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睿:残酷的青春——姚锦云的悲剧故事(下)
2013/10/28 思想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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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锦云好像有很多门路可以弄到各种各样的书。她成了我阅读的源泉之一。她提供书给我,条件是我看了书就要给她讲故事。她找书,我读,然后给她讲。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条件。我们各得所需。在这种协作读书的方式中,姚锦云找来了《安娜·卡列尼娜》。从书名上这本书就是一本不允许看的外国书,毒草。我们对毒草如获至宝。她用报纸把书皮包好,给我。我翻阅那些发黄的书页,心激动得咚咚咚地跳,恨不得一口气把书读完。我完全被书迷住了。上学的时候,我忍不住把书带到学校去了。我反正坐在最后一排的犄角里,不会有人看到我。我侥幸地想。我实在不能不看这本书,我一分钟也不想把书放下。我爱上了安娜,也爱上了沃伦斯基,爱上了吉娜。也爱上了列文,那是一个轻易地就爱上了书中主要人物的年龄,那时一个时时刻刻都准备陷入恋爱的年龄。姚锦云焦急等我看的下文。我每看一章,就要讲这章的故事。她兴冲冲地,焦急地,等我告诉她那些人物的悲欢离合。这种完美的协作被班长发现了。她举报了我们。我们根本不知道有人在监督我们的一举一动。班主任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班主任是一个丑陋的皮肤黑黄的女人,据说是从延安来的,是延安革命摇篮里的女儿。不知她从什么时候成了中学的政治老师,在我们第二任班主任蔡老师回福建之后,成为我们的第三任班主任。我对她毫无好感。我躲着她。这时她站在我面前,一把夺过我藏在书桌里的书,打开书,看看书名,“好啊,你在看毒草!这是谁写的书?”

     “托尔斯泰。”

     “托尔斯泰是什么人?”

     “俄国人。”

     “俄国人,哈,你看俄国人写的书,还倒坦坦荡荡的,你知道不知道这是大毒草?”我不吱声。我凭什么告诉她我知道。我成心不吱声。心想,“事儿妈!瞧你那德行。”她气冲冲地,要把书拿走,我站起来,夺了回来。这一下子炸锅了。她高叫起来,“你怎么敢夺书?”

     “这是我的书。”

     “没收了!”

     “不行。是我借的书,我还得还呢。” 我平静地把书放回位子里。革命摇篮老师气得发疯了。“我要找红委会,要你把书交出来!”她匆匆地出了教室,去找学校红卫兵委员会去了。此刻教室已经一片大乱。正是这种乱的时候,姚锦云已经把书拿走了。她也不见了。我们之间的默契不用言辞来暗示。我们现在要做的首先是保护书。

     红委会的赵老师来了。他是一个年轻的师范刚毕业的老师,不知为什么做了政治工作,成了一个年轻的党棍式的人物。他瘦瘦的,推了一个平头,看起来也就十八九岁,比我大不了几岁。他要我跟他到红委会去。我就去了。书没了,没在我书包里。谁拿走了我也不知道。我装作不知道。他要我写检查,检讨这本书给我的毒素。红委会的办公室在一楼,靠近广播室。我坐在办公室里,听得见广播室里的动静。听见下午的广播操,放学的音乐等等。我坐在那里写我的检讨。他也不来。我听得见人们进进出出,我知道门被锁上了,我也出不去。至到天快黑了,我急了,使劲敲门,他才最终出现了。他看了看我的检讨,只说了一句话,“现在有政治形势,我不找你谈,不过,我很快就要找你谈。回家吧。”

     出了校门我看见了姚锦云,她一直在等我。“有事吗?”“没事儿。”我们就回家了。

     我们恨透了革命摇篮老师。多年后我看到电影导演张暖昕拍的电影,《啊,摇篮》,讲的是延安革命摇篮里那些红小鬼的故事,又想到我的那位中学老师。从革命摇篮里出来的人我觉得很可怕。我没有电影的那种浪漫情怀。我的中学这位从革命摇篮出来的老师似乎天生仇恨我,对我事事处处都看不惯。我们天生就不是一路人。她喜欢唱革命歌曲。“革命人永远是年轻!他好比大松树冬夏常青。他不怕风吹雨打,他不怕…”。我侧看沉浸在革命幻想中的摇篮的女儿。她似乎显得挺可爱。但是,歌一唱完,她就一脸的阶级觉悟起来,对我这样的潜在的异己分子十分警惕。她本能地知道我厌烦她。我们之间有很多不言的冲突。但那时,姚锦云已经转学走了。

     高中的第一个学期,姚锦云转到铁路二中去了。我不明白或是不记得她为什么要转学。也许是她的父母觉得我们学校的教学质量太差。姚锦云的父亲曾经在铁路二中教书,也许是这个原因。九十八中当时是有名的破学校。学生编校歌说,“九十八中,大杂中,老师偷蒜,学生偷大葱。” 可见学校声誉。

     大概就是在姚锦云没转学之前,姚锦云为我勇猛一战,壮了我很大的声势。我的眼睛在中学开始近视了。坐在最后一排,我根本看不见黑板上写了什么。可是我又不敢戴眼镜,因为戴眼镜,“四眼儿”是被同学嘲笑的。因此姚锦云就要上课做笔记,为我做笔记,告诉我老师教了什么。我呢,习惯了课堂前先把书看一遍,自学,然后听老师讲,不必看黑板,也知道老师在讲什么。我的自学能力一定是这样训练出来的。

     班长不知由于什么原因,似乎格外关注我的一举一动。她发现姚锦云和我在课上传递笔记本,认为我们在“传条子。”“传条子”是说两个人在谈恋爱或做什么非法的勾当。那个时候,有的男女生已经在传条子。班长倒不是认为姚锦云和我在传条子,因为我们形影不离,谁都知道我们是好朋友。她猜测有男生在给我或姚锦云传条子,我们彼此在课上交流信息。一次,是上自习课,老师不在。我们学生应该做作业或者看书。当姚锦云把笔记本给我的时候,班长从她的座位上站起来,来到我面前,要我把笔记本给她看。我抬头,“凭什么给你看?”

     “你们在传条子。”班长自以为理直气壮。

     “你才传条子呢!”我顶了回去。

     “你最喜欢传条子了。”姚锦云在旁边添油加醋地说。

     “我告诉老师去。”班长义正词严。

     “你去吧,打小汇报去吧,谁怕你呀。”我对班长并不示弱。

     班长转身走出教室去了。那个时候,教室里总是乱糟糟的好像一个大集市。自习课更是乱成一团。一些男生开始起哄起来,“传条子,传条子。”传条子是很令人激动的,特别是这些青春期的男孩女孩,因为传条子中的男女情爱暗示,简直是世界上头等令人激动的新闻。班上一片传条子的叫喊声。我急于辩解但并没有人听我的。有人开始折飞镖,教室里飞起了纸叠的飞机,传条子声此起彼伏。在那个时刻,没传条子的我,也有口难辩,无法说清,被男生的起哄和女生的好奇包围了。突然,姚锦云已经站在讲台前了,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她冬天穿的皮靴已经脱了下来,用她的皮靴拍着讲桌,声音震天,她大声地喊着,“他妈的,你们他妈的也太欺负人了!”她的皮靴声和她的喊声,声音如此之大,全班一下子安静了下来,都楞楞地看着她。姚锦云满脸通红,愤怒地说,“我告诉你们,你们从今往后,谁要欺负沈瑞花,我的皮靴不留情!”大家都把目光集中在姚锦云的皮靴上。姚锦云有一双奇特的大脚。她的个子在女孩子中不是非常高的,但是她的脚在女孩子中是非常特殊的,因为她穿42号的鞋。她只能穿男鞋,不能穿女鞋。女鞋没有那么大号的。她的男式大皮靴在讲桌上蹦跳,她的愤怒的声音吓坏了所有的同学。教室里突然安静下来,好像所有的飞镖都在空中凝固住了。姚锦云回到座位上去了。全班人鸦雀无声,都自习起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班长和老师来了,拿了姚锦云给我笔记本看看,问了问情况,也没说什么。一直到下课,班上都安静得很,好像全班都立地成佛了,立刻变成了自习的好学生了。

     我坐在位子上,目睹我的朋友的勇敢的行为。我的一生没有一个人曾经这样保护过我。至今我还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她站在讲台前,她的愤怒的,发红的脸,愤怒的目光,还有那巨大的令人震撼的皮靴。我想,我们全班都被那皮靴震撼了。自此以后,真的没有人敢对我起哄了。姚锦云转学走的时候,我特别伤心,觉得再也没有人这样保护我了。

     姚锦云有着最不通常的脚。她有的时候会为她的脚过大感到不好意思。她曾经故意穿小鞋,试图阻止脚的成长,结果,她的脚趾就变得畸形起来,大脚趾根形成一个圆骨节。一般她只穿“懒汉鞋”,一种男式的紧口鞋,或者是体育运动的球鞋。那个时代,耐克等等运动鞋还没有出现在中国。大部分的运动鞋就是网球鞋或是一般的球鞋。一九八一年夏天我们在北戴河玩,她带来了在外贸市场上买的一双红色的高跟凉鞋,是外国女人穿的那种细高跟,细皮带凉鞋。我们正要到北戴河唯一的西餐厅,起士林餐厅,去吃西餐。她特地穿上这双高跟鞋。走的时候,美美的,居然走到了餐厅。从餐馆出来,回旅馆的路上,她的脚就疼得走不动了。穿上鞋走几步,那么高的跟,脚一歪,还把脚崴了。我不得不背着她回旅馆。一路我大骂那双外国人穿的洋鞋,因为我得受洋罪背着她!她也承认,穿这双鞋是自找受“洋罪”。我们一路笑,一路走走停停地回到旅馆。

     这些欢乐的时刻!这些少女的清纯的笑声。我此刻还能听见那些笑声。我并不知那是我们的最后的夏天。

     *

     最后的夏天。我们有多少欢乐的事情要做呀。生命真是太美好了,我们都那么年轻,我们都二十二岁。而且,重要的,我们有汽车--姚锦云是出租汽车司机。在小汽车还是罕见的一九八一年,出租司机是北京当时最骄傲的人,因为他们可以随时用汽车。“你看我们多幸运!你上大学,学文学,学你最喜欢的东西。我当司机,干我最喜欢的行当。我们多幸运呀!” 姚锦云开着车,她感叹。

     我坐在那辆灰色的华沙牌汽车里,跟她一起出车。夜晚,她经常要十一点才下班,我就跟她一块拉客人,等她一块回家。那时,除我之外,姚锦云还有其他两个好朋友。一个也是司机,另一个是护士。她们都在北京,只有我在外地上大学,因此,我只能在寒暑假的时候跟姚锦云一块玩。寒暑假的时候,我们天天泡在一起。我们都谈论了些什么?我不记得了,也许很多的话题都是关于男朋友,男人,爱情和婚姻。我在谈恋爱――我告诉姚锦云我的感情。姚锦云也遇到了很有意思的人。有一个男人,据说家里军队上的,为姚锦云帮了很大的忙。他居然弄到两个煤气罐,可见神通之广大。那时我们这些普通人家大部分人还在用煤火做饭取暖。煤气罐是一种特权的象征。能弄到煤气罐是一种后门强大的表示。姚锦云问我怎么想,说,“这个男人岁数大一点。”“多大?”“二十七八岁了。”对二十二岁的女孩子来说,任何人过了二十五岁就都快老了。我有点不赞成,“太大了吧?” “嗯,没准儿。”姚锦云也同意。这个话题就放下了。

     我跟我的男朋友关系并不是很好,因为我们总是吵架。可是我又不明白我们为什么吵架。他在暑假期间失踪了,我有好几个星期没有他的消息。他说他去三峡旅行。当时正在发洪水,我很担心他被洪水困在什么地方了。我很焦虑,很担心。谈到结婚,我说我将来要和这个男朋友结婚,“可是,沈瑞花,他是你的第一个男朋友呀,你真的觉得没有他你活不下去吗?”姚锦云问我。我楞楞地,不知怎样回答这个问题。实话说,我从来没想过有没有这个男朋友我是否能活得下去。在这个男朋友之前,我从来没有交过男朋友。我一直是一个极为纯洁的女孩子。生长在革命的清教时代,我们这代人中的好女孩是不交男朋友的,更不谙男女之道。父母,甚至母亲也是不会跟我们谈论这些事情的。我们对爱情一无所知,我对性更毫无经验。可是,我无法告诉姚锦云我已经和我的男朋友有性关系了。就为了这个,我得和他结婚。事情就发生在放暑假的头一天,我正在宿舍拆洗睡了一学期的被子,准备夏天留在学校复习功课,参加研究生考试。我想考南开大学的外国文学研究生。我的男朋友来了。他力促我回北京复习,认为我不能留在武汉复习。最后他掏出票来,说是给我买好了票,我必须回北京。我又惊又感动。觉得他居然跑去给我买票,让我感动。可是,我回家就很难复习功课,因为家里人多,没有学校那么清净。我并不想走,所以,又和他争吵了起来。可是,可是,男朋友搂上来,说他一定会怎样想念我,我怎样是他的爱,爱,……于是,什么都发生了,几分种之内,我看到自己床上的血,匆匆地跳起来,匆匆地拿起来去洗。

     我怎么能告诉姚锦云这个呢?我说不出口的羞耻,我的沉重的秘密,我的无形地烙心上的红字!我对谁都不能说的令我羞愧的不再是处女的身体--我还有价值吗?谁还会再愿意和我结婚呢?一九八一年,我虽然上大学四年级了,思想解放运动已经在开始,可是,思想解放还没有触及妇女的身体。我,一个好女孩,内心中却全是那些传统的观念。处女如此神圣,不是处女,好像就失去了女性的价值。内心中我也惊异,并不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变化,并不觉得自己丢掉了什么。可是,我还是没有勇气告诉我最好的朋友发生的事情。我说不出口,只说我要跟男朋友结婚,因为,如果不和他结婚,我已经被他“占有”过了,我怎么办呢?

     我来到美国的的第一个学期,上的全是女权主义理论课。教授问我这个唯一的第三世界来的女人, “你为什么对女权主义感兴趣?”我说,“因为我是好女孩,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 是的。如果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就有可能打破那些对女性的界限。可是,我天生是一个好孩子,胆小、羞怯、自卑、听话――标准的好女孩。父母对我们的管教又是那么严。母亲在我的男朋友来北京的时候,连班都不上,看着我们,以防我们做出什么不法行为。初中的时候我看小说,萧洛霍夫的《被开垦的处女地》。我对 “处女地”三个字不理解。问父亲,处女是什么意思。父亲狠狠地瞪着我,好像我在说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极为严肃地问,你从哪里听到这样的字?我吓得不敢告诉父亲我在看小说。他撕我的书不是一次两次了。我吞吞吐吐。父亲几乎是憎恶地对我说,“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我吓得不敢继续问什么是处女地。处女在我的心中成为一个不敢想和说的禁忌,我隐隐地感到处女是和男女连在一起。处女变成了一个既神圣又可怕的东西,我连这个词都不敢说。中国有处女崇拜情结。直到今天我知道很多中国人还在这种崇拜之中。那些到处看见的修复处女膜的诊所就是这种崇拜的标志。男人要处女,女人要做男人要的处女。二十二岁的我,就是这样的一个好女孩。连对自己的好朋友都说不出自己的沉重的秘密。

     姚锦云叹气,“我们汽车队的队长,丫特孙子。他动不动就把他的臭手放我身上。他一脸褶子,半脸赖肉,恶心得要命,我哪天真得再跟他急。骂丫一顿,他就好一点。”“怎么了?”我问。“前两天我们到民族宫拉客人,在饭店里等客人。吃饭的时候,因为我们是司机,我们坐在一起。他把手放到我腿中间,气得我差点没把丫椅子给蹬了。当着那么多的人,我不好发作,他好几次对我动手动脚了。” “告他去,”我建议。“得了吧,上哪去告?找谁告?这种事,谁管?”

     一九八一年,“性骚扰”这个词,在美国也是刚刚出现不久。在中国那时我们完全不知道这样一个概念,我们没有理论的、思想的武器对付欺负我们女孩子的男人,我们不知道怎么办,怎么对付这样的人。我们的母亲祖母都是被欺负过来的。她们学会的是忍受。我们也正在学会怎样忍受。姚锦云和我,开车穿过夜的北京,夜的没有夜生活的、黑暗的北京,两个人都感到生活的沉闷的重量。我侧头看着她,她开着车,长发披肩,夏风吹动着她的长发。北京的街道在她的背后退去,好像是飘动的背景。她有一种天生的潇洒,那是谁都学不来的潇洒。她的英俊勃勃的潇洒,我看她看呆了。“他妈的。”姚锦云爱骂国骂,我是一个“好”女孩,我说话从来没说过脏字,可是我喜欢听姚锦云说话带脏字,很痛快,很有表现力。“咱们出去玩去,解解闷,好不好?你看你心情那么不好,为一个男朋友,你记住,永远也不值得。咱们玩咱们的去,上北戴河好不好?你开开心。”姚锦云建议。“你有假吗?”我问。“我有四天假,咱们就去四天,怎么样?”“那太好了!”我们突然转忧为喜,刚才的沉重一扫而光。青春啊青春,没有什么忧愁可以阻挡我们对快乐的向往。她加快车速。我们向动物园驶去。也许今天看来,我们真是幼稚简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出租车汽车管理站在动物园门口的南面,到了管理站后,我站在外边,她进去了,去请假了。已经是深夜了。也许是十一点或十二点,我站在外边,仰头看繁星满天的夏夜。北京的夏夜,特别是午夜的时分,是最让人沉醉的时刻。暑气已经散掉了,凉气围拢过来,乘凉的人都已经躺在凉席上进入梦乡,整个城市都开始沉睡,安静下来。我喜欢这样的时分,好像我一个人在睡梦的城市里漫游,好像我在深蓝的天空里悠荡。姚锦云出来了。“他妈的,不给我假,不理他,反正我有四天存休,我想休就休,要不然叫什么存休?” “怕不好吧?”我小心翼翼的,没有她那么胆大。“你再进去说说,或许他会给你假。” “我已经说了,丫又装孙子呢,值夜班没别人,丫一股赖样,我不想进去。”我明白了,是那个队长。“我跟你进去。我们一起去说。” “甭。咱们走。他没理由不让我休。他诚心要占便宜。不给丫这机会。”姚锦云拉上我,我们扭身就要往外走。突然我们听到后边有一个声音,喊到,“只给你四天,四天后就得回来!”显然是那个队长。黑暗中我看不到他的脸。我听到了他的声音。姚锦云转过脸小声地对我说,“丫刚才是不是装孙子?”我点点头。

     多年后我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去。那个新单位的人事部的人到我的老单位去调查我的背景。他与我工作的办公室主任谈完出来后,对我说,“你的领导非常信任你,高度评价你,你真的要调走吗?到一个好单位容易,但是,在一个相处得好的头头下工作不容易。”我点点头。我懂。这就是生活。在我们的生活中,对我们最有关的人,实际上只有那么为数不多的人,甚至我们的手指都可以数得出来。你的家人,你的同事,朋友和上级。而上级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都很重要。记得契可夫的小说那个在上级的面前打了一个喷嚏人小官吏吗?仅仅因为一个不合时宜的喷嚏,这个小官吏最终丢掉了生命。在生活中,我目睹也经历过这种与这个小官吏经验相仿的时刻。如果你的上级是个装孙子的,而且有个人企图,你该怎么办?

     而姚锦云和我那时都太年轻。我们厌恶装孙子的人。我们没有办法对付那些欺负我们女孩子的男人,我们也没有学会怎样机智地与他们周旋。第二天我们就乘火车去北戴河了。管他呢,让那个无耻无聊的队长见鬼去吧。他不在我们的视野之中。

     然而就是他,最终导致以及导演了悲剧的发生。一九八二年一月十日,姚锦云和这个队长吵了起来。原因是姚锦云完成了月行车经济指标,但是,没有完成行车里程指标。说白了,也就是她那个月挣的钱够了,但是公里数不够。

     那个时候,出租汽车还是由国家控制,中国经济还在文化革命后的阴影之中,干多少活,挣多少钱等等,都由国家为你计划清楚。那个月,姚锦云遇到一个包车的人,那个有钱的包车的人付够了钱,但是没有跑足够的路。姚锦云也无法弥补这些公里数。她总不能为了满足公里数而无事在公路上开车吧。即使她可以这样做,但是,包车的人需要她等,因此,她也没有时间去完成公里数。这个在今天看来简直不是问题的问题,在当时是那个队长可以拿一手的以此装孙子的手段。队长对姚锦云说,“你没有完成公里数,所以不给你奖金。”姚锦云不服气,“我挣够了你要的钱,评什么扣我的奖金?按理说,你还应该多给我奖金呢!因为我既挣够了钱,又没有大的消耗,还为国家节约了汽油呢。”

     姚锦云说的是常识。但是,在中国,常识有很多年都被闲置不用。而被运用的是反常识的疯狂逻辑。多年后我对常识与反常识这种关系想了很多。我甚至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都有自己的解释,那就是中国终于回到常识的路上来了。想一想上二十年中国的发展与进步,并不是中国有什么神奇的妙方,而是中国从八十年代中期,全中国人民,特别是中国的领导人,开始从发烧昏迷的迷狂状态中回到常识的路上。常识使中国老百姓的日子好过起来。

     可是一九八二年,中国还在发烧后遗症里。违反常识的逻辑还是指导日常生活的方针。姚锦云的常识无法战胜队长奉若至宝的所谓国家的规定。而国家规定,在那个时代,就是我们人人都无法逃脱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我们就生活在那个军规里。北岛的著名的诗歌《生活》,只有一个字,“网”。我们就生活在国家规定的所有的网中。姚锦云无法挣脱这个网。那个队长得意地说,“国家规定,就是国家规定,我不但不给你奖金,你来跟我吵架,我还要停你的车,不让你出车!写检查!批评你自己对领导的不尊敬。” 那个队长一定很得意。我们生活中的小人都是这样得意的。我不知道姚锦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但我太知道姚锦云的脾气,她一定是气得发疯。

     后来有人告诉我,姚锦云气得跳了起来,冲到火炉子旁边,拣起火通条,朝队长扔去了。那个时候,办公室还在用炉火取暖,火炉子上烧着开水,火炉子旁边有火铲,火通条等等,那个队长弯着腰躲过了奔来的火通条。他此刻是真的又怕又急了,“你说我不讲理?你有本事到天安门去讲理去!你有本事到天安门去讲理去!” 我后来反反覆覆地思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是时候,意识到这个队长并不是糊涂的人。他知道得很清楚,这一切反常识的规定都是“天安门”制定的。现实中的理是没有的,一切都是天安门的责任。

     姚锦云从那个幽暗狭小的办公室冲出去了。

     她顺手拿的是别的车的钥匙。

     她起动了车,到天安门去讲理去了!

     她去了!

     她去讲理去了!

     她到天安门去了!

     *

     这天我正在打行李,把所有的东西往北京寄。大学四年以来,我一共买了八箱子书。我把这些书都捆在纸箱子里,艰难地拖到邮局,把书和一切我不用的东西都寄回北京。

     这天我正式大学毕业了。四年在武汉的生活结束了。我分配到了工作,回北京在国家水电部工作。

     明天我离开武汉。

     我对武汉毫无留恋。

     我对大学也毫无留恋。

     我没有得到我期待的工作。我期待能在北京的一个大学里教书,或在报社作记者。我的天性会适合我做这两种工作。其他工作,我知道我不喜欢,也不适合。可是那不是一个可以自由选择职业的年代。那是一个人人都只是一个螺丝钉的时代,在那样的时代里,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螺丝钉。系里主持分配的老师,以当时的标准看,把与文化部门有关的工作给了那些与他关系更亲密的人。而我,一个与人疏离的女生,没有什么特殊能力的一个人,就被分到水电部。

     没有人问问我们,我们这一生想做什么。那个时候,分配的工作就是一生的工作。我们没有视力看到七八年之后,这个制度可以松动,更看不到是几年后,这个分配制度的瓦解。没有人知道我的内心,向往和希望。我常常想我们在内心深处知道自己的能力和天性。但是,一九八二年一月,我还没有权利选择我喜欢的一切。我的命运是被安排的,没有任何人来问问我,我怎样设计我的未来。而未来,我已经在心中设计好了,我将成为写作者。

     对等待我的工作,我一点热情也没有。六十多个中文系的学生,二十多个分配到北京。我因为是北京来的,自然回北京去了。

     我在宿舍的门口烧我信件。我不想带回北京的信件。

     四年来的信件。包括姚锦云的所有的信。

     我为什么烧信?我真的不原谅自己!当姚锦云死后,我一千遍地骂自己愚蠢。我把她给我的所有的信都烧了!

     我烧了很多的信,几乎大学内收到的所有的信都烧了。

     这是一个多么愚蠢,多么荒谬的举动。烧信在当时却不是今天看起来那么愚蠢。在革命中成长,我们习惯了,把一切都销毁。我们从共产主义英雄身上学到的就是搞地下工作,把一切都销毁,不给敌人留下把柄。一切关于人生和政治的讨论,我全都烧了。我不想留下任何痕迹。这是我从小学的教训。

     火堆在楼道里燃烧的时候,姚锦云开着车向天安门驶去。

     她在想什么呢?她是否看到了我烧信的火?恐惧的火焰――我们担心被发现的恐惧成为我们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让一切都成为灰烬!让一切都成为灰烬!

     她开着车,从动物园前的出租车站出来,上展览馆前的车公庄路,月坛路,转到了二环路。二环路那时还没有任何桥,是一条笔直的大路,通向复兴门。二环路九十年代初重新改建,变成了一条路上的路。不过在八十年代初,二环路宽阔而安静。她开着车,火焰燃烧。我站在宿舍的楼道里,凝视着火焰。她内心到底在想什么?

     童年,少年和年青的成年时代,二十三年的生活经验,她看到了,经历到了,感受到了什么?时时刻刻生活在风霜之下,我们的内心都创伤累累。我们虽然年轻,可是我们却已经饱经沧桑。

     火焰在燃烧!让一切都成为灰烬!让一切成为过去!不想活下去了,不想继续忍受,忍无可忍了!火焰燃烧,忍,怎么忍?

     是忍着生活,还是不忍,还是做一次最后的冲击?

     忍,我们童年少年青年时代学会的只有一个本领,那就是忍受。心自头上一把刀,忍了吧!

     可是,怎么忍?队长说得对,天安门才是最后的决策处,只有到天安门才能讲理。而这是一个不讲理的时代,一个不讲理的地方!无处可讲理,我能否找到一个讲理人?

     难道我将永远地活在一个不讲理的地方吗?

     我真的忍不了。火焰燃烧得更剧烈了。我受不了了。我受不了了。我要去讲理,哪怕是最后一次讲理!我要去讲理,哪怕是最后一次。我受够了!

     她开着车,穿过了西单大街,在长安街上开着,车速极快,火焰燃烧。

     一个交通警察看到了她,立刻跳上车,追了过来。她从后视镜中看到了警车。她踩在油门上,把油门加到最大,车速完全失控了。像炸弹从炮口飞出去了一样。

     已经在天安门广场了。火焰燃烧,燃烧得更凶猛了。她看到三辆警车在跟着她,企图围追她,堵住她。她从人民大会堂门口开过去,向左转,穿过前门,到历史博物馆门口,向左拐,从天安门前飞过去,她再次向左拐,又到了人民大会堂门口了。三辆警车都在后面鸣笛,那扰乱人心的警笛声只加快了她做决定的速度。

     三辆开到最大速度的警车都跟不上她。她的车速完全失去控制。

     她在天安门广场的环路上又绕了一圈。从人民大会堂到前门到历史博物馆到天安门。她继续向左拐,再次,第三次来到人民大会堂门口的路上。

     警笛疯狂地在后面响着。警察从没看到过如此疯狂的汽车。

     火焰燃烧到最后一刻。

     她突然掉过头来,灰色的华沙牌小汽车突然朝北的方向,朝天安门城楼方向开去了。

     警车都楞了。三辆警车还在继续往前开,试图追堵这辆疯狂的华沙车。但是华沙车已经飞向了天安门。

     她一直在把油门踩到最大,车像重磅炸弹,她把自己扔了出去!

     她到天安门来讲理来了!

     我看着成为灰烬的火焰,把灰烬扫干净。好,大学结束了。永别了,没有任何可以留恋的大学时代!永别了!

     她已经从人民大会堂门口像炸弹一样斜穿过广场。

     车速:最大极限。

     火焰突然熄灭了。

     *

     七月的北戴河,是最美的季节。北戴河火车站是一个很小的火车站。车站的建筑物是欧式的,米黄色的,在高高的白杨树中,好像是在书中看过的一个外国火车站。一下车,我就被北戴河火车站的异域色彩迷住了。就在我站在那里发异域色彩的幽情的时候,姚锦云已经和一个人谈起来了。原来那个人正好也是首都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开着一辆华沙牌的车子在火车站等客人。他虽然和姚锦云不认识,但是都是一个单位的,所以,几分种之内,他已经把我们让进车内,免费把我们送到海滨去。从火车站到海滨差不多要四十分钟。一路上,姚锦云和司机闲聊,而我却贪婪地看着外边,期待看到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在书中读到过、在脑子中想象过的大海。

     大海就在我们面前了。

     大海很大。波光粼粼,在下午阴霾的天空下呈一片无边的灰色。海边上没什么人。风刮了起来。下午的海风,翻动着海浪。大海在沉重地呼吸着。

     我有一种失望。我觉得大海应该是碧蓝的,大海应该是浪漫的蓝色。而我们面前的是浓重的灰色。浓的化不开的深灰色。

     一次俄国作家契可夫与另外一个作家在海边散步。天是灰色的,大海在风的推动下摇晃,大浪滔天。另一个作家问契可夫可以怎样描述海。契可夫说,大海,真大。

     大海,真大。

     姚锦云站在海边,她的长发在风中飘动。她是那么美!我突然说,“你上那块岩石上去,我给你照相!” 她爬到那个岩石上,坐了下来,于是,我就永远地有了这张她像美人鱼一样永恒地坐在岩石上了望大海的照片。

     我们在海滨呆了四天,还不想回去。我们没有钱,白天在大海游泳,晚上住在洗澡堂改成的临时旅馆里。好在旅馆还可以洗热水澡,所以对二十岁出头的我们来说,这根本不是问题。我们早早地起来到鸽子窝去看日出。晚上就在海滩上坐到深夜,听大海的涛声。

     姚锦云说,“不想回去看丫队长的丑脸。”

     我说,“不想回去,不想想男朋友的问题。”他失踪了好几个星期了。他去三峡旅游,还没有信来。可是在我回北京之前,我刚刚与他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对我,这是一件大事。好象我们的关系必须紧密一步了。可是他却无影无踪。我的无法说出口的沉重的秘密。我的内疚、羞愧、不安。我的几乎如犯罪一样的焦虑。没有一个人可以分担的忧愁。我却没有对姚锦云说我的想法。我不敢说。

     我们决定在北戴河多呆一天,又多呆一天。那时,中国还没有实行一周工作五天制。每个人都得工作六天。世界的其他工业国家在一九八一年,都是五天工作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劳动人民的国家,我们要为自己多工作。我们甚至都不敢想象有一天人们一周可以只工作五天!

     我们不想回去。我们在起士林西餐厅点了一个铁扒鱼,一个奶油菜花,一个红菜汤,一个香草布丁。那是我人生第二次在西餐店吃西餐。第一次吃是在北京的莫斯科餐厅,也是姚锦云请的客。我并不知道西餐该怎样吃,甚至不知该怎样用那些刀叉。多年后我移居美国,随着自己的朋友,亲人,出入于各种饭店。每次在饭店坐下,面对那些刀刀叉叉的时候,我都会想到多年前我的那手足无措的时刻。我对姚锦云说,“这么多叉子,哪个是哪个呀?”她也束手无措,“这次真该先问我妈,问清楚了,好不露怯。”于是,我们也不管规则了,就大吃起来。大概沙拉叉子也成了主餐叉,汤匙成了布丁匙。走回旅馆的路上,就有了姚锦云脚疼的喜剧。

     我们是幸福的,虽然有忧有虑的。

     直到星期日了,我们才回去。我们一共在北戴河呆了七天。七天,我们都做了些什么?我记不得了。我手中的那些照片似乎记住了我们躺在沙滩上的时刻。姚锦云穿着白色的短袖衫,深蓝的牛仔裤。那时,牛仔裤刚刚在中国出现。年轻人正热衷穿喇叭牛仔裤。姚锦云是时髦的,她总是时代的先锋。我穿着短短的桔黄色的白花连衣裙,我总是穿着布拉吉,一付保守女孩的模样。我们躺在沙滩上,甜美地笑着。我闭着眼睛,她也闭着眼睛。

     是不是就因为这个延迟的假期导致了姚锦云与队长矛盾的激化?我记得姚锦云对我说起过她和队长的矛盾。我当时一定也知道队长到底做了些什么。可是,我现在却想不起来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的自私自利的对自己和男朋友之间关系的投入。姚锦云一定对我讲过正在发生的事情。我也一定和她一起分析过形势,可是,我陷入在自己生活的漩涡中,无暇顾及更多的事情。

     姚锦云和我从北戴河回来后不久,我的男朋友终于在北京露面了。他到三峡去旅行了几个星期。他告诉我在三峡的时候他是多么担心我会担心他。此次到北京见我。在北京呆一段时间,然后还要到新疆的伊梨去,参加诗歌刊物《飞天》组织的诗会去。而我,并不知道他的内心的秘密――他其实是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去了三峡。他们被洪水阻在白帝城。他们在三峡的船上做爱。他们在那里享受青春。我的男朋友写了那首让他出名的诗歌《希望号渐渐靠岸》。而我却被蒙在鼓里。我并不知道背叛的号角,当他拥抱我的时候,就在我的耳边吹响着,达达达地嘹亮地吹响着。我以为爱情是青春的纯洁的水仙,我把忠诚看成爱情理所当然的护城河。而且,我以为我深深地爱着。

     我以为。

     多年后我读米兰·昆得拉的小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面描写托马斯的背叛和背叛的号角的嘹亮。我读的时候,笑了起来,理解地微笑起来。我感到那个号角的颤动。我喜欢号角这个暗喻。我感到那个号角在我的背后的昂扬与得意。

     我那时还不知道友情实际上比爱情更可贵。在男朋友来北京后,我一定每天和他在一起。跟姚锦云在一起的时刻肯定不多。那时我并不懂得友情是比爱情还大的财富。我所听到的都是,女人是女人的敌人,为了男人她们可以牺牲自己的朋友。我就以为男朋友比女朋友重要,于是,我就在和男朋友时好时坏的关系中,消磨自己的精力。我把姚锦云的存在当作理所当然。一年后,当姚锦云已成为我的永远的回忆,我深深地后悔为男朋友而冷落她。我发誓,一生都把友谊永远看得高于我生活中的男人。如果需要,我会为友谊而牺牲男人,我也决不会为一个男人和女人斗争。如果我喜欢的男人也被别的女人喜欢,我决不争。我一定让步,决不让另外一个女人受伤害。多年前,诗人欧阳江河在我家喝酒。席间他谈到如果没有男人,女人肯定连打扮也不会去打扮,因为女人是为男人而存在的呀。他大声地宣告。我正在厨房里做饭,听到他的话,站出来,靠在客厅的墙上,细细打量欧阳江河。他那时刚从美国回来,他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满面春风。我在一旁,想,才华横溢的诗人呀,作为男人,你对女人知道得太少了。女人远比你想的要胸、怀、宽、广。

     可是,我二十岁出头的时候对这些还没有深刻地思考过。生活还没有教会我足够的智慧。我又是一个好女孩,顺从惯了,不知道该如何反叛,我送我的男朋友去了新疆,自己也搭火车回学校了。

     等待我的是对背叛的发现以及无法言说的终生不能洗刷的羞辱。

     我的青春在那三个月就全都耗尽了。

     我再也没有了青春。

     本文曾收录入丁东先生主编的《风雨同窗:十九桩刻骨铭心的人生往事》一书,转载仅作观点交流使用。感谢关注思想潮微信公众号:sixiangchao,如果你觉得本文和本公众号有价值,那就赶快分享给你的小伙伴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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