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需要打击,但媒体不可走向偏狭
2020/3/14 10:48:21 思想潮

作者 | 梵默
来源 | 思想潮
前两天,新京报评论发了一篇文:《大疫当前,对“谣言”零容忍》。看这标题,很是让人感慨。眼前关于“谣言”有着血淋淋的教训,为什么还是这种思维。尤其是媒体人更不应该这样。
当然,总不能以标题取人,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把内容看了:北京肖某某在网上传播“京东从湖北去上海的物流司机感染新冠病毒,被发现死在车里了。”并称“京东上海仓库要封闭,不要买京东吃的了。”
最后官方辟谣,肖某某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行政拘留。
里面虽有其具体实情,但字里行间依然充斥着危险的思维贯式,甚至有记者不乏夸张与偏狭的表述。
我认为不要动不动就挥舞着法律的大棒(法律的目的是规化公民而不是恫吓公民),这样让人是很害怕的。
在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无知者造谣,法律严打,对无知的民众警示作用不大。他会把本次教训视为个例,不具有举一反三的思考能力。他们的辨别能力有限,一旦情况具备,他依然还会传谣。
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传谣,大家都在说,他也跟着说而已。他不具有去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的能力。
但是生活总得说话,不可能只问候吃饭和睡觉。那一旦开口说话,就极有可能在说着不确定性的话,有可能导致谣言产生。
而另一方面,对有知群体来说,法律的严打,则更是起到负面作用。
这个群体具有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的可能性。他们对社会信息有着高度敏感性,他们时刻会做出自己价值判断和选择。最后鉴于这个社会现状,是事实,他也不去说了,万一说错了呢。
说对了,对自己毫无用处,说错了,可能被判定造谣,那就得受法律惩处。
最终的结果是,整个社会人人自保,大家小心谨慎、如履薄冰。这样的话,做好事可能得靠着勇气。如果本应日常习见的道德实践都得靠着勇气来维系的话,这个社会会好吗?

湖北省委书记应勇说:“不要让真相还在穿鞋时,谣言已经满世界跑了。”
这是正确的思路。我们不怕谣言,而是要与谣言斗争,让它没有市场,无处遁形。更何况哪怕是谣言,它也会对我们是有警策作用的。“谣言”倒逼政府作为,迫使政府及时做出反应,调查求实,及时辟谣。
辟谣是成本最低的。只要政府信息及时、透明、正确——也就是权威信息——时间长了,民众就会听你政府的,他不会去听谣言。这样政府的公信力就建立起来了。
只要权威声音不缺席,再加上民众有着最基本的辩识能力,谣言常常不攻自破。重要的是形成一个对“谣言”具有免疫力的良好社会形态。
我们最知道的天气预报,一年的预报,至少有一半的不准确。我们谁去说它是谣言呢?相反,我们依然重视它甚至依赖它。它长期在我们生活中,对它的习性我们都非常清楚了解了,我们已经知道怎么来利用它。
对它的不准确,民众具有了免疫能力。有认知的人他知道气象变化的复杂性,预报只能预报到这个程度。没有认知能力的人,知道你老报错,直接不信就行了,任由你怎么报。
如果说平时都没有天气预报,突然哪天来一次预报,结果又预报错了,可想而知造成的影响会有多大。一、劳动生产受损了,大家骂声载道;二、民众心灵受到欺骗和伤害,从此不再相信。
这遥言也一样,我们不怕生活中有谣言,久了我们自己能辨别,更何况还有官方权威辟谣。
比如就以新京报评论这篇文章里的内容为例,我认为京东官方辟谣,政府公安辟谣了之后就可以了。民众都知道了。
当事人,并没有主观恶意,最多是过失传谣,也没有造成事实上的社会公共安全后果。所以法律大棒就大肆挥舞了,不得不让人怀疑处理过度。
在生活中,我们都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民众面对资本和权力,他其实是弱势群体,你的大棒一挥舞,只会吓得屁滚尿流,赶紧下跪承认,甚至还不惜编造事实来承认,他怕你,讨好你,只要你放过自己。
有人会说,法律就是法律,犯错了就得按法律来。这没错。但是,法律量刑它也有酌情就高和就低之分,法律它也可以改变和完善。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贝卡利亚)
“谣言”最开始属于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交流,只是说错了的一部分就变成了谣言。民众日常信息交流,一方面是其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也是信息得以勾兑、印证、互补的重要方式。
一个社会,民众如果不能充分地表达意见,社会将不会有活力。最后就变成普通人不敢说,有责任与担当的也不敢说。
就像我们当下的教育,我们想方设法把孩子严箍死管,孩子灵气没了,好奇心创造性也没了。我们不能禁止人的正常交流与表达。
媒体要扮演好自己的功能角色,发挥作用。媒体记者是社会现实的观察者记录者,也是社会的警示者和引领者,要发出正确的声音。媒体一旦偏狭或堕落,整个社会将会很危险。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思想潮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