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把块钱的PDA,被实习生掉厕所了!怎么办?看这里~
2020/12/9 18:30:51 现代护理报
导读
护理实习生损坏了科室物品,要赔偿吗?
01情景回顾
前段时间,我院一护生在老年科工作时,携带医疗手持终端(简称PDA)去病房更换输液后,随手将PDA放到工作服口袋里后又去了厕所,哧溜一下,PDA掉下去了,学生捞上来后,趁人不备又放水龙头下冲。结果,PDA不干了,直接来了个罢工!
护士长和带教老师立马傻眼了。PDA这么贵重的仪器,一个要上万块钱,设备科检查后回复没法修理。
科室成立以来,还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像这种大类资产,科室定额定量的,上班的护士都不能做到人手一部。学生要赔偿吗?是照价全赔还是怎样?
跟学校、家长沟通后,家长拒不赔偿,说实习生帮医院做事且不拿工资,免费的劳动力,还要赔钱吗?
不同的声音
1. 某科护士将PDA落在一患者床头柜上,怎么也找不到,点交时护士长发现没有了,也没说什么,过了两天后患者主动交出,笑说跟护士开玩笑的。科室护士不需要赔偿,难道实习生就应该赔偿吗?
2. 实习生不珍惜公共财物,理应赔偿。电子产品能在水下冲吗?如果是她的手机断然不会这样处理的。
3. 带教老师应对实习生的行为负责,学生是消费者,不能全让学生赔,老师学生各担一半。
医院工作非同小可,患者的身家性命都在医务人员手上呢,操作中的一个疏漏就会酿成大错。实习生带教时一直强调放手不放眼,实习生做任何操作都要有带教老师盯着,且实习生仅是承担了一些基础的辅助性的护理工作。
另外,护理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习生训练操作技能,需要消耗大量的护理耗材,考虑到带教成本等,目前还没听说哪家医院有付工资给实习生的。
考虑到这些情况,提出如下对策:
02对策
1. 科室公物损坏虽然鲜有发生,既然发生了,就要建章立制,在科室制度上体现该内容,同时,实习生入科教育时也告知并签名。做到老师学生一个样,不该有双重标准。有制度可循后,大家就会自觉遵照执行。
与经济挂钩后,大家会更加珍惜公共物品,像上面提到的临床老师,如果是你自己的手机,能随便放到患者床头柜上吗?学生如果预先知道损坏赔偿,还会不拿它当回事吗?
2. 实习生入科时强调PDA用好后及时放入科室置物架上,随用随取,养成习惯。如有损坏按照一定比例赔偿,如我院根据物品的使用时长折旧后30%比例赔偿。赔偿数目少了达不到警示目的,多了考虑到学生负担太重。
3、呼吁医院设备采购部门在招标PDA等需要护士随身携带的物品时,跟护理部沟通,将物品的尺寸、厚度等纳入考虑。
后 续
请示护理部领导后,暂由科室承担这项支出。与学生本人深入谈话后,答应下不为例,一定珍惜公共物品。且在护士长、总带教老师微信群上发布这则信息,提醒科室修订制度并加强入科教育。
来源:护士网
责编:仇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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