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季天鹤:央行利润如何上缴财政?
2022/3/17 王剑的角度
“央行利润上缴财政的背后,蕴含了央行理论和运行机制中深层次的问题。
文 \ 季天鹤
原文于2016年8月发表于“看懂经济”,现重新转发以供参考
央行利润如何上缴财政?这方面的重要资料是央行和财政部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当中提到,财政部对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人民银行预算中各项收支相抵后,净额纳入国家预算。人民银行遵循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原则。另外,人民银行也公布了一些关于自己会计科目的说明。
和一般人们考虑财务制度先考虑资产的思路不同,《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在总则之后的第二章,讨论的是所有者权益和负债。所有者权益包括国家资本、固定基金、总准备金、未分配利润等。国家资本是国家拨付本行和本行补充的资本。固定基金核算购建、调拨、接受捐赠、盘盈、置换固定资产时形成的基金。
总准备金核算央行从实现利润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总准备金。全行利润按财政部批准的比例提取总准备金后,净利润由总行全部上缴中央财政。净亏损首先由历年提取的总准备金弥补,不足弥补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拨补。而利润项目则包括本年利润和亏损、未分配利润、待上缴利润、待弥补亏损等。
从央行的描述来看,央行利润上缴财政的过程应该如下。例如,2015年当中,央行首先实现本年利润。2016年1月1日,央行在2015年的利润就变成了未分配利润,等待预算决算的批准。批准之后,一部分未分配利润变成了总准备金,一部分未分配利润成为了待上缴利润。上缴利润时,待上缴利润减少,相关科目增加。那么这里的相关科目是什么呢?
我们看一眼财政部的情况。在2016年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中国人民银行上缴收入是103060101。这里面103表示非税收入,06表示当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而第一个01表示利润收入,第二个01表示中国人民银行上缴收入。除了01利润收入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还有02股利股息收入、03产权转让收入、04清算收入等项目。
从上面的科目来看,人民银行上缴的利润,应该在财政部非税收入下面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里,反映在一般预算收入当中。考虑到中央级一般预算收入放在央行负债侧,因此前面提到的“上缴利润时,待上缴利润减少,相关科目增加”应该就是央行负债侧的“中央预算收入”之类的存款账户。
如果考虑央行的利润来源,我们就需要关注央行的收入和支出,这个表述散发着浓浓的收付实现制的味道。《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提到了三方面的财务收入,即利息收入、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还提到了六方面的财务支出,即利息支出、业务支出、管理费支出、事业费支出、固定资产构建支出、其他支出。
业务收入包括外汇储备经营收益、金银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证券买卖收益、预算外专项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其中,外汇储备经营收益是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净收益。金银业务收入是金银收售过程中发生的升色、升秤等收益(实际纯度和重量比标注的高),金银业务支出是金银收售过程中发生的降色、降秤损失及有关开支。
金银业务收入和支出很有特色。前面提到,央行的固定资产盘盈直接进入权益当中的固定基金,但是升色升秤降色降秤则直接进入了收入和支出。这充分体现了贵金属相对于固定资产来说有更具有货币意义,和外汇储备是等价的。直接进入收入和支出,意味着可以通过待分配利润的上缴而直接“货币化”,这是贵金属的“盘盈盘亏”与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的区别。
在外汇储备收益方面,我在《外汇占款消失后我们看什么?》当中倾向于认为,外汇储备美元计价的变动本身,不会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的人民币值,只有央行决定将损益“变现”的时候,才会同时影响央行的资产(外汇占款)和所有者权益(待分配利润),而待分配利润上缴增加财政存款。如果央行不断将损益变现,那么看上去就是外汇储备美元计价不断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待分配利润。
除了外汇储备经营收益之外,央行提到,证券买卖收益是人民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在公开市场业务吞吐国债和其他特定债券产生的净收益,证券买卖损失是人民银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政府债券及其他特定债券产生的净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升秤升色和外汇储备经营收益都是资产自身升值贬值,这本身虽也意味着金银和外汇资产的人民币计价规模变化,但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人民币的吞吐。买卖金银、买卖外汇、买卖证券三者是对等的,不但有人民币的吞吐,还有人民币计价规模的变化。
但是从央行的财务制度来看,我们没有看到买卖金银和买卖外汇会导致央行的收支变化。这意味着,央行可能在调整金银和外汇的数量的同时,等量调整占款和人民币。在这个操作中,由于资产和负债总是等量变动的,即使金银外汇和各自的占款变动比价不同,但只要占款和人民币负债等量变动,就不涉及所有者权益。
举例来说,央行买入1万亿美元同时创造7万亿人民币,随后卖出0.5万亿美元收回3万亿人民币,按理说它应该面临了500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但在会计上,央行买入1万亿美元表现为同时增加7万亿占款和7万亿准备金存款,卖出0.5万亿美元表现为同时减少3万亿人民币和3万亿准备金存款,和待分配利润没有关系,也没有损益。
为什么金银升色升秤和外汇储备经营收益可以计入利润,证券买卖收益和损失可以计入利润,但金银买卖和外汇买卖的人民币损益不能计入利润?直接来看,这恐怕和“占款”这种机制有关。央行买入证券当然也要创造流动性,也可以考虑计成“证券占款”,但现实当中,央行对于证券使用的是证券本身的成本计价,而非“占款”。
成本和占款的区别也可以用上面的例子表示。我们会看到,央行卖出0.5万亿美元之后,虽然没有产生损益,但是剩余的0.5万亿美元对应的,乃是4万亿人民币,相当于一比八。如果使用成本法,那么0.5万亿美元维持一比七的汇率,应该对应3.5万亿人民币。也就是说,占款的处理无视损益,但风险反映在了“准备金率”里面。
这可能是由于,金银和外汇过去是作为“准备”而出现的,而且很多时候和负债侧的货币是固定的兑换比率,因此在计量的时候考虑“占款”,在不同的价格上吞吐人民币不反映为损益,而反映为准备金率的变化,即使现在兑换比率变化了还是如此。但对于证券的吞吐,央行考虑损益,但不考虑“准备金率”。
小结上面的内容,我们发现:央行作为银行,有把所有者权益中待分配利润直接变成负债的能力,而由于央行负债就是流动性本身,因此央行利润上缴财政是创造流动性的过程,这和企业上缴利润是流动性转移不同。涉及国际收支的金银外汇的人民币公允价值变动,由于成本法计价而不影响央行损益。因金银的人民币价格或外汇的人民币汇率变动,导致的金银与外汇相关的人民币交易(金银买卖、结售汇)损益,因资产和负债的同增同减而不影响央行损益,也不影响央行权益。金银和外汇自身的价值变动,可以通过央行同时调整占款和权益“变现”影响央行损益。
了解了人民银行利润如何上缴财政,我们就看到央行和财政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我们可以考虑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外汇储备是央行的,央行是国家的,利润是上缴财政的,为什么外汇储备不能被国家财政无偿划拨。之前我在一系列文章当中讨论过这个问题,和本文相关的,就是《划拨外汇储备能否崩坏央行资产负债表?》一文。
在该文中,我提到“股价下跌或无偿划拨,后者非但不会崩坏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反而对央行资产负债表不产生任何影响。”现在更深入地来看,无偿划拨处于一个模棱两可的状态。从一个角度看,无偿划拨可以看作用“零”人民币兑换数千亿美元,在这个角度下无偿划拨不会影响央行资产负债表,但会导致央行的“准备金率”下降。另一方面,无偿划拨可以看作外汇储备减值,这除了降低“准备金率”之外,还在减少外汇占款的同时,减少央行的权益中的总准备金,甚至导致待弥补亏损的增加,财政相当于白得了外汇,但亏了在央行的权益,两厢加总也只是左手倒右手,不赚不亏。
另一个问题是:财政部下属的中投每年要支付特别国债利息给央行,而央行的这笔国债利息收入最终会成为央行利润上缴给财政,相当于本来就是财政部的钱,先找央行过手,然后又回到了财政部。那么这笔交易,和中投直接把用来支付特别国债利息的收益上缴给财政部,有什么区别?
可能的回答是,尽管在现金流向方面,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但市场化产生的价格导致了市场化的结果,这里面的关键就是国债利率水平。如果中投直接上缴收益给财政部,那么它就没有付息义务导致的经营压力,不会有楼总07年在采访中所称的每天睁开眼就要付3个亿利息的焦虑。如果国债利率水平不是市场化的,它面对的激励就不是市场化的,就会产生扭曲。
在微观上,市场化的安排和市场化的现金流向,本身也规范了微观主体的行为。尽管央行的利润最终都归财政,向财政缴税、交费、缴利润、发股息都不过是付款科目的区别,但恰恰是这些不同的科目和操作,确保了财政和央行的操作和行为,都合乎规范和市场要求,每个主体都可以尽自己最大的理性行事。货币的价值在流动中体现,流动的路径比归宿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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