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4年介入100起家暴案,她发现了一些重要真相
2020/3/13 17:29:04 思想潮

采访嘉宾 | 万薇来源 | 新媒体女性

导语:2016年3月1日,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同一时期,32岁的年轻律师万薇开始了她的反家暴律师转型之路。从商业婚姻家事律师到4年参与超过100起家暴案件,万薇也从一开始直接问受害者“他为什么打你”的鲁莽,成长为可以培训别人的反家暴资深律师。
她不仅拿下了全国第一起“双令案”(同时拿到公安出具的告诫令和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带领团队争取了全国范围内数量最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告诫令。许多受暴者所遭受的暴力伤害让她心惊和落泪,但也坚定了她要将公益律师走到底的信念。
反家暴法实施4周年之际,我们与万薇进行了一次对谈,深入探讨普遍存在的家暴问题和应对之策。


问
第一次接触家暴案件是在什么时候?
万薇:我在2010年左右有做过一起婚姻家事的案件。但是那个时候主要是做离婚,然后在这个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提交一份鉴定报告,包括一些报警记录,她是存在着家暴的情况的。那是第一次在案件中发现有家暴的问题,但是她来找我主要(只)是为了离婚。
我当时没有什么反家暴工作的理念,就是纯法律的思维。我只会看这个证据是不是足够让法官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甚至问了受暴者“他为什么打你”。
问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
反思到这句话背后隐含的一些问题的?
万薇:是我在2015年4月份参加了一场培训后。那是我第一次去参与反家暴培训。我在湖南参与了中澳合作反家暴的一个项目,这个项目要培训一些心理咨询师、律师、社工等反家暴一线工作人员,给我们做培训的是长期参与反家暴调研工作的湖南警察学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的欧阳艳文老师。当时他就告诉我,一线工作人员绝对不能问受暴者“人家为什么会打你”,会造成二次伤害。
问
您是哪一年参与到长沙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
中心,正式开始做公益法律援助的?
万薇:2015年。那年劳动节,我接到了当时的湖南省妇联权益部的部长彭迪的电话,她跟我说有一个受暴妇女来省妇联求助。因为报警了之后,公安没有家暴这个概念,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就(没怎么处理)。
彭部希望我作为一名律师来写一个关于这个案子家暴情况的书面材料,这样她们好跟长沙市公安局去进行沟通。我当时就答应了。这是我作为一名律师写的第一份的关于家暴的一个详细资料。
问
这个案子后面有什么后续吗?
万薇:这个案子当时也安排了社工介入,后面得到了解决,家暴最终被停止了。这个案子涉及到男方心理障碍问题,还涉及到小孩抚养权问题,挺复杂的。通过我们律师和社工的介入,包括妇联的尽力沟通和协调,最终这个事情基本上平息了,男方也不去打扰女方了,然后把孩子也送回来了,女方就带着孩子独立生活。
家暴案很需要社工强大的跟进,反而并不是时时刻刻需要法律。法律是我们最后的保障,案子前期是很需要社工的,如果一切顺利,后面很可能就不需要法律和妇联介入。这是湖南很大的特色,就是律师、社工和妇联这种三方的合作。

问
4年来,你代理的反家暴案件大概已经
有多少了?
万薇:我介入过的应该超过100件。然后最后形成了案件,由我代理的,直接有参与到的,不管是有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应该有41件。
问
有让你印象深刻的情况吗?
万薇:一个是张家界那边的一个案件。前夫泼汽油点火,当事人被烧成了重伤二级。我去医院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冲击是非常大的,你会看到有一个人包得像一个木乃伊一样放在床上,然后她的10个手指头都烧没了。第一次见面我跟她聊了15分钟就离开了,因为我坚持不下去了,冲击太大。
另外是2018年接的一个虐童案件。小女孩被妈妈的同居男友故意伤害,送到医院后直接进了ICU。当时这个案子是长沙市妇联通知我的。妇联把小女孩的伤情图片和医院报告给我,她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全是伤,然后还有小女孩躺在床上抢救的图片。
我当时就特别难过,小女孩受伤的时候才4岁多。那天晚上我开车回家,路上越想越伤心,连忙靠边停车,哭得停不下来。最后男的以故意伤害罪被判了8年,附带民事赔偿20万。

(图:万薇与张家界家暴案当事人交谈。 今日女报 摄)
问
通常大众会觉得受暴妇女都是弱者,
对此你怎么看?
万薇:当然不是,我接过一个案子,这里面受暴妇女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我问过她:“你为什么不敢离婚?”她说:“我害怕别人说。”我问她害怕说什么?她说,“别人说我自己有富贵了,有能力就抛弃老公”。对她而言最大的压力来自于社会舆论,对于一个五六十岁的人来说,在她成长的时代,社会就是这么教她的。
所以当时她的案子让我也很震惊,因为她能力特别强,还能歌善舞。她在职场上拼搏,收入越来越高,买房买车。然而就是这样她依然要生活在家暴的恐惧之下。
我发现在婚姻里头,女性的弱势并不是因为她个人“不够好”“不够强”,而是整个社会对女性的这种不平等。
这一点通常会被忽略掉,因为大众对受害人的印象通常都是弱者,但很多时候她们本身并不弱,只是因为受暴后没有得到应有的帮助,施暴的没有得到惩治教育,一步步导致她们在这段暴力关系里越来越弱,但在其他方面,她们都有顽强的生命力。
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泼汽油点火的那个案子,开庭前我去看她,她跟我说:“等案子结束了,我的身体再好一点,我要出去做事,还要赚钱给孩子读书。”
问
41件案件里面,有多少是能够成功申请到
保护令和告诫书的?
万薇:不是最完全的,但是应该是已经统计到的,在全国范围之内,我带领的家事团队应该是获得保护令和告诫书最多的。我们截止到2020年2月,是24例保护令,18例告诫书,可能还有更多。
问
据你了解,在其他的地方能够申请到这么多
的保护令吗?还是说湖南它稍微会重视这一
块多一些?
万薇:湖南重视得多,为什么?因为湖南的妇联、法院和公安有比较多的反家暴专业培训。但即便如此我们去申请的时候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几乎每一个案件都是我们律师花了很大的功夫和时间跟这些部门软磨硬泡。
再一个妇联也是很给力的,所以就是我们互相借力,妇联需要律师的支持,我们也需要妇联和兄弟姐妹单位支持。
问
办理那么多的案件,
你觉得目前家暴法的条例里面有哪些条例
对这些妇女是有实际的帮助的,最有效的?
万薇:保护令、告诫令、强制报告。
前面提到的4岁小女孩被家暴伤害的案件中,她当时受重伤被送到医院,家属的描述是小孩自己从马桶上摔下来摔伤的,但是当时小孩伤得非常严重,医生就有了疑问,认为存在着虐待的可能性。接下来医院写了一份报告,然后把家庭关系,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都调查清楚了,把这份报告发到了妇联。
如果没有反家暴法,没有强制报告制度的话,医院就很可能不会通知其它家暴责任部门(妇联、公安、社区居委、学校等),家属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问
反家暴法里面,
你觉得还有哪些部分是需要改进或补充的?
万薇:我觉得挺多的。反家暴法总共才38条,对吧?然后现在各个地方也有在制定自己的反家暴法实施细则和条例,但是也都趋于保守,我觉得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它的保护对象应该扩大。
家暴会存在于所有亲密关系中间,不管有没有共同生活。很多恶性案件是在情侣分手后、夫妻离婚后发生的,这就是家暴的特点。目前反家暴法保护对象还只是家庭成员或者是同居,共同生活的人之间。
还有就是对于家暴行为的认定,它没有明确包括性暴力。还有像跟踪、骚扰、侮辱、宣扬隐私等行为。跟踪虽然本身不是一个直接伤害行为,但是它是一个危险信号,这个行为后面往往伴随着别的伤害行为。
问
一件家暴案往往需要和很多部门沟通,
你有什么沟通的小妙招吗?
万薇:我每次去法院、派出所等地方都会带上很多政府和妇联印发的关于反家暴的宣传彩页,分享给相关工作人员,如果办案子遇到难题的时候,我是会当场翻反家暴工作的实操书给他们看,然后送书给他们。我买了很多本陈敏老师所著的《涉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技能》,买了好几箱在家。
因为这是最简单的一个交流方法,对法官而言,我作为律师,ta对我是天然不信任的,总觉得我是在自己当事人一方的。我就会说这本书是最高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的陈敏老师写的,这是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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