大影响。市委书记亲自登门拜访;专家们也为其叫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伦理学会政治伦理学专业委员会理事赵庆杰表示,“零彩礼”的出现也是一种必然,未来“零彩礼”、低彩礼或将成为一种趋势。一稍微有点儿新闻阅读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不是一个新闻稿,而是一个宣传稿:有了舆论导向以后,先设置好主题,再去找能配合的人,诱导受访者来配合这个结论。地方部门和专家想要的导向就是:以后要实行“零彩礼”。“彩礼高”,近年来,几乎成了各级媒体报道得最多的话题之一了。抱怨“彩礼高”的新闻,有很多种方式,有的是新婚夜里新郎砍死新娘,因为嫌“彩礼高”;有的是交通违规、事故身亡,新闻的报道是,男人为了彩礼而日夜奔波导致的;有的母亲跳河,报道称因为儿子女友的“彩礼高”,所以母亲只好自杀(后被证实是假新闻)……最逗的是,一对农村夫妻,男友当兵,一年回来一次、一个月聊一次QQ,女方结婚时没有要一分钱彩礼,媒体还特意表扬了,要求大家学习他们俩;网友们讥讽:“大清都没有那么缺德,不给彩礼还守活寡。”从宏观上来说,官方宣传对“彩礼高”进行打压,是有鲜明的导向的。一方面,是中国长期计划生育之后,人口红利消耗殆尽,人口结构老化得厉害,亟须放开生育,补充新的人口。另一方面,是长期重男轻女,女性适龄婚育的人口数量不足,一家有女百家求,身价自然就上去了,男性想结婚就难了;现在要想办法把女人尽可能地赶进婚姻里,赶进生育里,就得打压她们的价格。从微观上说,但凡讨论女性在这个社会上遭受不公平待遇,百分之百就会有人,特别是男人,跳出来说,女性的地位已经够高了,你看,女人的彩礼都那么贵了!然而,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不菲的彩礼和嫁妆,虽然也有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但根本原因就是:男女不平等。性别平等的国家里,他们根本不理解为啥要有彩礼。因为家庭财产是夫妻双方共有的,一旦离婚,尤其是有了孩子的情况下,夫妻财产的分割是完全有利于抚养孩子一方的;孩子的抚养权默认是母亲的(除非母亲吸毒和犯罪等极端情况)。这种情况下,女性不管是做家庭主妇还是做职业女性,她的经济权利是得到法律保障的,该是她的利益、孩子的利益都不会少。那么,还要彩礼,不是从自己的左口袋到右口袋吗?有必要吗?而且,离婚时收入高的一方需要为低的一方付不菲的赡养费,你再有钱再有权也逃不了。中国有吗?有吗?我一直想对那些总认为“有本事女人结婚时不要彩礼啊”,总认为女性在这个社会上获得了太多好处的人说,别担心,要想让中国女人从此都不收彩礼,办法是有的,按我说的做,包管全中国女人一个都想不起来要“彩礼”。二分析一下出现“彩礼”的原因吧。关键原因是,中国的出生性别比是全世界最高的,男多女少,这样,会给相对比较低层的男性带来很大压力。所以,要降彩礼,首先就要让男女性别比均衡。那就要做到:1.出生前,没有人会去在意胎儿的性别,没有人会把女胎流产。没有人会认为生男孩才能传香火,生女孩是赔钱货;不会有老公看见老婆生的是女儿马上就翻脸。出生时,不管是男婴还是女婴,都能活下来。2.生下来之后,不会因为这个是女婴而把她溺亡、使她窒息;或者让老人假装不小心把她弄死,让老人去顶罪;而这个老人,一定是女人。3.不管男孩女孩,都要让TA上户口,别让她像个老鼠一样生活在黑洞里,让她有学上。4.不要因为生的是女孩,就疯狂地追生男孩;不会有人说,生了姐姐的家庭最好命,因为可以让姐姐照顾弟弟,抚养弟弟长大。5.不要因为生了个男孩,就想着再生一个妹妹,好让妹妹更好地供养哥哥;像樊胜美一样,妹妹一辈子打工都是为了给哥哥买房、娶媳妇、养孩子。三其次,女性为什么要彩礼?一方面,是父权向夫权索要养育女儿的补偿:女人在这里,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是两个家族的男人在买卖商品讨价还价,不关这个商品的事。猪肉价格高了,等同于猪的地位提升了吗?你们进行买卖时,会问这头猪想卖什么价吗?那为什么猪肉贵了,你觉得都怪猪贪财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父权家族这边,财产没有女人的份:不仅不给女儿,还恨不得让女儿打工、卖身来帮补兄弟;有些人,甚至把财产给侄子也不给女儿。女人如果不向要嫁入的夫家要一定的赎身钱,她怎么办?还有,女人还肩负着生育的重担;在目前照顾孩子是女人的责任的前提下,夫家不给钱,她一个人既要工作还要养娃?不平等的关系当中,女性奉养家庭,她们的劳动力是不断被压榨的。就那十几万元彩礼,买断其后几十年的劳动,简直便宜得不得了。要想女人不要彩礼,很简单:1.从父母开始,村里分的宅基地、家里的拆迁房,还有各种集体所有的财物,男性女性一视同仁。2.如果是在城里,房子有儿子一半也有女儿一半,给孩子的投资,子女一视同仁。3.男女同休产假,全职主妇与全职主男一样多;就全社会而言,爸爸花在照顾家庭的时间跟妈妈花在照顾家庭上的时间差不多。4.妻子无须侍奉公婆。5.家务事,男人与女人干的一样多,两个人共同承担。四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女性在学业和职场上长期受到歧视。被歧视,不能同工同酬,没有成就感,又被社会压力劝着回家,她们的收入低,成为全职主妇的概率高。而女性让渡出来的职场空间,都被学习不如她们的男性占领了,人家可是天高任鸟飞啊。婚姻破裂的概率必然增大。这种情况下,只要不是纯傻,女性都需要为自己留一点后路,预留一点钱,以便万一分手后养自己和孩子。但如果职场对男对女都一样,不论男女,收入和机会都差不多,女性何须有这么大压力?要改变,也是有办法的。1.不要再从小教育女性“以后要从事方便照顾家庭的职业”,不要再“安稳、低竞争、低薪”了;她们学习是为了更好地参与竞争,自己有更好的事业、更好的人生。2.升学上、职场上,男女一视同仁;不要男女差异录取,不要大部分岗位都是“男性优先”,或者虽然不写牌子,但会直接把女性的简历全部扔进垃圾桶,只看男性的简历。3.升职时,不会默认男性优先。4.在全社会的各个层面上,男性领导者与女性领导者数量相近,男性领袖与女性领袖数量相当。5.法律给力,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上双方得到合理合法的保障;能给女性对孩子的抚养权,保证另一方的抚养费执行得力;而不是像今天这样,女方养孩子,男方每月只出500元或一两千元,还无法执行。这么糟糕的两性现状,愿意进入婚姻市场的女性越来越少,剩下愿意结婚的,岂不就是需要更高的彩礼了?可列举的还有很多。如果做到这些了,男女数量差不多,地位差不多,男女的财产权差不多,工作机会差不多……平等而有尊严,那什么样的傻子才会纠缠“彩礼”这些问题?其实,现在还有很多女性,尤其是城市里条件较好的女性,她们不在乎彩礼;甚至有的还能拿出高额嫁妆,或者拿出钱来支持她们看中的男人。正是因为,这些女性,她们生活在相对平等和公平的小环境当中,她们有父母的财产支持,有较好的工作,享有较高的尊严。如果男性的条件足够好,能够与她们平等对话,能吸引她们,当然是不需要彩礼的。不需要彩礼的前提是,对男性的素质要求也高。但如果你作为男性,你的出身、才能、经济条件、外貌条件、个人素质都欠缺,并一直处在一个不平等、不公平的环境当中,也在这个环境中择偶,那你就需要为这种不平等付出赎买权。甚至,你应该感到庆幸,正是因为花钱就能娶到媳妇,你还有机会;否则,纯看素质和性吸引力,你可能永远都不能娶妻。一个男女不平等的社会里,无论女性还是男性,都正在为它付出代价。至于专家嘴里的“零彩礼”,肯定不是我文中的意思。他的想法是,女人还是一件商品,一件满足男性的性需求、生育需求和照顾家庭要求的商品,但是应该把她当作赠品来赠送给男方家庭。这样的结果,只会让更多家庭提前打下女胎,性别比更夸张,女性的彩礼更贵。
一想到“母职惩罚”,年轻人连一胎都不想生了因为你生了孩子,社会将会对你在升学、就业、工作、升职当中进行阻击。*人口问题,现在几乎成了中国发展路上的“阿喀琉斯的脚踵”,一个巨大的BUG,核心就在于人口出生率“居低不上”,人口老龄化厉害,未富先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7年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和出生率两个指标同时出现下降。一引人关注的是,2017年二孩数量进一步上升至883万人,二孩占全部出生人口的比重达到51.2%。这是我国正式实施“全面二孩”生育政策以来,首次出现二孩出生数超过一孩出生数的情况。也就是说,出生人口的下降,并非因为适龄夫妇二孩生育意愿不够,主要是很多夫妇连一孩都没有生育。这样一组冷冰冰的数字,大家解读的角度很多。2018年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2017年我国人口出生率为12.43‰,比2016年有小幅下降。而且,在可见的将来,育龄妇女人数呈现逐年减少趋势,2017年15—49岁育龄妇女(谁制定出这么变态的数字标准?)人数比2016年减少400万人,其中20—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减少近600万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妇女初婚和初育年龄也呈现不断推迟的趋势。这些因素使得2017年我国一孩数量出现下降。简单地说,现在生二孩的,是年龄相对较大、经济条件相对宽裕的女性,而且是积累了多年想生而因为政策限制未生的“补偿性”生育。很快,生二胎的数量也会下降,整个人口生育率会越来越低。要知道,中国已经是世界人口出生率最低的几个国家之一。自2010年至2015年,我国平均生育率只有1.2。哪怕增加到1.4的生育率,也意味着每一代人出生人口将减少36%。调查显示,当中国人的生育率达到2.2时(也就是每个育龄女性要生2.2个孩子),才会缓解人口老龄化趋势。——我只能说,想得美啊,要大家生那么多,除非河水能倒流,日头要从西边出。怎么样,这样的数据是不是很酸爽?二据调查,民众不打算再生育的原因,主要是女性职业发展压力大、养育成本高、托育服务短缺,等等。为什么女性不愿意生育二胎,甚至一胎都不想生?好好想想过年回家时各家各户的场景就知道了。男人们,坐在饭桌上,聊天,喝酒,打牌,打麻将,嗑瓜子,聊工作,聊股票,聊中国的经济形势,聊特朗普和普京,聊美日韩朝的重大问题……女人们,做一大桌子菜,收拾桌子,看住老大不乱跑,转身去哄刚刚会走路的老二;得了,老二尿了裤子,只好一边叫另一个女人——婆婆来照顾老二,一边还得赶紧把煎鱼翻个面儿别烧坏了……直到现在,在大众的普遍意识当中,还认为照顾孩子是妈妈的责任;妈妈在微笑着熨衣服、做饭、照顾孩子,爸爸在旁看报纸——这已是父慈子孝、家庭和谐的最美想象了。不能一棍子打死,当然有好男人;正像买彩票一样,肯定有人能中奖的。不过,你也知道那不是普遍现象。越来越多的呼声和倡导,要求女性要独立,要求女性不要依赖男人,要当职场精英。既然如此,为什么男性自己养活自己就是事业有成;女性就要在工作之余、职场精英之余,还要生一个(或两个)人,还要把他从小抚养到大、让他接受好的教育、教育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自己还要又美丽又有魅力,还懂得逆来顺受、姿态美丽,才算独立?那为什么要给自己添这么多麻烦、生个冤家出来呢?越是独立、自由,这个社会的生育率就越低。因为,为了种族繁衍、人口增长这种社会需求,个人,尤其是女性还得为生育和孩子的养育投入巨大的金钱与精力,是不划算的。社会学里,有一个名词,叫作“母职惩罚”(motherhood penal-ty),概括了有孩子的女性在职场遭遇的系统性弱势。以美国为例,无数的调查数据表明,有孩子的女性在升职前景和工资水平上,远低于没有孩子的女性。在30岁以前,美国女性的薪资水平几乎与男性持平,而一旦过了30岁,当大量女性开始生育,性别收入差便急剧拉大。这种由“母职”造成的职场代价,被称为“母职惩罚”。这个词,在中国,含义远远不止于此。简单地说,因为你生了孩子,社会将会在升学、就业、工作、升职当中对你进行阻击;在家庭中,也将因为你有孩子,严格限制你的自由。更进一步,你无须是个母亲,只要你是个女人,将来可能会生孩子,那么,从你出生的时候开始,社会已经预备为你将来可能当母亲对你进行惩罚了。不信吗?当你还是个22岁、连男朋友都没有的大学毕业生的时候,招聘部门就认定:女性都是要生孩子、生二胎的,不能让她进好部门浪费企业资源;或者干脆不招女性。不排除有少部分厉害的女性,即便身上绑了沉潭的巨石还是能游上岸;但更多的女性,在这个途中就溺毙了。肯定有人说,以前不是男女更不平等吗?大家咋都还在生娃?对。可是,以前大家的眼睛都是蒙着的,看不见危险、看不见路障,瞎走,好与歹,都只能认命。现在大家睁开了眼睛,还想要驱赶她们往陷阱和坑里走?对不起,不干。当然,我们还要看到,人口出生率低的原因很多。比如生活成本增加、教育成本飞速上涨、教育资源投入不平均等问题。而且,房价是最好的避孕药,一想到生不起、养不起、住不起,夫妻工资不给力……我自己好好活着就不容易了,不要再生孩子给国家添麻烦了。考虑到这些问题,不仅女人不想生,男人但凡有点责任心,又觉得肩上的担子太重的,也不想生。人口的增长,减缓容易,增速难。也别想着开放补贴了。高标准地养育好一个孩子要几百万元,你补贴得过来吗?当有了不生孩子的选择之后,生孩子本身就成了一种选择,而不是必然。说到这里,我也得为那些敢负责任,而且能负得起责任的年轻父母们点个赞。大概就在这些人身上,有人类延续的希望吧。
为什么我旗帜鲜明地反对“坐月子”?支持“坐月子”的人,最爱说的就是:哎呀,你没坐月子,等你老了就知道会生病了。我很艰难地忍住笑:男人不生孩子,他们老了就不得病吗?*2017年7月9日,山东淄博一产妇在坐月子期间因中暑被送到医院,最后不治身亡。值班医生称,产妇来时穿着长裤长袖。家人曾解释,“因为是坐月子,怕落下什么病,就穿得厚一些”。家里坚持不开风扇和空调,还让产妇盖着被子。经过检查,产妇中暑的程度已属于热射病,她的心脏和肝脏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她的体温高达40多摄氏度,最终没有抢救过来。这真是一出悲剧。悲剧就在于,产妇不是因为无法救治的并发症而死,而是在本应健康的情况下,活活被身边的亲人蠢死的。每次听到女人生孩子“一定要坐月子”,我就头疼。这种蠢事,为什么在今天还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呢?甚至有人开玩笑地说,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中之重,“坐月子”应该申遗才对。我相信,因为“坐月子”而导致产妇死亡的情况不会普遍,但因为“坐月子”没病搞出病的情况却不罕见。先说明一下,这里说的“坐月子”,不是指身体尚未复原时多加休息,而是有明确含义的,包括一个月不能洗头,不能吃含盐的食物,不能出门,不能见风,不能刷牙,能躺着就不要坐着,能坐着就不许站着;更极端的还有不能洗澡、不能沾水、不能洗下身、一直卧在床上……有时连刚出生的婴儿也陪着遭罪。而那些还来不及恢复身体的产妇,不得不自我禁锢在病床上,不仅没人身自由,也不被允许保持基本的个人卫生,直至出现感染、抵抗力低下,造成身体的真正毛病。我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坐月子”,有百害而无一利,没有任何价值。随便举几个微博上医生对此事的评论:大V@急诊科女超人于莺:“(产妇坐月子)大热天除了中暑之外,更多的是产褥感染。原先我还接诊过深静脉血栓、感染性心内膜炎的产妇,最终也是不治。”@医生妈妈欧茜:“大热天接诊过被捂得全身脓疱疮的新生儿。更绝的是产妇穿着冬天的长睡衣,头上包着一条印着红双喜的枕巾做头巾。即便戴着口罩,我也差点儿被她散发出的汗味和恶臭熏倒。”@画眉蓉蓉:“作为一名口腔科医生,一看到二三十岁因为全口牙龈肿痛出血来就诊的女性,不用问就知道是在坐月子没刷牙来的,准确率百分之九十!”@急诊科女超人于莺更明确地说:“坐月子这个词就应该消失得一干二净才对。”然而,你以为只有愚昧的老人才会信这一套吗?当然不是。每次有人否定“坐月子”时,都会有一群并没有老到不会用微博的人,在下面说:“传统怎么能轻易否定?”“难道要女人一生完就下地上班?”“几千年都这么过来的,一定有它的道理。”……关于“坐月子”的争论,也是一个月经帖。每当外国明星或中国明星生完孩子,一两天就神采奕奕地出院、穿着裙子、微笑着站在风中向记者们打招呼的时候,这个话题就会翻起来。他们甚至得出这个明星是代孕、那个明星是代孕的结论,理由是“她身体恢复得这么快,怎么可能”。为什么外国人无须坐月子而中国人非要坐月子?他们给出的解释是:“中外体质不一样。”这话是说,中国人身体就是天生的差吗?既然这样,那民国时中国人被说成“东亚病夫”为什么又那么愤怒,还要拼命地洗刷?为什么好不容易证明了中国人体质不弱、中国还拿了奥运会金牌数世界第一,现在,这么多人反倒忙不迭地把“东亚病夫”的帽子戴回去?我不这么认为;我不认为中国人是东亚病夫,相信中外的体质并没有天生的不同;认为中国人体质差的,只代表说话的人,不代表我,也不代表所有人。支持“坐月子”的人,最爱说的就是:“哎呀,你没坐月子,等你老了就知道会生病了。”我就奇怪了,到底有什么病菌或病毒,能潜伏四五十年才发作?发作出来到底是什么症状?这个理论应该够得上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级别了吧?到现在,我身边还有一些长辈或婶婶、嫂嫂之类的远亲,对我说,就是因为月子没坐好,所以她现在脚后跟疼;就是因为月子没坐好,现在经常头疼;还说,坐月子期间肚子着了凉,现在老了就肠胃不好,还得了肠胃炎……我很艰难地忍住笑:男人不生孩子,他们老了就从来不得病吗?男人就不会脚后跟疼、头疼、得肠胃炎吗?反倒是不洗头、不洗澡、不刷牙、不清洁身体,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不敢动,得病的概率要大得多。即便没有严重疾病,这种“坐月子”方式,也会导致慢性病、免疫力低下,令身心疲惫的产妇更容易产后抑郁。对孩子,也绝无好处。尚未享受初为人母的快乐,就先被这个陋习咬一轮——这不就是一个大型的反婚反育广告吗?纵向来说,坐月子这个习惯是怎么来的?古代年轻女子的家务特别繁重、地位特别低下,嫁到男方家族里,家中全都是她们的长辈、她们的主子(包括丈夫),她们低眉顺眼,战战兢兢。有且仅有,在她们刚生下孩子的短短时光里,可以受到重视,得到一些照顾和休息,享有劳动的豁免。她们刚从鬼门关上闯过来,坐月子难得的喘息,她们当然应该好好利用。另一方面,古代生活条件差,卫生、保暖、营养都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谈消炎、手术这些现代医学手段了;她们不得不用最保守的方法来自保,包括不清洗、不挪动,以免触动伤口。然而,今天这些问题都基本不存在了。谁还真需要担心因为衣不裹体而冻坏了?谁还需要担心吃不饱饭了?横向来比,为什么外国人生完孩子很快就可以下地,女明星们生娃一两天就可以漂漂亮亮地出门,而多数普通的中国人却不可以?我理解,这并不是因为普通女人反而更娇气,而是因为中国女性普遍没有锻炼的习惯,身体素质差,身体恢复得也慢。这不是中外体质差异,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缺乏运动导致的体能太差。这种情况,不该嚷嚷中国人“体质不同”,而应该多引导大家锻炼,把体能提上去。还有一点不得不提,中国的婴儿比较大,造成生产困难,剖宫产比例也高,产妇不得不多花时间来痊愈。以上海为例,2013—2017年,上海市新生婴儿的平均体重已从1998年的3147克上升至3740克,而新生婴儿体重在4000—4500克的竟占到了19%。产妇的剖宫产增加了23%,孕妇生产日期比预产期平均提前了4.5天。根据专家的长期临床实践,我国婴儿出生体重控制在3300克左右是比较科学的。在日本,婴儿出生体重一般控制在3000克左右,欧美等西方国家婴儿体重一般控制在3400克左右。中国人个头相对较小,婴儿反而超大,难道也是“体质”原因吗?当然是爹妈的错。大概中国的饥饿与匮乏的记忆太长了,深受传统意识影响,很多长辈拼命地要准妈妈狂吃,“一人吃两人份”,生怕胎儿营养不良,结果胎儿巨大,大大增加了生孩子的难度。即便孩子生下来了,他也要面对糖尿病、病态性肥胖和心血管疾病等潜在危险。坐月子不必要,但科学而认真地对待孕期、产褥期,则是十分有必要的。按理来说,“坐月子”这种破事,我以为显而易见是荒谬的,是不值得批判的。然而,在现实中我却发现,支持者多于反对者;支持者中,有老人,更有年轻人;有男人,也有女人。一与这些人对话,他们就搬出“传统”来扣帽子:“流传了几千年的传统会错吗?你怎么这么自大?”这种不学无术的胶柱鼓瑟,实在很难说服我。他们还试图用农耕时代的习俗来主宰今天的生活。但要知道,以前的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有多高!在古代,孕产妇死亡率高达1.5%,一个女人一生中通常要经历5—8次生产;即便不用数据,凭最基本常识也应该知道,现代医学之前,女性生育的死亡率是很高的。而现在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马晓伟公布,2016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9.9/105,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7.5‰和10.2‰,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没有道理放着好好的先进的医学和文明不用,却回过头来沿袭那些没医没药的时代的陋习。还有,在传统当中,女性是很难被当作人来看待的;她们被视为用来生育的资源。传统针对产妇的习俗,也必须放在这一背景下来看待:它在乎的是女性的生育功能能否健全,而不是女性的身心是否健康。我不知道产妇的丈夫或公婆怎么想,但作为产妇本人,如果想好好当个人、好好活着的话,就要远离这一类“传统”。
请停止歌颂母爱吧,我只想好好活着不管是古代题材还是现代题材的剧作,都喜欢用一个梗:在女人生小孩的时候,医生问:保大人还是保小孩?这个问题,一直是悬在无数女性心头的噩梦。*2017年8月31日,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里,产妇马女士跳楼身亡。医院出示了视频和各种家属签字,证明是家属拒绝产妇剖宫产;而家属不承认,说是医院认为没必要剖宫产。最终的调查结果证明,医院的诊断与治疗没有问题;但医院多处撒谎,误导公众、推卸责任;涉事医生及相关人员将接受调查与处分,赔偿情况未对公众公布。责任的认定已告一段落了。但“产妇疼痛难忍求剖宫产而不可得”的事件本身,就引起了很多女性的恐慌:一个健康的、各项指征正常的产妇,竟然就这样走了。这种恐慌,并不是源自对现代医术的不信任,而是源于对“自己的命由家属来安排”的不信任,也就是对自己相对于丈夫(和他的父母)的地位和价值的不信任。一在讨论当中大家的焦点都在于:为什么不能让产妇自己签字、让医生决定,而非要家属签字?一定要推动这个制度!这种愤慨包含了另一层意思:我们宁愿相信医生、相信陌生人,也未必对身边的“家属”信任。一般情况下,只要是正规大医院的医生,大家只能相信他们的医术和医德不会差。而且,在手术这种紧急关头,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是与他们利益攸关的;他们衷心地希望手术成功、病人安全,这才符合他们的诉求。而丈夫,甚至婆婆,则复杂太多。当然,一个正常人,有一点同理心有一点感情的人,也该衷心希望妻子安全。但中国几亿已婚男性、几亿个婆婆,未必能保证每一个都是品德正常的。而且,在妻子生产的时候,生命安全与痛苦感受,更未必与丈夫的利益一致。比如:产妇希望剖宫产减少痛苦,但丈夫觉得浪费钱;剖宫产需要间隔三年才适合再生,但丈夫希望尽快再生二胎;在产妇和胎儿之间,丈夫觉得胎儿比产妇重要,必要时,牺牲产妇的生命也无所谓;一旦产妇在手术台上有意外,丈夫有可能拿到医院的巨额赔偿;……有些人大概还记得“李丽云事件”。这也是推动现在医疗签字制度的一个案例。2007年11月21日下午两点钟左右,孕妇李丽云因患感冒及畏寒、咳嗽等症状,在肖志军的陪同下走入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医院在接诊后,将其转到妇产科进行医治,并提出要对李丽云进行剖宫产手术。而陪同李丽云的肖志军号称系其丈夫(后查明,两人只是同居关系),明确拒绝在手术同意单上签字。手术未能进行。当天下午七点半左右,李丽云死亡。这件事情在当年引起了很大轰动,成为年度法律事件之一;这也让大家对于“家属签字权”有了极深的恐惧。产妇的生命权与丈夫和夫家利益,是不一致的。当然,在生死关头,像李丽云男友那么残忍自私的人很少见;但不体恤产妇的痛苦、不体恤产妇的危险,在她们最脆弱的时候,有意无意地伤害她们的丈夫、公婆,甚至亲生父母,却比比皆是。不管是古代题材还是现代题材的作品,都喜欢用一个梗:在女人生小孩的时候,医生问:保大人还是保小孩?这个问题,一直是悬在无数女性心头的噩梦。虽然现在的医生们也多次指出了:医院不会问这句话的,一旦母子存亡有冲突,大人的生命权是第一位的。——但即便如此,也很难纾解女性的忧虑。因为很多人心里明白,自己在丈夫心目中的地位,可能无法与一个还没有成形的、没有生命权的胎儿相比。如果医院来决定,自己可保命;如果由丈夫来决定,则未必。女性独立也好、自强也好、聪明能干也好,如果在平时,她们可以自己做主,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大不了还可以离开。唯有在生孩子的时候,除了身体上虚弱、极端痛苦、要照料新生儿之外,她对自己的生命权和各种疼痛管理都毫无办法,一切都得仰仗丈夫、父母、公婆,所有的一切都是出自对方的良心、对方的同理心、对方对自己的感情;她自己几乎就是放在砧板上的鱼,任人宰割。无能为力是一种极可怕的体验。这也难怪现在的产后抑郁症如此普遍了;侥幸没有得抑郁症,也一样要面对很多痛苦。不要说为什么旧时代的女性没有现代医学、没有剖宫产、没有无痛分娩、没有侧切,她们都能熬过来,怎么你不能?是啊,所以以前死的女人很多。她们一生都在无能为力。但现代人,只要不想回到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原始人时代,就不要拿那种生死不由人的传统来要求女人了。二不少鸡汤文章借此在宣扬“产妇之死,说明嫁错人多可怕”;告诉你,你可以通过找一个“好男人”来规避风险:“好男人”会把你看得最重要,还会有“好公公好婆婆”,不会难为你。——其实,明眼人都看出来了;这个能主宰你生死的人,与其说是丈夫,不如说是主子。我们的生命权,在这种时候,就靠着另一个人的仁慈、垂怜与爱情来决定了。把希望寄托到碰上“好人”上面,是多么脆弱和荒诞啊。现代医学的昌明,不仅在于技术的发达,更在于有一套逐渐建立完善的医学伦理。它确认每一个人的生命权都是独立的,人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比如,事关生死的紧急情况,在有明确手术指征的情况下家属又不同意,以医生说的为准……类似这样的医学伦理,都是优先个体的生命,看重人本身超过其家属意志。不能贯彻这些价值观的医院,都是有违医学伦理的,是要负责任的。这些问题,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思考过,但在大城市里,有生活经验的人心里是明白的,危急关头的医疗制度和医学伦理,比“家属”可信得多。其实,中国现有的产妇死亡率已经很低了。2016年中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9.9/105,发展中国家的孕产妇死亡率是239/105,而发达国家则为12/105,中国孕产妇死亡率已经处在发展中国家前列并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如果考虑到其中很大一部分孕产妇死亡,是发生在没有送医或者在三无诊所里接生等情况,医院里产妇的死亡率更低。而且,一般情况下的产科手术并不昂贵。这与其他大病重病动辄把一个家庭的财富耗尽有本质不同。不缺钱也不缺技术,问题出在哪里呢?我曾在新闻事件之后,邀请广州某三甲医院的产科主任来谈“现代女性生育是否还有很大风险”这个热门话题。她告诉我,除了正常的医疗事务,他们还花大量的时间与病人家属进行沟通,劝说他们接受手术方案。有时,他们为了说服一个家属同意手术,整个科室甚至院方的主要医生都车轮战一样去劝说;还要调解家庭矛盾,分析各人的心理,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出不同的劝解方案……大量的医疗资源,都消耗在与产妇家人的斗智斗勇上面。本来,家属是该有知情权的,这是合理的;但现在,这种知情权,变成了签字权,变成了决定权,就变味了。有些产妇家属,为了保障数年以后可能会存在的二胎而不介意产妇是不是现在就死掉;为此,家属开始去决定产妇的生死,决定要大人还是要孩子,决定是剖宫产还是顺产,决定意外情况下能不能切子宫、能不能抢救。这都是很现实的情况。这能不让无数已经和即将生育的女性害怕吗?应该乐观一点,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坏人,他们也可能是好人,也不想事情发生。就连跳楼产妇的生母也说:她怀的是男孩,她婆婆不想抱孙子?她的丈夫和婆婆并不想她死,因为她还有一个马上要出生的男胎,还有子宫,还有生育功能;产妇死了,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有没有被当作“人”看待,但凡不是太笨的女人,在生产阶段,都可以看得特别分明了。哪怕是无惊无险顺利分娩的女性,破碎的身体还在疼痛呢,看到大家都只围着孩子转,自己却无人问津,也会心里一凉吧?更有重男轻女的公婆、丈夫,看见生的是女孩,转身把鸡汤全倒进厕所,多少也该引起警惕了。把女性当成一个自带工资的行走的子宫,一个孕育着男性后代(仅有男孩算后代)的载体,与夫为妻纲、丈夫拥有对妻子的主权这些观念,是一体两面。三也就是在这种观念下,跟产妇的痛苦相比,可能他们更看重胎儿,可能他们更看重你的二胎生育功能,可能认为你只有痛了才会更爱你的孩子,只有痛了才更能体会到当妈妈的感觉……女人生孩子哪有不痛的,忍忍就好了。这是老一辈的教诲。实际上在欧美国家,无痛分娩主要是指椎管内分娩镇痛(硬膜外镇痛和腰麻镇痛),早已十分普遍,实施分娩镇痛率达80%以上,但国内实施椎管内麻醉分娩镇痛不足1%。发明止痛药很长时间以来,都没有人想到,生小孩也需要止痛;女性因分娩产生的剧烈痛苦往往被人们视为正常过程而惨遭忽略。——似乎女性的痛苦就是天经地义的。还有医生认为,那是因为欧美国家女性太怕痛了,动不动就要无痛分娩。但我很想说,不是因为欧美女性敏感怕痛,也不是中国女性先天就神经麻木感觉不到痛;而是因为,人家都被当人看,自己也自重,注重自己的感觉,注重自己的疼痛管理,提高自己的幸福感。而中国女性被忽悠着,越痛你就会越爱这个孩子,越痛你就越印象深刻、能建立起与这个孩子的感情,越痛就证明母爱越伟大,你的痛苦就是你的财富……去你的财富和伟大。我只想尽可能安全和舒服。让你割阑尾或开胸手术,主动选择不打麻药,来证明你的精神财富和伟大如何?我保证天天歌颂你。在完全有技术和经济能力可以承担的情况下,这些痛苦是毫无价值的,永远不会变成任何财富,仅仅是痛苦。歌颂那些明知自己身体不适合生育、一生育就会死还坚持生育的妻子,歌颂那些为了保小孩而自愿死亡的妻子,其实就是一种对生命权的掳掠。还有,与其歌颂“母亲承受生孩子的痛苦,好伟大啊”,不如老老实实地普及更安全有效的无痛分娩,尽可能减少妻子的痛苦,那才真是尊重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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