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丨国家治理现代化: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9/10/7 6:30:00罗宗毅 学习时报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70年来,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取得了令世界刮目相看的伟大成就”。7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大幅提升,实现了由站起来、富起来向强起来迈进的历史跨越。中国历史巨变的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影响之大,前所未有、世所罕见。取得这样的成就绝非偶然,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独特而显著的优势,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之道是一条成功之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中国共产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组织动员力执行力强的独特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广泛参与国家治理的独特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协商民主、聚焦最大公约数、形成最大同心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优势。

    

     国家治理效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一种制度好不好,有没有优势或优越性,不是看它设计得如何完美,而是看它能否给所在国家和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看它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秩序、促进和谐方面发挥的作用如何。在诸多衡量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的标准尺度中,人本、活力、公正、法治是其中的四个重要方面,可以从这四个维度着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换为治理效能,以治理效能彰显制度优势。

     人本,即坚持以人为本。

     活力,即增强社会活力。

     公正,即促进公平正义。

     法治,即全面依法治国。

     在国家治理的四大价值追求中,“人本”关乎国家发展的目标导向;“活力”关乎国家发展的动力机制;“公正”关乎国家发展的平衡和谐;“法治”关乎国家发展的秩序规范。只有在国家治理中把这四大价值追求落到实处,才能让发展更有质量,让治理更有水平,让人民更有获得感,才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不是自然而然地体现和释放出来的,需要通过完备有效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发挥作用。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必由之路。

     完善治理体系。

     提高治理能力。

     理顺治理关系。

     创新治理方式。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不断发挥和增强我国制度优势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谋划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重大问题。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是制度自信与制度创新的关系。

     二是多元共治与党的领导的关系。

     三是民主协商与凝聚共识的关系。

     四是尊重权利与维护秩序的关系。

     五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

     综上所述,通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以治理效能彰显制度优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之道。我们坚信,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我们的制度必将越来越成熟,我们制度的优越性必将进一步显现。

     作者系原中央党校教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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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刊载于《学习时报》2019年10月7日第1版,有删减。

     本期编辑: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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