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性,我有美丽的权利
2018/7/28 21:16:08 思想潮

     “米兔”的事情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相关讨论和争议也渐渐多了起来。

     今天推送的这篇,来自于1985年龙应台写的旧文,文章里边谈及的相关话题,今天读来仍不显过时,特转发推荐。

     本文选自《美丽的权利》,龙应台 著,理想国·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01

     美丽的权利

    

     台北街头的标语很多,什么“要保命必须拼命”啦,“保密防谍,人人有责”啦,或是什么“在此倒垃圾者是畜生××”等等,这些我都能够理解。有一个到处可见,甚至上了电视的标语,却使我非常困惑:

     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

     冬天里,我喜欢穿棉袄,里面再加件厚毛衣,走在街上就像团米包得太胀的粽子。夏天里,我偏爱穿露背又裸肩的洋装,原因很简单:第一,天气太热;第二,我自认双肩圆润丰满,是我全身最好看的部分。再说,我的背上既没痘子也没疮疤,光滑清爽,我不以它为耻。

     炎炎夏日,撑着一把阳伞,披着一头乌黑的长发,露着光洁的臂膀,让绣花的裙裾在风里摇荡;在人群中姗姗走过,我很快乐,因为觉得自己很美丽。

     但是你瞪着我裸露的肩膀,“呸”一声,说我“下贱”!

     有人来欺负我,你说我“自取其辱”!

     为什么?

     我喜欢男人,也希望男人喜欢我。早晨出门前,我对着镜子描上口红,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的嘴唇健康柔润;我梳理头发,为的是使男人觉得我秀发如云。可惜我天生一对萝卜腿,要不然我会穿开衩的窄裙,露出优美的腿部线条。所幸我有着丰润亭匀的肩膀,所以我穿露肩低背的上衣,希望男人女人都觉得我妩媚动人。

     你在早晨出门前,对着镜子,即使只有三根衰毛,你还是爱怜地理上半天,或许还擦把油,使它们定位,不致被风刮乱。你把胡子剃干净,还洒上几滴香水。穿上衬衫之后,你拉长脖子,死命地把一根长长的布条缠到颈子上,打个莫名其妙的结,然后让布条很奇怪地垂在胸前。你每天下这样的苦功又是为了什么?

     我不懂的是,既然我不说你有“毛病”,你为什么说我“下贱”?

     且让我们解释一下这个标语:“穿着暴露,招蜂引蝶,自取其辱。”意思就是说,一个女人露出肩背或腿部,使男人产生性的冲动,进而以暴力侵犯这个女人的身体;创造这个标语的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之下,错的是女人—她不应该引起男人的性冲动。

     这个逻辑泄露出三个心态:第一,女人的身体是肮脏的,所以创标语的人不能、不愿也不敢正视女人裸露的肌肤。第二,他认为男人有“攻击性”是天赋神权,所以侵犯女性是自然现象。第三,女人是命定的次等动物,她之受到强暴就如同一个人出门淋了雨一样—谁教你不带伞,下雨是天意!男人强暴女人天经地义,只是你要小心罢了,你不小心,是你活该,还能怪天吗?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

     我的伯父有片果园。他日日夜夜施肥加料,杀虫遮雨。到秋风吹起时,累累的苹果,每一只都以最鲜艳、最饱满的红润出现。路过果园的人没有一个不驻足观赏而垂涎三尺的。如果有人经不起诱惑,闯进园来偷这些果子,你难道还指责这果园不该把果子栽培得这么鲜艳欲滴?说他“自取其辱”?难道为了怕人偷窃,果农就该种出干瘪难看的果实来?难道为了怕男人侵犯,我就该剪个马桶头,穿上列宁装,打扮得像个女干?到底是偷果的人心地龌龊,还是种果的人活该倒霉?究竟是强暴者犯了天理,还是我“自取其辱”?

     爱美,是我的事。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我把自己装扮得妩媚动人,想取悦你,是我尊重你、瞧得起你。你若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地来追求我。你若觉得我难看,你可以摇摇头,撇撇嘴,说我“丑人多作怪”、“马不知脸长”,但是,你没有资格说我“下贱”。而心地龌龊的男人若侵犯了我,那么他就是可耻可弃的罪犯、凶手,和我暴露不暴露没有丝毫的关系。你若还认为我“自取其辱”,你就该让天下所有的女人都来打你一记耳光,让你醒醒。

     园里的苹果长得再甜再好,但不是你的,你就不能采撷。我是女人,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今年夏天,你若看见我穿着凉快的露背洋装自你面前花枝招展地走过,我希望你多看我两眼,为我觉得脸红心跳。但是你记着,我不说你有“毛病”,你就别说我“下贱”——我有美丽的权利。

     悲怜我的女儿

     ——一位母亲的来信

     龙应台教授安好:

     常拜读大作,对你大爱的胸怀、明察秋毫、敢说敢骂的作风,令我十二万分的敬佩。

     本想将吾女不幸的遭遇诉之于社会,盼能引起爱心人士的回响,但因才疏学浅,不能深切地表达内心的感受,正在苦恼之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龙教授”。在此诚心地请你帮忙,将家女这个真实的故事,经你的文学涵养诉诸世,以慰吾女在天之灵,更盼能因而引起社会人士对我们妇女同胞的保护,使之不再受歹徒、色狼的迫害,不要再让天下的父母痛苦啊!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晚上我那读夜校的女儿,散发泪眼、满身伤痕地跑回家,看见我就抱头大哭,哭声是那么的哀痛,我的心简直就快被她哭碎了。她带哭地向我诉说经过,但报警为时已晚,那色狼早就逃之夭夭了,做母亲的我只能尽量安慰她,让她宽心不再伤心。

     但从此女儿不再快乐,常自己反锁屋内,低声哭泣,看在家人的眼里,疼惜得不知如何是好,内心更是焦虑。女儿原本就内向、文静,又乖,又孝顺,家人用尽办法让她对这事淡忘,但这伤痕,对她是那么深,那么怨啊!她还是不能淡忘,更不甘心。

     在去的前一天,她对家人特别的关切,把我抱得很紧,脸上带着苦笑与委屈。没想到,隔日她就悄悄地离开我们,离开这个令她又爱、又恨的人间,我们也痛失爱女,幸福的家也笼罩着阴影。

     龙教授,你知道吗?我女儿才十八岁啊,现在已经十九岁,离开我已整整一年了,但那歹徒却是逍遥法外,不知有多少女人还要受害啊!悲剧还是不断重演着,每日报纸都刊着无辜少女又被强奸轮暴的消息,有的年纪是那么的小,十二三岁,看了我心里沉痛,悲那少女,悲她的母亲、疼爱她的家人们,不知他们将如何伤心。

     我们是个法治的社会,为什么没有办法彻底消灭这种事,试问:谁无母亲、妻子、女儿、朋友、亲友?我常想,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就连太空梭等高科技也是人想出来的,难道我们不能想出解决这个社会大问题的办法吗?

     我已是不久人世的老人了,但在生命的尽头,还是要尽一份人的热血与同情,为我们妇女同胞倾吐一片心声,也为我女儿的死讨回公道。我知道滴水成河的道理,更相信团结的力量。全体同胞们,请为我们切身的问题献上一份力量,共同来阻止不幸再度发生。

     为了不让家人再忆起这悲伤往事,请原谅没报上姓名与住址,龙教授,实在很冒昧,我知道你热血奔腾,爱心洋溢,但是如果你很忙,请不要为难。无论如何,请容我诚心的感谢。

     祝平安快乐!

     一位伤心的母亲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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