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更名!“乙类乙管”后,如何做好防护?
2022/12/28 11:30:00 生命科学教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乙类乙管”后,个人防护需要注意什么?
重点人群如何加强防护?一图看懂↓↓↓

来源:新京报 国家卫建委网站 编辑:Gly、彭草
源网页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生命科学教育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