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杀价开始!广州GPO限价超低引发降价潮
2019/2/14 17:37:48许宣文 药智网

    

     大年初十,广州GPO竞价品种正式公布限价,要求企业确认。可许多企业登陆平台发现,限价之低超乎想象:福建的价格被采了,一些省的备案采购价格也被采了。可以看出,广州GPO这次限价,是铁心要取低价。

     根据业内流传的2018年一份内部文件以及种种迹象显示,广东省推进以市为单位自行选择省、广州、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实行采购工作已经成为新格局,而实现省级平台和广州、深圳市平台交易数据互联互通,并定期实行价格联动,确保各地市各医疗机构可实时了解药品采购,根据质优、经济的原则选择采购是大趋势。

     此次广州GPO限价采集抓取福建等地的价格,一旦成行并实现交易,那么,根据2018年10月发布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成交品种价格调整备案制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深圳GPO将采集全国各省(区、市)正在执行的(含已产生结果待执行的)与集团采购成交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现行采购价,包括中标价、挂网价、GPO 试点城市成交价等。因此,广州价格被同省深圳采集将是大概率事情,不确定的只是时间问题。

     目前,深圳价格已经火速南征北战,除了黑龙江省的南岗区、宾县所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哈尔滨市第二医院之外,广西的梧州已经正式官宣将与深圳GPO进行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而据不完全了解,广西的南宁也有与深圳合作进行药品跨区域集团采购改革试点。至于省级平台,从互联互通的角度来说,价格联动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此次广州GPO限价之所以低得超乎众多药企心理预期,其实是有理由的。前有4+7项目药企自愿以价换量,后有众多通过一致性评价甚至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主动要求在各省大幅降价换取市场,那么,在广州这个富庶之地,价格下降又岂能随便“降降”就行?

     福建的阳光采购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这个问题其实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传统意义上的省级集中采购,一是竞价入围规则比较固定,二是采购周期相对固化,三是分类采购按部就班,不能即时调整。而新一轮的福建阳光采购,一律按照“四通用”原则(即通用名称、通用剂型、通用规格、通用包装)进行竞价分组采购,而且,福建阳光采购从今年开始是动态调整的,因此,将福建阳光采购的政策方案与全国任何一省的药采方案对比,都会发现福建属于独具特色的类型,将其归入传统意义上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显然是不合适的。但如果就是认定福建属于省级药品集中采购,药企还有什么话讲?

     有企业可能要果敢申诉,但不要忘了,既然广州系统中给出了超低价格,那么,从去年9月至今,将近半年的时间里,可以料见广州GPO在数据搜集方面是下了一定功夫的。申诉成功与否,考验着药企的智慧。

     根据前期相关动态显示,广东省的佛山、清远有可能会跟标广州。如果广州GPO放弃,药企应当全盘考虑,哪些地区最终会跟标广州,带来的影响又会怎样。

     PS:

     各位药企朋友可要想好了,如果此次确认了广州,那么深圳、省平台甚至全国价格降价是大概率的。如果不确认广州,从维护价格的角度上来说,包括福建在内的多省低价还值不值得保留,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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