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动中医药更好“走出去”?
2024/4/1 石榴号

    

    从10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东南亚、欧洲等地民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中国已与14个共建国家签署传统医药合作文件,建设了30个中医药海外中心,推动百余种中成药在共建国家以药品身份注册上市。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华文明的瑰宝,要深入挖掘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推进产学研一体化,推进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让中医药走向世界。当前,中医药“走出去”还面临很多挑战,下一步如何推动中医药更好“走出去”,以满足其他国家民众对中药产品及中医诊疗服务的需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魏春宇在会上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走出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围绕加强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中医药诊疗服务水平、提高中医药人员执业能力、扩大中药类产品及中医药服务市场准入等核心领域,全面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为服务共建国家民众健康福祉积极贡献力量。一是深化国际组织框架下合作。加强同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合作,高质量建设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合作中心、传统医学临床试验注册平台,协调制定国际传统医药标准、指南、规范。二是打造高水平医疗服务平台。建设一批较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建设,统筹国内外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合作质量与效益。积极开展中医药援外工作,着力增加优质中医药服务供给。三是提升国际教育水平。优化中医药对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鼓励中医药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机构与共建国家知名大学合作,将中医药学科建设纳入共建国家高等教育体系。面向共建国家开展中医药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进修,提高共建国家中医药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四是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加强中药类产品海外注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药类产品在共建国家开展注册。积极参与中外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和投资协定谈判,降低中医药产品和服务国际市场准入壁垒。高标准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全面提升互联网+中医药跨境服务能力,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等跨境支付类服务贸易。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源网页  http://weixin.100md.com
返回 石榴号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