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张金柱故意伤害案:媒体监督,执行死刑
2023/3/30 16:53:07 医学之声

1997年8月24日晚9时左右,夜幕下的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路口突然发出一声巨响,人们循声望去,只见一辆白色轿车逆行将一名骑车人撞飞到空中,又重重摔下。
路人对着肇事车高喊:“你的汽车撞人了!”轿车稍微停顿了一下,随即加速疾驰。这时候有市民看见,车下后还拖着一个人和一辆自行车,他们开始惊叫“快追,车下有人!”。被卷入车下的人,出于强烈的求生本能,用带血的手拼命拍打着车体,希望司机能把车停下。然而车上司机置若罔闻,继续开车狂奔。拖在车后的人发出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叫声,自行车与地面摩擦发出一道道耀眼的火花,满街行人都惊呼起来。可是那辆轿车依旧像脱缰的野马向前狂奔,路上开车的司机见状纷纷驱车前去阻拦,但那辆车车速太快,根本追不上。这时候,郑州边防检查站武警战士丁朝中,吴新、李俊岭3人从机场执行任务驾车归来,司机丁朝中看到这一幕后怒火满腔,他一边呼叫停车,一边猛打方向盘掉头,然后猛踩油门加速追去。在追了300米之后,警车终于超过了肇事车,拦在轿车前面。这时候尾随追来的市民驾驶的货车、面包车、小汽车和的哥驾驶的出租车也在马路上停下一字排开,拦在了白色轿车前面。司机丁朝中下车后,来到白色轿车前面拉开车门,将司机一把揪下来,右手抡圆了怒扇司机一记耳光:“你这个畜生!”这时候,小轿车已经拖着行人狂奔了1500米,后面留下了一条长长的血路。而那位被撞飞的骑车者,是一位少年,已经当场身亡。再看被拖着的骑车人被拉出后血肉模糊,体无完肤,多根肋骨骨折,左耳外轮脱落,双脚后跟露出一片白骨,惨不忍睹……数百位市民目睹了这令人发指的一幕,他们义愤填膺,同时发出一个疑问:司机是谁,如此嚣张?目击者在现场随即拨打了《大河报》热线电话。仅仅20分钟,《大河报》记者赶到事故现场,率先报道了这一惊人血案:肇事车牌号为豫A54010,是皇冠2.0白色轿车,骑车的市民是苏东海、苏磊父子,11岁的苏磊被撞飞,当场死亡,皇冠车的挡风玻璃被撞成蜘蛛网状。撞人之后,父亲苏东海连同两辆自行车被卡在汽车左侧的前后轮之间,司机驾车狂奔1500米被逼停。苏东海被皇冠车拖拉鲜血淋漓,从头到脚,满是伤痕。头发被鲜血浸透,右臂皮肤被擦出骨头,左耳几乎脱落、只有皮肉相连,6根肋骨和左侧锁骨骨折,背部皮肉磨掉一厘米左右......看到这样的惨状,见惯了伤痛的医护人员也震惊了。报道说:“皇冠司机在撞人之后,非但不停车救人,反而拖着受害者狂奔不已,企图逃逸。这种行径无法无天、惨无人道、令人发指!”报道还说,“近凌晨1时,记者在事故处理部门被告知,肇事车司机正在接受讯问。”至于全市市民关注的司机身份,记者说,交警部门婉拒采访,说“司机身份还待核实”。这一报道让所有人疑窦顿生,核实司机身份不是几分钟的事,为何事故过去了几个小时,还没有查实司机身份?一个老者打电话到报社:“你们为什么不敢公布肇事者身份?这样对得起一千万郑州市民吗?”一天之内,报社就接到了上千个读者电话,发出了同一个声音——肇事者到底是谁?事发第四天,司机名字终于披露。8月27日,《大河报》一则报道揭开了市民心里的谜团:肇事者张金柱,已经被刑拘。看到这个名字,市民们张大了嘴巴,他们太熟悉了,此人不是一个领导吗?《大河报》原副总编马某某回忆说,记者江华赶往事故现场后,看到了这样一幕:交警来到肇事车前,向车主敬了一个礼,说:“哎哟,张局长,是你啊!”随后,交警将肇事车开进了交警大院,并上了锁,将记者拒之于门外。张金柱,1947年6月出生,河南荥阳人。转业后进入公安队伍,曾任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局长、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委、一级警督。在此前的1995年,张金柱曾因为对中央电视台一起监督报道采访过程进行阻挠,负有领导责任而被免去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委职务。得知肇事者的身份,市民更愤怒了:一个人民警察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肇事逃逸,造成恶劣影响,败坏了人民警察的形象,一定要严惩。可是让人不解的是,之后的几个月,此事没有了下文。直至次年二月份,《大河报》对张金柱案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大河报》创办于1995年,以敢说真话,敢为百姓代言而深受读者欢迎。《大河报》报道之后,全国媒体纷纷进行转载,此事在全国范围发酵,引起了极大关注。在知识分子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南方周末》进行了深度报道,将此事推向一个新的高潮。随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也迅速跟进,播出对此案的调查报道。至此,张金柱案进入全国人民的视线。从那之后,全国各地的电话纷至沓来,要求法院严惩肇事者。1997年12月3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这起万人瞩目的案件。消息传出,省会市民奔走相告,近万人自发来到郑州中院门口等待庭审结果。法庭上控辩双方唇枪舌剑,展开激烈辩论,焦点是张金柱是深度醉酒还是意识清醒。如果是前者,性质就轻得多;如果是后者,性质非常严重。检方反驳了被告律师的说法:肇事车挡风玻璃当时已经被撞“花”,看不清前方的路了, 如果深度醉酒,驾驶这辆车直行都不可能 ;但事实上司机继续开车狂奔,跑了1500米。这时候,正是客流高峰期,路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但是肇事司机却游刃有余,安全驶过一座桥、一个十字路口、三个丁字路口。最为关键的一点,在武警拦截的时候,还能主动踩刹车停下,这说明司机脑子当时是清醒的。根据张金柱肇事后在交警部门的叙述,撞人后他“感觉震了一下”、“想往右拐”等,说明当时他意识清醒得很。此外,张金柱具有33年驾龄,那辆皇冠车底盘很低,只有20多厘米;车下拖拉着人和自行车,作为司机他不可能察觉不出来。辩方律师说,张金柱开车前喝了不少饮酒,上车后酒劲上来了。还有,当时父亲在医院住院,自己在那儿护理,连日辛劳,导致血压升高,心脏病突发,以至于失去意识,在懵懂状态下肇事,不属于故意伤害。对此,专家认为,张金柱肇事逃逸时,根本没有心脏病发作迹象,其高血压属于二期,脏器病变并影响功能的可能性不存在,不会出现意识障碍。法庭开庭之后,并没有作出宣判。1998年1月12日,河南省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张金柱案再次成为焦点,政协委员提交一个提案,要求省高院公开此案审理过程,并且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此案。就在提案交出的当天,郑州中院公开宣判:张金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金柱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河南高院审认为,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听到判决,张金柱面如土色,在法警搀扶下,离开法庭。1998年2月26日,张金柱被执行死刑。临刑前张金柱哀叹:“我死在你们记者手中。”张金柱终于伏法,然而讨回了公道的被害人苏东海的家庭已经破碎:11岁的小苏磊是家里的独子,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承载着父母的希望,但是他如花的生命却因一场车祸戛然而止。在此后的漫长岁月里,他的父母都将不得不承受失子的伤痛,在煎熬中度过余生。车祸带来的伤害不光是精神上的,还有肉体上的。事故之后,苏东海身上、脸上留下了无法抹平的伤痕,以至于在炎热的夏季,他也不得不穿长衣长裤长发,来遮盖身上和头上的累累伤疤。车祸还给苏东海的生活,带来了永久的影响。因为双手致残,曾经是五星宾馆著名高级厨师、月薪数千的苏东海,从此后不得不成为看车人,薪水降了几倍。该案可谓是舆论监督相对成功的案例。否则,曾任过公安局长、政委的张金柱在对受害者进行一些赔偿就可能取得谅解,最后的结果肯定不会被枪毙。但如此,则不足以警示醉酒开车,不足以震慑权贵们的嚣张!
此外,该案尽管舆论监督相对成功,但美中不足之处在于车祸发生时,副驾驶座位上坐了一个神秘的白衣人;虽然舆论不断呼吁,各种猜测不断,但此人后来没再露面,也没有出现在交警部门公布的材料中,成为一个永远的谜。
源网页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医学之声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