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调整意见的通知
2022/11/1 18:00:00 石榴号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在前期征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调整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专业组研究形成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意见(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4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flmsc@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反馈单位或个人名称。联系人:王悦 电话:010-53852144附件:
1.《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意见表2.《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意见征求意见反馈表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2022年10月31日
附件1: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意见表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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