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支持保障媒体依法监督!这事记者怎么看?
2016/11/23 新闻是非录

     10月20日和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中央新闻媒体和部分网络媒体有关负责人、记者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机制,积极构建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

    

     周强指出,在党的领导下,司法和媒体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追求事实真相、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为价值追求。司法机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尊重、支持和保障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新闻媒体传播党的政策主张,反映人民呼声,记录时代风云,开展舆论监督,守望公平正义。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良性互动,相得益彰,将有效促进各自作用的发挥,共同奏响依法治国的主旋律,共同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周强指出,司法与媒体合作内容丰富、前景广阔。要进一步加强对案件的宣传报道,追寻、揭示事实真相,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更加贴近司法、信任司法。要通过合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是新闻报道的“富矿”,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要切实加强司法机关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各自优势,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效果,回应群众关切。

    

     周强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加强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为新闻媒体报道法院工作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要发挥司法职能,支持、保障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要建立长效化的合作交流机制,就新闻报道的议题设置、专题策划加强沟通,增强新闻报道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丰富的案例资源优势,加强典型案例报道,用真实生动的法治故事传播法律知识,树立法治信仰,维护司法权威。要为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创造条件,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案例通气会、组织集体采访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服务媒体的水平,共同传播法治好声音,树立人民法院公开、公正、民主、开放的良好形象。

     (摘编自2016年10月23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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