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吸毒,一世落幕。
2023/2/14 王传言

《狂飙》演员涉毒?其实,这是2009年的陈年旧事。何况,北京还将其设置为禁毒形象大使。他的原来叫含笑,也有一首歌《飞天》,曾是大街小巷的口水歌。
歌词估计每个70、80后,都能哼唱:烟花烟花满天飞,你为谁妩媚,不过是醉眼看花花也醉。
但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尤其是在中国文化里,对污点的公众人物,希望复出,那几乎是没有任何希望的。无论是偷税漏税、吸毒,还是嫖娼,基本上一棍子打死,永世不能翻身。
不过总有些不明白,萦绕在心头,法律的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绝对不是为了将一部分人直接打死,让其没有从头再来的机会。除非是犯了死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二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对公众人物,尤其是演员们来说,上述似乎又被死死地卡死。不仅要歧视,还要让其永远不能复出。含笑已经戒毒十年,且成为禁毒形象大使,但依旧不能恢复自由身。
更不可能在演艺圈继续混下去。而同样是《狂飙》里,饰演程程的不是别人,正是黄海波的妻子。人们也都知道,黄海波是如何沦陷的,至今也不能重见天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八条:“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法律是如此规定的,但现实却永远不是这样的。比如在体制内的招录条款内,对于违法犯罪人员,即使已经期满,但只要涉及,就永世不能翻身。这显然是与法相悖的。
也就是说,在中国的语境中,凡是有前科和污点的,均会落入一个永世不得翻身的境地中。而这,显然是与真正的法治社会有出入的。
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犯法就要接受惩罚,惩罚过后就是新人,而不会永远都沉浸在违法犯罪的往事里。过去的就过去了,可以调查,但不能随时翻旧账。
如果将一个人的一次违法犯罪,死死地钉在耻辱柱上,不让其下来,全社会唾骂之,鄙视之,嫌弃之。那最终会得到一个怎样的结果呢?
他们会不会只能走上更为极端的路,在反社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制造成更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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