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孕妇流产事件,谁是最大罪人?
2022/3/2 思想潮

    

     作者 | 五月花

     来源 | 思想潮

     寒冬夜晚,身怀八个月胎儿的孕妇,因核酸报告过期四小时,被医院拒之门外,鲜血顺着椅子和裤子流下来,两小时后才被推进手术室,可惜,已经胎死腹中!

     这一幕,绝对是西安这座千年古城,挥之不去的一个大污点。

    

     媒体上说,这是西安孕妇“流产”事件,我以为,它更像是西安高新医院“杀人事件”,当然,罪魁祸首,不仅仅是千夫所指的医院,还有规则制定者的傲慢无知,还有被充分驯化之后的人性的残忍和懦弱。

     纵然,人民日报、新华社都来报道,有人因此受罚,但是,有什么用?你能让无辜死去的胎儿睁开眼睛,在妈妈怀抱里哭泣吗?

     为了给失去孩子的母亲,和愤怒的社会舆论一个交代,处理意见是今天出来的。

     医院层面,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政府层面,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停职、免职、警告处分,这些事后追加的处罚,跟那位母亲在医院门口流了两小时的血、跟永远没机会睁开眼睛看妈妈的胎儿生命相比,显得轻浮,更令人悲哀!

    

     110电话长时间占线,西安市急救中心当时干什么去了?

     怀孕八月的孕妇要临盆了,在医院门口求助无门,医院的管理者当时干什么去了?

     要求“持有48小时内核酸方可进入医院”,没有考虑特殊人群,没有留出绿色通道,相关政策的制定者平时都在干些什么?

     步步出错,关键时刻,碰上事的人,都在死抠规则,不敢越雷池半步,在看着领导脸色,等着批示,坐视事态恶化。

     流血的孕妇,濒死的胎儿,眼皮底下的这些血淋淋的现场直播,他们无动于衷,保住饭碗,不惹麻烦,才是头等大事。

     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人是男儿。

     要说“绿色通道”,其实也是有的。只不过,那些看不见的绿色通道,是留给个别人的。

     如果那位不幸的母亲,她家的企业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或者,她的亲戚,是高新医院总经理范郁、是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抑或是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她在4号晚上还会求告无门吗?如此不幸的悲剧,还会降临到她和她未出生的孩子身上吗?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因为没有任何人脉,没有任何关系,没办法给通融者任何好处,所以,就没有一个“活人”愿意站出来,拿出一点点慈悲之心,暂时悬置冷漠和自私的惯性,把援手伸向无助的母亲?

     在那位母亲凄苦等待的两小时中,从护士、医生到医院管理者,没有一个人能拿主意,敢拿主意!都在等,都在拖,都在逃,即便出事,也不会有一个人会真的觉得自己是有罪的。

     医院从上到下,可能会觉得自己无辜背锅,规则制定者则批评医院无所作为,不懂变通,只有眼睁睁看着孩子离去的母亲,孤零零地在一旁哭泣。

     哀莫大于心死。

     这疫情一爆发,西安就发生了特别多的“鬼故事”。其实,那目中无“人”的人,不正是游荡在世间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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