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强奸犯,然后被奸杀。李某迪让我想到了这个姑娘
2021/10/23 22:22:11 大汉丞相

     从全民吃瓜到大争论,这两天李某迪嫖娼案算是引起了轩然大波,而且两边都有不少大咖。

     争论的焦点主要在于是否公开问题。反对的认为侵犯了隐私权,支持的认为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8条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公开 ,因此公开合情合理。

     两边越争执越凶,谁也不服谁。不过这让丞相想起了一个姑娘,一个瑞典的姑娘。

     由于难民的大量涌入,瑞典一度由平和舒适的国家变成了“强奸之国”。夸张到什么程度呢,三名难民甚至在脸书直播强奸了一名瑞典女孩。

    

     为什么这些人如此肆无忌惮呢?用我国青年网民的话来说“圣母”太多。

     譬如27岁的瑞典女生Elin Krantz,长的挺甜,一直鼓吹强奸反是被本地人歧视为了发泄才这样做的,还拍视频号召瑞典女性主动跟难民交友。

    

     我们很难说Elin到底有没有为她的言论付出代价,因为不久她就在下班时被一名黑人穆斯林跟踪惨遭奸杀。

    

     你要说Elin有没有为她的言论后悔呢?我们不知道,因为人已经死了呀。

     实际上,像Elin这些“圣母”并不是个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去检索。

     同样是白人,一百年前的他们甚至把好的黑人都当作卑贱的奴隶随意宰杀,而一百年的今天哪怕强奸犯都成了不容置喙的最高正确。

     所以说对待同样一件事社会的主流观点是会变化的,甚至是两个极端。

     那么对于嫖娼的看法呢?其实有一点从古至今社会的主流观点都没变化,那就是风俗业充满着黑暗野蛮。

     本次李某迪嫖娼案不少人在那鼓吹我国应当合法化,理由是德国荷兰等国早已合法。

     但这些人都故意的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这些国家之所以将其合法化,是因为在社会层面讨论时认为如果不合法那暗地里运行会导致不可控因素出现,譬如强迫卖淫。

     那么合法化后效果如何呢?反而更糟,譬如东欧的人口贩卖在全球都排得上号,而贩卖的主体恰恰是女性,流向就是色情业。

    

     因为被贩卖的多是贫穷国家的女性,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欧洲在社会层面会有意无意忽视,虽然平时口号也喊的很响。而国内某些鼓吹嫖娼合法化的朋友直接选择避而不谈。

     在舆论层面上,没有一个国家会否认色情业背后的血腥残忍,只是有的国家认为合法化会更好的管控,譬如很多人鼓吹的德国。

     但根据这么多年实践来看,不仅没起到正面效果,反而催生了更野蛮疯狂的女性或者直接点说性奴贩卖问题。

     至于我们的近邻日本,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翻一下丞相之前写的在日本学习时的一些经历,这里不多赘述。

     不要说现在西方国家娼妓业血腥的性奴贩卖问题,就是我国七十年前妓女的遭遇还有多少朋友记得呢?十岁的小姑娘就得了性病、十九岁怀孕被老鸨强行堕胎后感染性病奄奄一息时被活埋……

     那如果生下小孩呢?你是不是眨着单纯的大眼睛以为母女团聚?听说过童妓吗?还记得那句话生男的世世为奴女的代代为娼吗?

     为什么新中国成立时会被广大劳动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因此只有这个政府刚成立时便立即取缔了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妓院,组织专门医疗团队救治受苦受难的女性。

     让她们能回归到做梦都不敢奢望的正常生活中,让这些从小被贩卖到妓院的女性能抱着女儿露出开心的笑容。

    

     如果说哪个行业最吃人,非娼妓业莫属。

     然而才70年过去,这些曾经的野蛮黑暗才过去70年啊,我国竟然有这么多牲口又在那鼓吹嫖娼合法。

     我不是觉着难过,我是为某些同胞感到羞愧。

     当然,实事求是的说一句,嫖娼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难以消失。那在丞相看来,在需求端加大对嫖客的打击力度完全合情合理。

     李某迪既然吃的是偶像饭,那在道德方面就得接受更高的要求。

     至于说曝光嫖娼会影响夫妻关系啥啥的,那你在嫖娼前怎么不想想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后果?

     更别说什么管不住自己的丁丁,管不住可以割了呀!

     可别忘了丞相就是医生啊!联系我!老牌大三甲!打九折!

    

     后台回复“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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