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狙击新型冠状病毒,但隔离不能异化为针对武汉人的粗暴
2020/2/3 21:43:56 思想潮

    

     作者 | 陶青德

     甘肃行政学院教授

     首发 | 思想潮

     两天前,一段“从武汉归乡被用金属管封在家中”的视频和一篇“去留两难的湖北人:我也不愿意连累任何人”的长文,深深刺疼了有良知的人们的神经:在严峻疫情面前,身处重灾区的武汉人甚至湖北人、湖北地区正在“被针对”!

     说实在的,没有人愿意让自己身处险境,没有哪个人敢断言,他绝不会遭逢灾变,也没有哪个地区敢妄言,此地“世代风调雨顺”。

     今天发生在武汉的无奈“封城”,和武汉人避害的本能“逃离”,保不准明天会降临到自己头上。

     我们作为同胞,起码应当有最低限度的做人伦理——同情与怜悯,而不是不加甄别的简单、武断、野蛮的暴力封堵!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从如项羽、刘邦式划鸿沟而“治”的河南“断路”,到江苏涟水防疫工作人员对武汉人用金属管“封门”,并贴上“请勿接触”标签,维系人们和谐共存的底线伦理已被践踏,一些经不起理性检验和良知拷问的所谓的“恪守职责”、“维护绝大多数人利益”的遁词甚至堂而皇之地登上“决策”的大雅之堂,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惊醒。

    

     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前车之鉴。

     2009年12月21日正当甲型流感肆虐时,广西农民工陈国芳、张大有乘大巴回乡,因他二人患重感冒,戴了口罩,司机和同乘的全车乘客臆断地以为他们患严重甲型流感,在服务区将他们强行赶下车“隔离”,二人被迫摸黑沿高速公路步行回家,后经医生检查,二人患的只是普通感冒。

     在此事例中,后来的事实确切无疑地证明,对陈、张二人的强迫“隔离”是一起“集体性”错误,是强势的“集体”凭想当然的推测,对已然处于“不幸(生病)”境地的个人权利的强暴。

     在眼下疫情吃紧之时,隔离措施被普遍采用,我们必须清楚“隔离”措施的基础伦理,要对“隔离”做出最低限度的界定,否则思维的混乱会酿成诸如 “封门”、“断路”这种违背最低人道伦理的荒唐之举,把抑制疫情蔓延的“对事方案”异化为针对武汉人的粗暴!

    

     这不仅使隔离措施起不到控制疫情的效果,反而会使人们生活在隔离制造的恐惧之中,隐瞒、逃遁隔离成为防疫的常态,给控制疫情造成个种隐忧和障碍。

     1993年9月4日世界宗教议会签署了《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宣言提出在人类面临“共同苦难”时应遵守普遍认同并见诸行动的基础伦理;这些基础伦理最基本的一条就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人道的对待”、“坚持非暴力与尊重生命的文化”。这种基础伦理,是人们行为必须持守的底线伦理,任何挣脱底线的后果不仅会侵害他人的利益,而且会陷入人类罪恶。

     在非常时期,人们趋利避害的本能往往比平时更易出现无理性的主体聚集,形成突破伦理底线的群体性盲动瀑流,个体生命的社会基础价值和社会管控措施的基础伦理会常常被忽略,“公共利益”裹挟下的社会秩序很轻易地变成多数对少数、强者对弱者的粗暴。

    

     从湖北辗转到达江西九江长江大桥检查站的五十岁母亲哭求放自己26岁女儿过检查站

     “封城”、宵禁、街禁、强制隔离,这些是眼下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但是,无论武汉朋友身染传染病毒与否,都应得到一般人起码应当得到的人道尊重,甚至应当得到比其他地区的人更多地关爱——他们是此疫情中真正的弱者或弱势群体!

     “非常时期”不应成为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于不顾的理由,感染病毒的患者、来自病毒源发区和重疫区等身份标签,也不应成为拒绝给予他们和其他公民“同等保护”和人格尊重的借口。

    

     隔离措施应“对事”不“对人”,要经得起人性拷问,不能突破人伦底线,社会应通过提高隔离手段的技术含量,照顾隔离者基本的权利和自由,保证给予隔离者最低限度的人格尊重和权利保障,使他们为“社会公共利益”而做出的“牺牲”有正向回报,而不是武断地“封门闭户”,甚至断其生路。

     我们不仅要取得全民“抗疫”的胜利,也应交一份满意的人性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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