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 梁文道、刘瑜:政治究竟有多重要?
2014/5/18 思想潮
编者按:今天推荐的是香港文化人梁文道先生与清华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刘瑜女士的两篇文章:《敌友之辩》与《今天您施密特了吗》。两文均涉及“第三帝国的桂冠法学家”施密特,并且梁文对刘文有观点商榷,今荐于此,仅供潮友诸君参考。
梁文道:敌友之辩
福斯特(E.M.Foster)曾经说过:“如果我必须在背叛祖国和背叛朋友之间抉择,我但愿自己有背叛祖国的勇气。”面对这样的抉择,无论怎么决定,确实是需要点勇气。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欧洲人曾经以为自己活在一个未来只会越加美好的黄金时代,至少他们拥有一个跨越国界的泛欧文化圈,来自不同地方的文人、艺术家和知识份子往来频繁,相互砥砺。然而,战火一启,狂热的民族主义就裂解了这个群体,有人被迫沉默,也有人投靠群众和国家,背向往昔知交。这时候,奥地利文豪茨威格发表了一封公开信《致外国的朋友们》,一方面祈求停战,另一方面则向友人宣告自己的情谊绝不因战争而改变。他说,将来“只要有机会,我一定要和你们一起重建欧洲的文化”。如此举动,自然引起攻讦无数,许多奥地利人都说他是通敌的叛徒。不久,和奥匈帝国交战的法国也出了一个“叛徒”,那就是大作家罗曼.罗兰。他简短但坚定地回覆茨威格:“不,我永远也不会离开我的朋友”。
尽管我很钦佩这些人的勇气,也在感情上认同他们的选择;可是,我还是忍不住要反过来推想,当时那大多数为了政治理由而弃绝友情的人就一定做错了吗?因为政治立场和意见的分歧,离开,甚至攻击友人,会不会也是一种很有道理甚且很高贵的表现呢?于是,我又回到了这个老问题:政治究竟有多重要?它的份量是否重得过友谊?
上个星期,我曾自问,华人社会之所以常见政治判断凌驾其他价值判断的情况,“会不会是我们所面对的政治体制一方面庞大如巨兽,决定了我们生活的所有;同时又出现了根本的道德问题,使我们在做为人类的各种意义上沉沦失位;乃至于政治就是最首要的存在处境,容不得半点错失,更加不能当成天气话题开玩笑呢”?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心里头想的就是中国大陆。虽然这个国家已经不能算是“全能国家”,但政治力量仍然深深介入到所有国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常令人有无所逃于天地间之叹。于是对这个力量和它形成的体制之性质的判断就是个顶重要的事了。假如它不义不德,而我们却默默活在其中,循其规制而行,不作异声,这岂不与共谋无异?难怪有不少朋友要为此翻脸了。在他们看来,对这个体制的看法实在是最最根本的道德问题。一个出言肯定这套体制,甚或出力维护它的人,绝对是个有问题的人,不可言交。
且脱下中国以及华人社会的具体情境,说不定我们还能在一个更抽象更普遍的层面上,找到些支持政治判断为人生首要判断的理论。我想到了卡尔.施密特(Carl Schmitt),大概是整个二十世纪最惹争议的思想家之一,号称“第三帝国的桂冠法学家”,曾替希特勒颁布紧急命令以夺权的行动背书。但是,这位极右份子却同时也是近数十年来欧美左派再三致意的学术巨人,颇视之为隔代知音,纷纷撰文阐发其微言大义。这几年,施密特红到了华文世界,照样还是极左极右两端都很欣赏的思想泉源,替他们攻击自由主义的炮火提供了不少弹药。所以我的朋友,知名的自由派学者刘瑜,就写过一篇《今天您施密特了吗》来嘲讽这股潮流,成为一时话题。
出于道德直觉的差距,本来我对施密特许多名言(例如‘在敌人与朋友之间,不存在自由的问题,只有暴力和征服’)背后的论述也不太有兴趣。可是勉力认真读过两年之后,我就觉得刘瑜和一些好友对他的解读与轻蔑,未免有一点点草率了。因为施密特确实对自由主义和民主宪政提出了些十分关键的挑战。太复杂的东西不说,就看他在《议会民主制的危机》里头这一句:“要选择基督还是罪犯巴拉巴,他(一个自由主义者)会提议休会,或是任命一个调查委员会”,真是犀利得很。
朋友重要,还是政治重要?要是把这个问题丢给施密特,他大概会觉得这根本不是个问题,因为他对政治的界定就是那有名的“敌友之分”:敌人还是朋友?这是政治判断的首要问题。他指出,审美领域关心的是美和丑的区别,道德领域关心的是善和恶分野,经济领域关心的则是利与损的计较;而政治之所以不同于人生这所有其他事务的地方,就在于它只在乎敌人和朋友的不同。这里所指的敌人可不是情敌、商场上的对手,或者学术活动中的论敌这类在私生活中结下梁子的仇人;而是相对于“我们”的“公敌”。换句话说,要谈政治首先就得弄清楚谁是我们自己人,谁又是“我们”这个群体之外的他者。在施密特那里,他者往往是指一些生存方式和我们不一样的人;不只不一样,他们甚至还要否定我们的生存方式,和我们站在对立的位置。什么民主、自由和法治,都只能在先弄清楚这个区别之后才好拿出来,都只能施行在“我们”这个群体之内。对着那些跟我们完全不一样到互生敌意的人,你怎能跟他“民主商讨”?简单地讲,政治判断的第一步就是要划出我群的范围。
光是和我们不同,这还够不上是真正的敌人。真正的敌人是不同到互生敌意的一个群体,他们威胁我们的生存方式,很可能会从根上抹除掉我们的存在,所以我们才必须成为政治性的“我们”,才成就了一个如国家般的主权实体,以保护我们的生命与我们所珍视的生活方式。而且人生在世,敌意难免,政治必须永远预设战争爆发的机会,永远不能排除彼此“屠杀肉体”的可能。因此,政治当然要比审美、经济,甚至道德还重要。毕竟,保存生命才是这个世界的第一法则,而政治领域则掌有人类生命“生杀大权的正当性”,关乎我们的身家性命。可见在美丑好恶,利益盈亏,以及善恶是非的判断之上,你死我活的敌友政治决断最为根本。
说到这里,我想起刘瑜曾在她的文章里头问过一个很合常理的问题:“谁来辨别敌我以及怎样辨别敌我呢?希特勒揪出了犹太人和共产党员,斯大林揪出了富农和托洛茨基份子,我们曾经揪出了地富反坏右,为了继续讲政治,下一步我们该按什么标准揪谁呢”?不过,“标准”恰恰不是施密特关心的重点。按照我的理解,一个详密穷尽的定义范围在他而言根本是不必要的,要紧的是关系和意志。生活中任何其他领域里的对手,无论是经济上的不同阶级,还是聚居中的不同群落,本来或许还不叫做敌人,但只要他们对待彼此的敌意累积到了一个不可协调,无法辩论,务求彻底压服(甚至不惜消灭)对方的地步,他们就进入到政治决断的领域里去了。这种敌友之别没有任何客观标准可言,只能由身处其境,真实感受到那种敌对气氛的人群自己判定,其他无关人等再怎么妄加标准和定义,都只不过是无关痛痒的“离地”空谈。
依照这种思路,或许可以推论,一个朋友的政见与我不同不打紧,但他若是干脆站到了“敌人”那一边,站到了那些想要否定我群生存方式的人们中间,那我就只能把他也当成敌人了;不管他和我做过多少年生意伙伴,也不管我们是不是有亲戚关系,因为政治是人类生活最重要的范畴。所以施密特曾经强调,私仇大可原谅宽容(比如说原谅给我戴绿帽子的人,甚至杀了我全家的世仇),面对公敌则必得征服(而且要做好血洗对方的准备)。换句话说,一个在政治上背叛我群的朋友就再也不可能是朋友了。或许这也就是为什么希特勒在他部署的“长刀之夜”行动中杀了施密特的朋友,而施密特还要称赞那是“最高正义”的理由了,正是大义灭亲。
不太美丽,但是现实,想当年南斯拉夫解体,邻居、同事和朋友在短短几天之内不就是这么成了兵戎相见的血仇?虽然不尽苟同,但施密特种种看似违和的说法,于我至少是个有意思的挑战。既然要理解为了政治反目的现象,不妨就先给它找到一套至为极端至为周详的理路,至少我把这当成有趣的自我对话。(苹果日报)

刘瑜:今天您施密特了吗
如今房地产商卖房子,策略之一是给楼盘起洋名。而现在的学者们也深谙其道。比如,明明是推销专制思想,你绝不能上来就“董仲舒说过”或“张春桥指出”,你得说什么呢?你得说“施密特说过”。
施密特是谁?你可能会问。其实这个施密特,无非是希特勒第三帝国时代的姚文元而已。此公1933年加入纳粹党并被任命为纳粹法学联盟主席,“二战”后差点在纽伦堡受审,并从此被禁止在德国任教职。就是这样一个人,半个世纪后被一群中国学者当做思想界的最新款LV包,挎在胳膊上炫耀,真是情何以堪。
关于施密特,我国著名学者某某某和某某某写道:“在施密特看来,自由主义的毛病,就在于相信或幻想敌人可以被转化或化解掉……自由主义者相信和平、理性、自由讨论和互利交换,但政治问题最内在的核心,是保卫自己的存在方式,是击退敌人。”“当政治陷入到施密特所说的非常状态时,没有任何合法的力量可以挽救宪政民主体制……换句话说,主权不服从宪政状态,而是在关键时刻拯救宪政状态…… 在敌人与朋友之间,不存在自由的问题,只有暴力和征服。”“把宪政搞成自由主义的法治形式,根本误解了政治形式的实质。施密特的决断论的含义是协调或并置政治原则和自由原则,强决策的国家并不缩减任何市民社会的自由成分…… 看不到自由主义国家中的政治(划分敌友)现实,要么是幼稚的,要么是自欺欺人。”篇幅所限,只能挂三漏万。
仔细一读,这些言论大同小异,无非是:当社会矛盾激化时,理性辩论可能就没用了,而需要“主权者”分清敌我,借助于强力打击敌人。但如果我是上述学者们课堂上的学生,肯定忍不住举手提问:
第一,我能理解“理性辩论”有不够用的时候,但谁来决定什么是需要“主权决断”的“紧急时刻”?1957年反右时情况够紧急吗?1959年庐山会议时紧急吗?1976年四五运动时紧急吗?如果“主权者”可以无中生有地制造“紧急时刻”,怎么办呢?第二,如果政治的本质是“分清敌我”,那谁来以及怎样辨别敌我呢?斯大林揪出了富农,我们曾经揪出了“地富反坏右”,为了继续讲政治,下一步我们该揪谁呢?第三,就算“紧急时刻”可以为强权辩护,那么,如果政府可以“强权”人民,霸权国家“强权”弱国怎么办呢?如果B压制A是对的,为什么C压制B就是错的呢?第四,“主权者”是谁呢?某阶级成员吗?某党派成员吗?公民吗?按什么标准认定?
其实,把施密特推到极端,就是暴君或暴民可以任意指定“敌人”、捏造“危险”,继而以“决断”的名义实行暴政,而这正是20世纪极右和极左极权悲剧的逻辑链条。这样一个逻辑上漏洞百出、伦理上早已破产的理论,竟然被一大群中国学者作为学术地沟油回收过来,炒出油光滑亮的论文和书籍,这次第,怎一个唐骏读博。
施密特的问题意识当然不是没有道理:自由讨论有力不能及之处,迫不得已时甚至可能依靠暴力解决政治冲突(比如美国南北战争)。但诉诸强力的前提是“迫不得已”,即所有的对话空间都已被开拓和穷尽。
换句话说,只有在罗尔斯的“公共理性”和哈贝马斯的“有效沟通”被穷尽的地方,施密特才可能有意义。但是在自由讨论仍极不充分的情境下讨论自由的限度,在罗尔斯和哈贝马斯都没出现的中国大谈施密特,好比一个300斤重的胖子刚减肥30斤,就开始对“他会不会太瘦了”这种“紧急状态”喋喋不休,问题意识错位到哪儿去了呢?直把加州当汴州了吧。
有趣的是,中国很多施密特迷都是反西方霸权的民族主义者。作为民族主义者,却如此钟情于用生硬的翻译体语言、晦涩的西方文本、掉西方书袋的方式来说教中国人,不得不说有几分吊诡。
我说,爱国能从爱汉语的轻盈灵动、从直视普通中国人的经验世界开始吗?你能想像一群当代德国学者凑成一堆,在那儿一边引用康有为捍卫德国,一边又对东方怒不可遏吗?这个画面如此拧巴,其实,在北京从朝阳区到海淀区,是可以不绕道阿尔卑斯山的,坐地铁10号线就行。(《财经》杂志2010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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