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宋静:建议把护士条例升级为护士法
2021/3/10 16:59:46 现代护理报

    

     导读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柘城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宋静第三次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执业护士法(以下简称“护士法”)立法的议案”。在议案中,这位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呼吁,尽快把护士条例升级为护士法,并进行修订和完善。

     在谈及连续三年坚持呼吁护士法的立法原因时,宋静告诉河南法制报记者,是一年内对2450名护士的调研结果让她坚持了下来。“97.35%的护士认为需要设立护士法,一致认为应增设提高薪酬待遇、强化护士维权、优化职称晋升等内容。”

     “尽管我国的护士条例总则第三条规定护士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但条例是行政法规,不是法律,强制性和约束力较差。”宋静说,“护士条例的法律效力位阶不高是影响护士权益保障的主要因素之一。”

     另外,我国护士离职率高、队伍不稳定,也需要在立法层面上予以保护。《中国护士群体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有49.7%护士对未来是否继续从事护士职业的命题时选择“否”或选择“没想好”,有46.9%对护士计划在三四十岁时考虑改行。

     宋静认为,要稳定护理队伍,让优秀护士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离不开国家的重视。宋静建议,将护士法制定工作列入“十四五规划”立项中,相关部门对护士条例进行全面评估,尽快升级制定护士法。

     据了解,现有的护士条例虽然于2020年4月作了部分修改,但仍不能完全满足护士工作的需要。比如,现在很多医院开设了护理门诊,护士可以坐门诊,开护理处方,但是这些新的护理服务形式,还没有规范、权威的准入标准、执业范围和培训考核标准,也需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专科护士发展亟需法律支持,宋静建议,增设康复护士、社区护士、家庭护士、伤口造口护士,院外紧急现场急救护士,体检中心护士等专科护士的从业资质、从业范围、从业地点、培训和待遇等方面的内容。

     中华护理学会一份调查显示:64.4%的护理人员和63.4%的临床医生认为护理人员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在职称晋升方面,43.4%的护理人员认为护理人员晋升困难,特别是高级职称。在对医院是否为您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调查结果显示:51.5%的护士回答“全部缴纳”,44.2%的护士回答“部分缴纳”,4.4%的护士回答“完全没有”等。

     我国第一部执业医师法已于1999年颁布实施,而针对护士的法律仍停留在条例层面,宋静表示,由护士条例升级到护士法,这样将有助于促进护理与医疗的同步发展。

     来源:河南法制报

     记者:王园园 杨雪情

     责编:仇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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